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被安排去工厂跟岗实习的实习生,因为举报加班问题所以我被这家总资产2000万美金的企业辞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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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T03:49:56+00:00

如题,我于10月23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举报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5天后也就是10月28日早上十点左右由学校班主任告知我已被辞退,在此的前一天10月27日德利公司方的部长寻找我进行谈话,谈话的说辞非常好听大致为:有诉求应该先向企业/学校方去反馈,因为我诉求中主要包含加班问题,所以德利方就让我在后一天(10.28)休息一天,美名其曰看我辛苦所以才让我休息,实际上是方便安排辞退我,以下为我认为的违反条例,因为是我主观认为的违反 还是半瓶水的法盲 ,所以会有偏向我自己的发言,甚至可以说幼稚………………[s:pg:拒绝]



我认为的违反条例↓
1.甲方存在单方面强迫丙方周末双休日加班,并且也存在甲方在工作日单方面强迫丙方延点,丙方总是不能拒绝不得选择,具体体现为丙方拒绝甲方要求的加班行为,甲方驳回丙方的拒绝。自身确切经历:国庆节企业对工厂内工人放假3天,10月1日-10月3日休息,我于10月2号向代理班长申请10月4日~10月5日休息,代理班长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驳回并明确“必须要来上班”,10月4日~10月8日仍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尽管企业方只对工厂厂内工人放假3天,但是厂内工人应该仍有在10月4日~10月8日内申请休息的权利,企业方给予10月4日~10月8日上班的员工200%的薪水,也就是说员工是处于加班时间,加班时间内企业方却能够无理由驳回员工的要求休息行为

2.甲方违反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三项不得超过第级体力劳动中的劳动时间率。

3.甲方没有遵守先前对丙方的口头诺言“不得对实习生安排上夜班”,虽然他又变更为“不得在第一个月内安排实习生上夜班”,但依旧在第一个月内对实习生安排夜班。


5.甲方欺骗丙方宿舍内设置洗衣机,甲方在先前对丙方口头宣传宿舍配备洗衣机,但丙方到达宿舍后丙方发现并没有洗衣机,丙方反馈,甲方改口“准备装,还没开始装呢” 这个真的不重要吧


丙方(学生)会在甲方工厂进行为期5个月的实习(跟岗实习不会转正干完就走)[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10/28/-vabhQ5-a0j3K1qT1kSg0-sg.jpg.medium.jpg[/img][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10/28/-vabhQ5-1mmkK27T1kSg0-sg.jpg.medium.jpg[/img]
老哥们喷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