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aelSmith
2025-07-07T12:12:56+00:00
楼主前一阵子因为出了事故,交警队半个多月不放车导致怀恨在心,所以今天看到交警的车在临时红绿灯那边左转车道右转后以行车记录仪的方式向浙里办提交了反馈。晚上7点左右接到一通个人号码,说他是交警大队的,因为说那辆警车是外地的,红绿灯是临时的,又说什么紧急任务 实际上警车灯都没闪 让我撤回,请问我不撤回会有什么影响不。[s:ac:呆]
会缠到你撤回,因为叫你撤回是联系你那个人的工作任务,完不成他可能要扣钱的[s:a2:偷吃]
他做初一你做十五很公平,他们的把柄可不好把握[s:a2:lucky]
叫他先放车你再撤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s:a2:你为猴这么]
就是唬唬楼主想让你撤回,真要是像他说的那样执行紧急任务的话内部报上去就消掉了
别听九楼的,别被扣个敲诈勒索,妨碍公务啥的帽子
对方提的也得明确说这是两码事
[quote][pid=831867836,44607392,1]Reply[/pid] Post by [uid=1149495]只控大剑[/uid] (2025-07-14 20:27):
别听九楼的,别被扣个敲诈勒索,妨碍公务啥的帽子
对方提的也得明确说这是两码事[/quote]敲诈勒索?又没要钱,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
感谢各位建议,我的车是后面伤者出院后才放的,主要是当时问他们要车那种鼻子朝天的态度让我非常恶心,现在却在非工作时间以恳求的态度对我这个屁民低声下气的让我觉得很好笑,撤回的证据无非就是说不是多大的事情没必要举报赶紧撤回吧这种。[s:ac:汗]
不错了,还是本地交警联系你,而不是外地交警让你去外地接受调查配合[s:a2:你看看你]你该感谢你是在浙江投诉的,而不是某些省份
撤回个叼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警车在路上享有无限路权的前提就是把警灯警笛都打开来告知给所有其他的交通参与者,不然警察极大概率没有尽到确保安全的前提,除非你能够解释清楚为什么你的紧急任务无法打开警灯警笛
当然你也不需要跟我解释,警察案件有机密很正常,你去跟你的上级解释,你上级觉得合理就无所谓
这种明显tm忽悠人的,仗着自己披一身皮吓唬你
让他滚就完事了,你觉得你有道理,你自己去跟你的上级解读道路安全法去,我没编造事实,我的录像真实有效,给我打个鸡毛电话,我还要质询你是怎么拿到我手机号的呢,你们泄露个人信息这件事情我还得继续跟市长热线反应呢
这不是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的写照么 在自己最小的权利范围内 最大限度的为难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