(联动下996)其实劳动仲裁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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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T_HYPER

2020-10-29T12:51:44+00:00

[s:ac:哭笑]首先明确一个事实,劳动仲裁有用,但没有想象中有用。

首先,劳动仲裁如果是为了获得N+1,那成功率还是很高的,但为了获得加班费,就很嗯了。下面这些东西我都会用法律和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说明,案例也会选近期的,比较接近当前情况。

第一,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是这个“工资”劳动法没有做明确定义,所以各个省/直辖市往往有自己的XX工资发放条例之类的玩意,这个里面有的就很生艹了,比如大江苏的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第二十条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用于计算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月工资的标准,第二十六条用于计算不予支付月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三)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第一条,江苏的企业是可以和员工制定合同的时候规定你的加班工资基数,只要这个级数不低于江苏对应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比如在以下的案子里

刘晓芬与钟楼区南大街唐顺肥牛海鲜火锅店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三、关于2018年至2019年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对刘晓芬主张2018加班费的仲裁请求,因已超过仲裁时效,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对2019年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月平均工资计算。本案中,刘晓芬与唐顺火锅店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故应以刘晓芬基本工资2020元作为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刘晓芬主张以固定工资4100元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采纳。对刘晓芬提出“岗位工资”和“加班其他”非加班工资,唐顺火锅店未向其支付加班费7554元的主张,因刘晓芬未向本院提供足以证明其主张的证据,不予采纳。一审法院认定唐顺火锅店支付刘晓芬加班工资13795.4元计算无误,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上诉人马树见与被上诉人南京云思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民事判决书-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3.对于欠发加班工资金额问题。马树见在一审庭审中明确,欠发加班费的加班时长共200小时,为延时加班,计算基数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云思创智公司认可马树见主张的延时加班时长,主张应按基本工资2500元/月标准计发。一审法院认定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对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案中,双方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基本工资,故采纳云思创智公司主张。经计算,金额为2500元/月÷21.75天/月÷8小时/天×200小时×1.5=4310.34元。

第二,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s:ac:哭笑]而很多单位都是“加班审批制”,俗称“我没批准的加班不算加班”,但是有的员工也会采取录音、拍摄排班表、截频、微信聊天记录等等方式来证明,但是这些证明可不一定好使,因为有的法院会认定电子证据“可以被篡改”,所以不可信,比如

吕海鹏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吕海鹏提交如下证据:一、面试评估表照片打印件,载明:正式薪资3万元;二、银行卡交易明细,显示吕海鹏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工资数额为12380.75元,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工资数额为20148.57元至21425.75元不等,2018年1月奖金11640元;三、与刘宝刚微信聊天记录截屏,主要内容为:“刘宝刚:定了!30000试用期三个月24000元。试用期五险一金。吕海鹏:过了试用期,那20%有返还么?刘宝刚:不返还的!”四、吕海鹏与快道公司其他员工微信聊天记录截屏,主要内容为就劳动合同上显示工资标准是否为实际工资标准的60%进行沟通;五、入职人员审批表照片打印件,载明:转正后工资3万元;六、2018年税收完税证明;七、快道公司技术部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屏;八、张国亮证人证言,证人未出庭;九、谈话录音,内容为与吕海鹏与公司员工郭冬梅谈话录音,证明劳动合同载明的工资标准为实际全额工资的60%。快道公司不认可证据一面试评估表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称无原件核对;认可证据二银行卡交易明细的真实性,但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证据三与刘宝刚微信聊天记录截屏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称工资标准应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发放为准;不认可证据四与其他员工微信聊天记录截屏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不认可证据五入职人员审批表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称证据来源不合法;不认可证据六税收完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不认可证据七快道公司技术部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屏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不认可证据八张国亮证人证言,称证人没出庭。不认可证据九谈话录音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称证据来源不合法。

微信聊天记录及录音属于电子证据缺乏客观性,且内容与劳动合同约定及实际工资发放情况不符,一审法院亦不予采信。

吕海鹏虽不认可上述工资标准,但其一审中提交的面试评估表、入职人员审批表、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或形成于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或内容与劳动合同约定不符,吕海鹏亦未能提交充分反证推翻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