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泄密更多些] [原创真实案例]小城小案系列,那些年我们破获的刑事案件——已更新第十篇:生死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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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karion

2013-09-07T08:01:56+00:00

2013-10-28 09:27

[url=http://bbs.ngacn.cc/read.php?tid=6632651]第二季传送门[/url] 经过艰苦卓绝的训练,法爷学会了开双向传送门~

2013-09-10 16:08

最近坛子里黑警察已经快和黑三哥一样成了日常,楼主觉得应该为这个职业说点什么。
楼主就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带大家了解一下这个特殊的群体。

双尸案
双尸案 ...
4月初,周一早上8点半,x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队长办公室,例会。
各个探组汇报完上周工作和本周工作计划后,宋队长总结发言。
末了,宋队长说:昨天金牌小卧底(一无业老混混,经常靠举报些赌博、卖淫线索赚点“线费”,因为线索十次有九次不准确——比如有一次把几个老太太玩的一块钱底的小麻将描述成“亲眼看见一沓沓一百的过钱”——所以被我们戏称金牌小卧底)举报说:X小区里有一辆没牌照的汽车从过年那天就停在那里,两个多月没动了,老刘,你们探组这周手头案子少点,抽空去看一眼,是不是被盗抢的。
散会后,老刘叫苦了,自己虽说案子少一些,但手头上也有四、五本卷等着起诉。于是,他喊过来协勤小王,交代说:你联系下xx锁行开锁的赵师傅,一块去看看那辆车,检查下车上的东西,有可疑的情况马上给我打电话。
小王二十一岁,长得其貌不扬,高中毕业后没正经工作,几个月前托关系到公安局来当协勤。这小伙子平时咋咋呼呼,干活风风火火,是个外向人。一接到活,马上给赵师傅致电,然后开车拉着赵师傅到了地。
一辆红色的夏利汽车,没有牌照,四个轮子都瘪了,发动机盖子上满满的烂树叶子,窗户玻璃上全是泥水印子和灰土。
小王绕着车转了圈,车门、锁眼倒是没有明显的撬痕;扒窗户看了看,模模糊糊的,只能看到车里没人。
小王跟赵师傅说:受累把车门跟后备箱给弄开吧。
赵师傅跟公安局的经常打交道,一边开车门锁,一边说笑话:里头不会藏着个死人吧?
小王打包票:那不能够!我刚扒着窗户看了。
说话间,赵师傅就把驾驶室的车门锁打开了,小王上车检查,赵师傅去车后开后备箱锁。
话说小王上车后,坐在驾驶座上,看了看点火开关没有损坏,查了查手扣、遮阳板、副座收纳盒里,没有证件之类什么的有价值的东西。正琢磨着给老刘探长打电话汇报呢,突然发觉后排座椅有点不对。
他扭头仔细一看,后排座椅下面堆着一床棉被。
这事就有点蹊跷了。好好的干吗要弄床棉被扔车上呢?正想着,突然听见车后“嗷”的一声喊。
小王赶紧下车窜到车后,看见赵师傅瘫坐在地上,指着打开的后备箱一句话说不出来。
小王大着胆子凑过去,脸唰的就白了——后备箱里塞着个人,胳膊上、腿上都捆着绳子,已经不知道死了多久了。
赵师傅缓过点劲来,跟小王说:快,快点打110报警。
小王哆哆嗦嗦的拿出手机,说了句后来被我们笑话很久的话:110多少号?
小王费了半天劲,才拨对号。先报了110,然后给老刘探长打电话汇报了情况。这时候,小王跟赵师傅说:赵师傅,车上可能还有一个......
赵师傅说:你上去看看吧。
小王没办法,硬着头皮爬上车,一掀被子,果然中奖。
小王骨碌着滚下车,冲赵师傅说:真有!
两人就这么坐在地上,等到110和老刘他们赶来。
老刘通过出租车的发动机号查到了车主——丁X,四十多岁,东北人,离异后跟二十岁的儿子租住在此,开黑出租为生。
老刘带着技术员找到丁X租住的地方,发现屋子打扫得很干净,地面也擦过。但是技术员经过勘验,还是在床角处发现了几处喷溅血迹,又发现网线被割断——割掉的一段捆在了后备箱里那具尸体的脖子上。
这时,尸检也有了结果:两具尸体DNA检验有血缘关系,老刘之前派人去丁X东北老家取来了他老父亲的血样,DNA比对也相同,死者身份可以确定。丁某是被锐器捅伤失血过多而死;他儿子是被钝器猛击头部,昏迷后被勒死的。死亡时间两个多月。
案子的侦破倒是没有费多大周折,这是典型的仇杀,死者在这边没有亲戚,社会关系比较简单。老刘他们一走访,就查出一个叫戚X的曾经租过丁X的车跑黑出租夜班,而他已经有两个多月没露面。再一深入调查,线索链逐渐形成:腊月二十九晚上,丁X的邻居看到戚X来找丁X,两人似乎吵了起来;除夕夜,戚X开丁X的车去其姘头处,说要去外地打工,然后就再没有音讯。
5月份,老刘他们终于查到了戚X的行踪,一路追踪,终于在青岛将其抓获。戚X交代:丁X雇他开夜班出租,讲好一个月3000块钱,但是到年底却各种推脱不给钱。腊月二十九晚上,戚X酒后带着刀子再次找丁X理论,却换来一顿臭骂,于是恼羞成怒持刀捅死了丁X。戚X知道丁X在这边只有个儿子,没有其他亲友,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打扫了现场后藏在丁X家中。午夜时分,丁X的儿子上网回来,戚某趁他睡觉时用锤子猛砸他头部,又用刀子割下一段网线,将他勒死。
八个月后,戚X被执行了枪决,楼主参加了监法场。戚X杀人时心狠手辣,被杀时却尿了裤子。他挣扎的厉害,第一枪子弹卡在后脑骨头上,没死,又补了一枪。大伙都说,是那爷俩觉得一枪太便宜他了。

第二篇:
斗士与画家 ...
斗士与画家
七、八月间,天气炎热,夜市、路边烧烤红火起来。夜生活造福了大众,可苦了警察们。楼主这小地方民风彪悍,每天从晚上八、九点开始到凌晨三、四点,少不了醉酒吹牛滋事的。
凌晨两点,西城刑警中队的值班电话响了,值班民警小刘一接电话,瞌睡虫马上不见了:我们是西城派出所,刚接到报案,环城路某处有人打架,两个受害人被打伤,其中一个伤情非常严重,正在医院抢救。
接报后,小刘马上跟中队长汇报,然后一通电话把全队人都从被窝里揪过来。
一组警察赶去医院,一组警察接上技术员去案发现场。
小刘带队去医院了解情况,先见到的是受害人何某。何某左臂骨折,脑袋肿得像个猪头,一靠近他,小刘就闻到一股子酒气。
何某介绍情况:他和朋友石某晚上去喝酒,喝到凌晨一点多,打出租车回住处。到地方后,有三个小青年过来准备坐车。其中一个小青年碰了石某一下,石某说了对方一句,谁知道对方开始骂脏话。石某借着酒劲就和对方打了起来。“我和石某都是四十六岁,石某从年轻时候就练武术,还得过省冠军呢”。哪知道对方三个小伙子身手不一般,三下五除二就把俩人打趴下,随后坐出租车跑了。
小刘问何某:出租车牌照多少号?有什么特征?对方三个小伙子有什么特征?
何某答到:我们都喝多了,牌照没注意,不过出租车是红色的。对面三个人个子都挺高,没看清楚长相。
平时案子中,受害人因为紧张、害怕,记不清犯罪嫌疑人长相、身材、交通工具的情况很普遍,于是小刘追问了一句:你确定是红色吗?
何某很不高兴的说:“我是画家,我对颜色很敏感的,我确定出租车是红色的。”
小刘继续问:三个小伙子个子有多高?
何某答到:“一米八以上吧,石某一米七高,对面有个小伙子一抬腿就踢到他脑袋了。”
这时候,急诊室传来消息:石某因颅脑损伤,不治身亡。
凌晨四点,碰头会上,各组见面通报各自侦查结果。
案发路段没有监控摄像头,找到案发时的出租车是破案的关键,而“红色出租车”作为重要线索被通报。
这座城市出租车大约有3600辆,其中蓝色出租车大约3000辆,红色400辆,灰色200辆,这一线索能让工作量大幅缩减。
接下来的工作很枯燥,按照出租车等级底档给所有红色出租车司机打电话。
整整一天,结果让人沮丧——没有任何线索。
这时候队长下了新命令:全部3600辆出租车全部联系!
下面的弟兄有的表示不理解,这看上去完全是做无用功。
3600个电话,平均一个人要打将近400个。而且打电话的遭遇有时让人哭笑不得——
——“你好,您是开牌照XXXXX出租车的刘师傅吗?”
——“那车我已经转手了,下家电话?忘了。”

——“你好,我是XX公安局的民警......”
——“你们有张传票要给我?少来了,骗子!”

三天时间,全队弟兄嗓子都哑了,开碰头会的时候全都是刀郎那调的。
不过努力还是有了结果,那辆出租车找到了——蓝色出租车!
出租司机只知道那天因为乘车发生了争斗,并不知道有人因此丧命,所以也没有报案。
经过回忆,他提供了重要线索:那三名小伙子在市郊的某村下车,下车后进了村里。
凌晨三点多进村,极有可能三个小伙子的居住地就在此。
刑警大队全员参战,一遍一遍把那个村以及周边的地区轧过来。每一户、每一人都要见面。
两天时间,第一名嫌疑人浮出水面,接着第二个、第三个嫌疑人也落入法网。
令我们惊讶的是,三个犯罪嫌疑人都没有一米七高,这跟画家描述的大相径庭。
讯问三个犯罪嫌疑人时,他们说得挺实在:
哥三个坐出租车,碰了对面老醉鬼一下,那老醉鬼骂骂咧咧的,还动手。“我们三个都是体校练散打的,看对面那老醉鬼好像练过,结果我一个高鞭腿直接给他踢懵了。”
从这案子破获以后,参与的年轻刑警都记住了:破案子看证据,口说的东西太不靠谱了。

第三篇:艳尸
艳尸 ...
这个案子时间有点久,却是楼主印象最深的一个。这是楼主第一次面对凶杀案现场,而且对象是一具裸体艳尸。
说这案子很久远,久到什么程度呢?60年代的事。哈哈,别叉我出去,我说的是WOW60年代的事情,楼主刚上班不久。案发的那天是个腊月的周末,楼主值班。那时候公安改革,楼主还得承担110出警的任务。那天我跟我们探长、出警车司机三个人在辖区中心位置的一个网吧玩——中队驻地在辖区边边上,赶上去辖区对角出警得开十几二十分钟,会被人投诉的。那天上午10点多,我正带着探长老贾、司机小宋打废墟进团,一向黑手的我刚摸出废墟法杖和暴风雪腿,110台就呼警了。
电话打过去,对面报警的是个男人,南方口音很重,连哭带叹气的说她媳妇出事了,问了半天才说清楚案发地点。
出事了?出什么事?问了好几遍他也不说。老贾正在卖装备,跟我说:毒蛇你带小宋过去看看吧,搞不好是他媳妇跟人跑了。
我也没当回事,带着小宋就开车过去了。
报案地点是个临街的开放小区,三十年的老房子,四层高的楼房。报案人是个男人,叫侯某,三十来岁,正在路边等着我们。
一见面,他就哭哭啼啼的,说他老婆在楼上出事了。
在楼上出事了?不是跟人跑了?我意识到问题复杂了。
跟着他上到四楼,他推开三个门口中右手边的那个。他指了指里面,我往里一看,是间两室一厅的房子,进门是一个小客厅,对面是两个平行的卧室。右手边的卧室最里面是张双人床,一床被子盖在上面,被子下鼓鼓囊囊的像是个人。
“死了?”我问。
侯某点点头。
死了你不早说!我心里暗骂道。
既然来了,就得先期勘察一下,好给领导汇报啊。
我从报警登记本上撕出几页,铺在地上踩着进了屋子。几间屋子的地上都有水渍,应该是被冲洗过。我进到卧室,站在床前,心里犹豫了一下:这下面盖着个死人!一想到这里我心里直发毛。不过带着个辅警来,我就是领导,这时候多怕也不能怂。
戴上手套,一咬牙掀开被子,楼主当时就傻了。
年轻女性,裸体,凶杀。这是第一印象。
死者仰面躺在床上,二十四五岁,相貌应该算是很漂亮,不过泛青的皮肤颜色透着诡异。没穿衣服却不是一丝不挂——眼睛、嘴巴都被布条紧紧勒住,躯干、四肢上布满了刀伤,总有三十多处,每条刀痕都不深,却很长,明显的是划伤而不是捅伤,我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凌迟式虐杀。女尸四肢的近心端都拴着布条,双手反剪捆在背后,双腿在脚踝处捆住。
满床满被子凝固的血液,触目惊心。
没有任何疑问了,凶杀案。
我赶紧给老贾还有队长打电话,信息一级一级的传递上去,半个小时后局长们都到了现场。
楼主这种新丁是没机会参与中心现场的处置的,不过领导对我踩纸进屋子的做法还是表示了赞赏。楼主跟着老贾现场询问报案人。
报案人侯某,四川人,死者是他老婆林某,他俩有一个三岁的孩子。沉默了半天,侯某才对我们说了实情。林某以前是性工作者,后来从良跟侯某结婚。婚后两人很快有了孩子。两人都没有正当工作,于是林某重操旧业来这边规模最大的天上人间(名字雷同,跟首都那个没关系)工作。以前,林某每个月都会给丈夫寄钱回去,但是这次迟了几天没有寄钱,侯某打电话也没有人接,于是他来这边,才发现林某已经惨死。
现场勘查的结果不是很理想,房门没有破坏,房间地面被水冲过,脚印不明显,不过技术员在现场提取了一个中华牌香烟的烟蒂。
经过尸检,死者是失血性休克致死,也就是说被慢慢放血死的。
这么残忍的杀人手段,作案动机定位情杀或者仇杀,并且是能在不破坏房门前提下进入死者房间的——熟人、尾随者或者开锁师傅。
死者的丈夫作为重要犯罪嫌疑人被控制起来,死者生前的顾客群作为重点人群进行排查。
我们走访了琳琳的姐妹们,核实接案前6天琳琳晚上下班后就再没有出现;找到琳琳包车接送上下班的出租车师傅,查明当天琳琳是自己回的住处。又用了一周时间,与琳琳(死者在天上人间的花名)有过交易的七十余名“老铁”全部被核实,经过一一排除,最后只剩下了一个人——程某。这中间捎带着破获了N多起组织卖淫嫖娼案、涉毒案都不提,跟凶杀案比起来都是小事。
程某,省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家在省会,工作地点在这边。他家里有钱、人又花,几乎每次在这边值夜班都要去天上人间耍。他是琳琳的“老铁”,偶尔会在琳琳租住处过夜。我们传唤他讯问时,他出奇的冷静,对嫖娼的事供认不讳,别的却表示一概不知。问道案发当天我们注意到,他抽的烟是软中华。讯问之后,技术员提取了他扔掉的烟蒂马上化验,结果是和死者租住处提取到的烟蒂里唾液DNA一致。因为涉嫌多次嫖娼,我们把程某交到派出所,先办理了行政拘留控制起来。
再次提讯程某,程某还是老样子,烟蒂承认是自己扔的,不过却说是某次嫖宿时留下的。
再没有任何其它证据佐证,我们拿程某一点办法都没有,侦破陷入了困境。
这时候,局长在通气会上提出来:再仔仔细细轧一边现场。
这一次,有了新的发现——死者租住处另一间卧室窗台上有一个指向房间内的不明显指纹。
向内的指纹,这说明什么?有人从窗外进入房间。
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可是四楼,怎么会有人爬进来呢?
但是接下来的进一步勘验证明这想法不是异想天开。
那间窗户下,从一楼到四楼都勘察出了爬蹭痕迹,犯罪嫌疑人不是从门侵入,而是从窗户侵入。
这样一来,案件侦查方向就发生了重大变化——作案动机极有可能是谋财害命。
爬四楼翻窗入室作案,这不是一般蟊贼能做到的。作案者缩小到了近期在这边活动的主要使用这种手段作案的一伙四川凉山籍嫌疑人身上。
选对了方向,后面的侦破就顺利得多。
那伙人抓获后,攻守同盟订得很严密。但是留在现场的那个致命的指纹却是靠谎言掩盖不住的。那个指纹的主人第一个被揪出来,他的同伙随即投降。
时间回到案发当天——
琳琳下班回家后,开门进房间。她没有想到,房间里有两个毛贼正在行窃。毛贼见有人进屋,先是惊讶,随即发现是个单身漂亮女人,于是淫心大起。他们控制住琳琳,对其进行轮奸。
事后,两人捆住琳琳手脚,逼她说出银行卡密码。琳琳宁死不说,他们就一刀一刀的割她。
三十多刀下去,琳琳晕了过去。俩毛贼慌了神,用布条勒住她四肢的近心端试图止血,却无济于事,于是狠心用布条勒住她的眼睛和嘴巴,任由她死去。
两人接水冲洗了地面、用抹布擦拭了翻动过的地方之后逃离现场,却没有想到留在窗台上的一个指纹葬送了他们。

第四篇:困惑的爱
困惑的爱 ...
困惑的爱
午夜,西城刑警中队的值班电话骤然响起。值班的小刘接起电话,听了两句眉头就拧成了疙瘩。
“110”的调警电话:西城区一处平房起火,两间房屋全部烧毁。消防队已经赶过去扑灭了大火,可能有人死亡。
  是意外失火还是故意纵火?死者是事故死亡还是被人谋杀?
  一个个谜团涌上小刘的心头,他不敢怠慢,赶快给队长汇报情况,然后打电话把全队人挨个从被窝里揪回来。
  火灾现场惨不忍睹。
  两间平房烧得乌黑,靠外的一间平房顶子全塌了下来,靠里的那一间房顶子也烧得漏了天。烟灰漫天飞、焦糊味熏得人直流泪。
  中队长老钱带着俩弟兄进到里屋,第一个动作就是捂住鼻子。
  臭味,只属于火葬场才有的臭味——人体烧焦的味道。
  屋子里陈设非常简单,一张双人床、一个老式木橱子、一个简易塑料衣橱还有一个梳妆台——都已经烧得面目全非。
  双人床上躺着一个人,头和上半身上盖着一床烧成焦炭的被子,两条腿露在外面。那两条腿已经烧得乌黑,一块块糊痂龟裂开,露出下面焦黄的人由和鲜红的血肉。
  弟兄们都犹豫了,还是老钱自己走了过去。
  一掀被子,连老钱都忍不住干呕了一口。
  被子下是个裸体男人,头和上半身隔着被子没有被直接烧到,只是有些红肿,还能辨认出长相。不过他的胸腹部有一道骇人的伤口。
  伤口从心窝开始,直到下腹部,内脏全部涌了出来,流了一床。
  凶杀案!
  技术员开始勘察现场,老钱叹了口气说:这案子复杂了,小刘,你去档案室调一本1995年的卷宗,其中一个嫌疑人叫白某。
  凌晨碰头会,各个队员都汇报各自侦查的结果。
  死者叫白某,男,三十七岁,某大酒店大堂经理,独身租住。调出的资料显示,白某一米八的个头,相貌堂堂,身材微胖、白白净净,活脱脱的一个“白胖和尚”唐三藏,干了很多年大堂经理,是个八面玲珑的人。
  小刘调来了老钱要的卷宗——流氓罪。
  1995年,白某二十出头,跟一群GAY混在了一起,成了一名“小受”。因为他相貌出众,很快成了圈子里的“红人”。那个年代搅基是伤风败俗的事情,后来他们都被公安局以卖淫嫖娼的理由按流氓罪处理了。
  不过这个白某,没有退出那个圈子。这么多年过去了,搅基也逐渐被人们接受,他也乐得自在,一直单身。
  这次白某遭人毒手,又死得这么凄惨,侦查的方向定在了情杀上。
  队员们梳理了白某生前基友,一一见面调查。
  一份份证言,逐渐勾勒出白某的私生活状态。
  白某一直是扮演“受”的角色,同时跟许多人保持联系。他性格非常“傲娇”,在赢得众多基友宠爱的同时,又爱以让他们“争风吃醋”为乐。
  通过走访、排查到最后,嫌疑人基本明了。
  一个叫吴某的小伙子,二十出头、血气方刚,进来跟白某走得很近。因为白某“红杏出墙”的事,多次跟白某的基友发生冲突。
  案发当晚,有人看到吴某和白某一起回到案发地;夜里,邻居听到了案发地传来吵架声......
  吴某被作为重要犯罪嫌疑人追捕,抓获过程却出人意料。
  案发后一个多月,我们又接到了一起报案:白某的骨灰被盗。
  我们没费多大力气就破了案,盗窃骨灰的正是吴某。
  我们是在吴某的祖坟处抓获他的。他正在祖坟旁边刨坑,地上放着白某的骨灰和剧毒农药。
  “他是我的人,没有他我活不下去。”吴某说。
  几个月后,吴某被执行枪决,不知道在那个世界里,白某是不是会原谅他,两个人会不会还在一起。


第五篇:藏尸者的妻子之一失踪之谜
藏尸者的妻子之一失踪之谜 ...
第五篇 藏尸者的妻子之一失踪之谜
西城区有一片不大的老城中村平房区,十几年来一直嚷嚷着要进行新城市化改造,谁知总有那么几户“钉子户”阻工,于是就一直这么僵持着。
开发商换了一个又一个,都是坚持不了几年就草草撤资收场。
整片区域随处可见拆得一片狼藉的平房、挖了一半的地基、随意丢弃的废旧工程机械。
过了几年断水断电的非人生活,“钉子户”终于耗不下去,跟新接盘的开发商签订合同。
开发步入正轨,这时候一桩案子却像炸弹一样在工地上炸响。
工人们先要清理废旧机械,像掉了铲子的挖掘机、折了臂的吊车之类的。清理一个丢在角落里不知道有多少年的搅拌机时,却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
一个工人爬上了搅拌机罐,赫然发现里面有一大蓬长头发,头发下面都是干硬的泥土、石灰,隐隐约约似乎露出半张人脸。
工人吓得从搅拌机罐上摔了下来,顾不得疼就跑去报告工头。工头不敢去看,直接打电话报了警。
现场勘查用了整整一天时间。
工人在搅拌机罐里看到的确实是一具尸体,女尸。
女尸在这个搅拌罐里不知道扔了多久,已经呈现风干化。黑褐色的皮肤只有薄薄的一层,轻轻一捅就破了,露出里面附着在骨骼上的一层黑色风干的肌肉组织。
技术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断成数截的尸体从搅拌罐里尽量完整的取出来,然后又把所有泥土细细筛了几遍,才找齐全部的骨骼。
尸体已经完全脱水,只剩下二十来斤重,完全就是一具覆着人皮的骷髅。多亏搅拌机罐里有不少石灰,快速吸干了尸体的水分,才让尸体这么久还没有腐烂成白骨。
尸体在搅拌机罐里是蜷腿坐姿的,身上没有明显外伤。技术员在泥土中筛检出一些衣服碎片,能看出应该是比较高档的夏季裙装,推断死亡季节为5-10月份之间。通过进一步检验,证明尸体死亡时间为5年左右,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也就是被人扼颈死亡。我们联系了历任开发商,核实这个搅拌机罐丢弃在那里已经有6年多,跟技术员的推断吻合。
死者的身材比较瘦小,推断年龄在24、5岁,身高160厘米,体重90斤左右,身上没有饰品,头发经过染烫,排除了流浪人员受侵害的可能。
一个年轻女人被害5年,我们却没有接到相关报案,最常见的几种可能是:外来流动务工人员、传销人员、性工作者。
这两类人群被定为主要梳理对象,不过队长老钱还是多吩咐了一句:去派出所查查那段时间有没有人报失踪。
清查5年前的外来流动务工人员、传销团伙和性工作者尤其是单干的暗娼,难度非常大。案发区域有大量这类人群租住,这些人群或者心疼花那十几块钱办证费,或者为了逃避打击,都会刻意避开公安机关的监管——既不签租赁协议,也不办理暂住证——这使得公安机关根本无法掌握他们的基本信息。
正在我们艰难的清查时,另一条线上传来反馈情报:5年前,一个叫任某的男子登记备案称他妻子余某从单位离家出走2天,一直未归。
余某的单位是某公司,位置就在城区改造区的边上。
老钱接过报告仔细一看,瞧出些端倪:余某失踪那年25岁,是该公司的会计。据她丈夫任某备案时介绍,失踪那天中午,他在到余某单位找她,因为家庭琐事大吵一架,后余某气冲冲的出门,再也没有回来。
技术员获取了余某父亲的DNA样本与尸体DNA进行比对,核实了尸体就是余某。
老钱安排人手分几路开始秘密调查,主要围绕着余某的公司和任某展开。
线索陆陆续续的反馈回来:余某的公司负责人证实了余某失踪的时间,并且证明公司财务没有损失(余某是会计,每天经手公司现金、支票几万元);派出所民警反馈任某备案余某失踪后,再也没有去派出所询问或者提供过情况;走访的民警获得的信息是,任某和余某结婚后,夫妻关系一直不和,邻居多次听到两人在晚上大声吵架。
一个女人在和丈夫吵架后离家出走,没有换洗的衣服,甚至连手包都没有拿,然后马上被人掐死,丢弃在一个废弃的搅拌机罐里。她的丈夫在妻子离家出走后,象征性的出去找了几圈,然后就把这事丢在脑后,自顾自的过日子。
所有证据都指向一处:她的丈夫任某撒谎了。
老钱打电话给任某,叫他来公安机关认领尸体。
任某见到照片后,脸色非常难看,这一切都被在旁边不动声色的老钱看个满眼。
“怎么样?是你对象吗?”老钱问。
“看衣服有点像,不过时间太久记不准;看尸体......说不好。”任某回答的很勉强。
“我负责任的告诉你,这就是你老婆余某!”老钱突然声色俱厉的吼道。
任某脸色煞白,紧紧闭着嘴再也不肯说一句话。
这时候,一个探组回来汇报:按照指示,对任某的住处进行搜查,查获女式手表一块女式白金戒指一枚、耳环一对。
这份搜查报告丢在任某面前,他防线彻底崩溃,低头认罪。
7年前,任某和余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和。余某爱美,追求时尚,而任某为人比较吝啬,常常因为不让妻子购买高价化妆品和衣服遭到余某奚落。案发当天中午,两人在余某的公司办公室又因为这事吵了起来,任某被余某数落的丧失理智,疯狂地把余某掐死。杀害余某后,任某把她的尸体藏到余某公司楼后的水表浅井里,当晚又把尸体转移到那个废弃的搅拌机罐中。
案件真相大白,兄弟们问老钱:怎么这么肯定任某家里会有那些东西?
老钱给大伙讲道:案子的真相就藏在情报里,就看你能不能提炼出来。死者亲戚那边的情报是死者爱打扮、任某很抠;死者公司的情报是死者爱打扮,平时总是戴名牌手表、贵金属首饰。你们想想,如果死者像任某说得那样什么都没带就赌气离家出走,那么她会把手表、首饰都摘下来吗?如果不会的话,那么为什么咱们在尸体上没有发现这些东西?显然,这些东西落到了凶手手里。
“这几年我经常做恶梦,梦见余某找我索命,我已经快崩溃了”任某断断续续的说道:“那些东西我早就想扔掉了,可是我舍不得......”


第六篇 藏尸者的妻子之二床下的女人
藏尸者的妻子之二床下的女人 ...
藏尸者的妻子之二床下的女人
这起案子是楼主单位侦查的,并非楼主亲历——案发时楼主还在上中学——却最熟悉。因为前辈老同志们经常会提到它,语气中都带着一丝怅然。出于好奇,我多次借阅这个案子的卷宗,详细的推敲,最终也无法说服自己。只能说,大家都尽力了,只是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扼杀了全部的破案希望。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这起至今未破的案子,欢迎刑侦爱好者们讨论点评。
案子发生在90年代中期,七月的一天中午,两个男人来到刑警队报案,其中一个叫蒋某的男子说他朋友被人害死了。
那时候还都是年轻小伙子的前辈们不敢怠慢,马上赶去现场。
一栋四层高的旧式筒子楼,是蒋某单位的单身宿舍——就是那种给单位单身青年暂住,只有卧室,厕所、水房一层楼公用的集体宿舍。蒋某的房间在四楼靠近楼梯边,统一的木头房门,门锁没有破坏的痕迹。
大伙铺上报纸进了屋子,发现室内陈设很简单,屋子最里面靠着墙角放着一张老式双人木床,旁边是一个半旧的橱柜上面放着台旧电视,一个木衣橱、一张矮餐桌,此外再无它物。
前辈老赵(那时候是小赵,或者是大赵?)闻到了一股子尸臭味,却没有看到尸体,于是问蒋某:怎么回事?
蒋某指着木床下说:我朋友小琴被人害死了,头朝里塞在床下。
老赵一看,当时就觉得有些不妥之处。那张木床外沿下面摞着十几个皮箱、鞋盒子,完全挡住了里面。
他凑近床,蹲下身子往里看了看,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绕到床位也一样看不清楚。老赵打开手电往里一照,才发现床下确实有一个人。
老赵招呼大伙一起动手,一起把床上的被褥、床垫子全搬下来,然后破拆开床板,才看见尸体的样子。
老赵说:当时我吐了,他们也吐了。这话我信,我阅卷的时候,第一次看到那具尸体的照片也差点吐出来。
一具女尸,死了大概有六、七天的样子,尸体已经中度腐败,呈现紫黑的颜色。女尸的头已经浮肿成笆斗大,呈巨人观状;身上穿着一件前开襟睡袍,里面只穿了一件内裤。关键是,死者是个孕妇,而且月份已经不小。死者腐败造成腹压升高,胎儿硬生生的被挤出体外,也已经死亡。尸体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身体上没有明显外伤,尸体下的血液、体液应该是胎儿被挤出体外时带出的羊水和血液。
老赵在狂吐之后,却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木床非常笨重,得有三、四百斤,而死者的一缕头发却压在一个床脚之下。
现场勘验继续进行,老赵他们把蒋某带回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人命关天,蒋某支吾了半天还是说了一下情况:蒋某三十七岁,是那个公司的一个小领导,小琴今年二十三岁,家是农村的。两年前蒋某下乡时见到年轻漂亮的小琴,就动了歪心思。他想方设法的讨好小琴,把个无知的小姑娘哄到了市里包养起来。蒋某是有家室的,于是借手头的权力在单位要了间单身宿舍金屋藏娇。半年前,小琴怀孕了。
这时候,技术员来通报勘查结果:门锁没有撬痕,窗户没有外人侵入痕迹;室内地面被擦过,除了蒋某和跟他一起来报案的胡某的足迹之外,没有其他人足迹;室内没有采集到的可疑指纹。死者财物较少,没有丢失。——后来的尸检报告证明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被人勒死的,生前没有遭到性侵。
走访的民警也反馈了消息:小琴在这边无亲无故,平时就呆在房间里看电视,很少外出,也就是偶尔去楼下溜达溜达,吃饭就去楼后的职工食堂。蒋某包养小琴的事,在他们单位基本是人人皆知,蒋某的老婆半年前也知道了这事,为此跟蒋某经常吵架。最近几个月蒋某来看小琴的次数明显减少,两人偶尔也会吵架。
老赵心里有了主意,他支开蒋某,跟陪蒋某来报案的那个男人谈起话来。
那个男人叫胡某,三十一岁,是蒋某的下属。他说:昨天晚上,蒋某给我打电话叫他去单身宿舍。到了之后,蒋某对我说“小琴被人害死了”。我问蒋某小琴在哪,蒋某说在床下面。“我不敢靠近,在门口往里看了看,床下被鞋盒子挡住了,什么都看不到”。我想报案,蒋某不同意,说他包养小琴这事见不得光,怕公安机关找他麻烦说不清,让我跟他一块把小琴的尸体搬出去偷偷埋了。我不敢,怕死人,也怕公安机关找我麻烦。今天上午时候,我跟蒋某说这事人命关天,不报案不行。蒋某就叫我跟他一起来公安局了。
这些线索汇集到一起,矛头全部指向了一个人,那就是蒋某。
没有提取到外人侵入的证据(虽然不能排除有这种可能),能随时自由进入案发房间的蒋某嫌疑最大。
犯罪嫌疑人非图财、图色,外人作案的动机不明,而小琴作为“二奶”却怀孕六个月,势必是要把孩子生下来,这种情况下蒋某在家庭和小三之间如何抉择?这会不会成为蒋某作案的动机呢?
死者的一缕头发被紧紧压在床脚下,这说明是先把尸体放在那个位置,再把床“扣”上去。那张床三、四百斤重,老赵他们作模拟现场时候试着搬动,结果发现很费力,结论是:一个人可以做到,但是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才能做到。那么,谁能做到这么长时间滞留案发现场呢?蒋某无疑是最有可能的。
床的位置背光又被鞋盒子挡住,即使开着电灯,也看不清楚床下的情况,而蒋某报案的时候却很明确的说死者是“头冲里”的,这是不合实际的。
另外还有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比如蒋某不想报案,叫胡某帮他把尸体偷偷处理掉;对小琴及她腹中孩子的死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悲伤情绪等等。
案子说到这里,楼主也忍不住叹息。
这个案子一直没有告破。
那个时代刑事技术、侦查理念在现在看来简直就是简陋而野蛮。
证据,这个对犯罪嫌疑人来说致命的名词,有时候反而是刑警的梦魇。所有的推测中,蒋某是凶手的可能都是最大,大到其它任何可能都像天方夜谭一般。可是,就是没有有力的直接证据证明这件事确确实实是他干的。
没有证据能够完全排它的还原真相:没有目击证人、没有生物检材......
“因为有这么一种可能:有一个脑子坏掉的人,闲来无事恰好溜达到小琴住处,心血来潮的想杀个人玩玩,然后胆大心细的在现场呆了至少三个小时来藏尸并灭除痕迹。”老赵摇着头无可奈何的说。
蒋某的余生过得很不好。
那个年代重口供、轻证据,蒋某这种“万里长征只差最后一步”的案子,破案的希望就寄托在蒋某自己招供,然后根据他的供述再回过头来完善证据。
可是蒋某就是不招供,这在那个刑讯逼供普遍存在的时代,是很不讨人喜欢的做法。他被修理的很惨,又被安排到看守所“死刑号”里。可是,他就是不招供。
拘押期限到了,老赵他们以事实重婚的罪名把他起诉了。
蒋某蹲了一年监狱,他老婆在案发之时就提出了离婚,半年后法院判决生效。他被单位开除了,家里的钱基本也都搭了进去。出狱后,蒋某借钱买了辆货车跑运输,三年后因为疲劳驾驶,追尾送了命。
几年间,老赵他们一直在梳理这个案子,希望找到有力的证据。随着蒋某丧命,他们陡然失去了努力的动力,这件案子就被挂了起来。
十几年间,这件案子一直被前辈们提起。他们说:以现在的技术和手段,这起案子肯定能破。不过过去的终究无法追回,这或许就是进步的代价。

第七篇:模糊的身影
模糊的身影 ...
模糊的身影

刚参加工作那会,我问带我的探长老贾:贾哥,什么刑事案子最难破?是不是越大的案子——比方说凶杀案——越难破?
老贾说道:一看你说的这话就是门外汉。凶杀这种案子,基本都有个前因后果,顺着线索追查下去就能搞个八、九不离十。难破的案子,往往是那种随机侵害不特定目标的小盗窃什么的。
我不服气,继续追问:那如果有随机侵害不特定目标的凶杀案,不是更加难破吗?
老贾沉思了一会,说道:如果真有这种案子,那能不能破案就看缘分了。
工作几年,见过数不清的刑事案件,自己也参与了不少疑难案件的侦破,却始终没有遇到过我那异想天开的“随机侵害不特定目标的凶杀案”,直到那一天。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这起案子是在“双尸案”之后两天发生的。那天早上六点多,天色刚开始蒙蒙亮,晨练的人们陆陆续续来到位于市中心的一处开放式公园人造湖畔的喷泉广场。最先来到的人,发现喷泉边上躺着一个流浪者,并没有过多在意,远远的闪开;后来的人慢慢占满整个广场,终于有人来到了流浪者附近。
天色渐亮,眼尖的人看到那个流浪者大半天一动不动,再凑近些就看到了她的头下竟然有一滩暗红的鲜血。
七点十分,刑警队接到110调警:心湖公园广场发现一具女尸,疑似被侵害。
被“双尸案”搞得焦头烂额的老钱没有办法,咬着牙从专案组调出大李探组的俩人去现场。熬了一夜没睡的大李探长、小牛俩人顶着四个红眼圈就带着技术员去了现场。
死者是个流浪者,女性,花白的头发,看上去得有五十多岁,穿着脏得看不出本色的棉衣服,靠着几个破烂流丢的大包袱躺在一个喷泉口边上,乍一看就像睡着了一样。
技术员检查了一下,死者尸体僵冷,早就没有了呼吸,头下枕着一滩凝固的鲜血。大李探长把尸体翻过身来,警戒带外面围观的群众马上发出一阵惊呼。
死者后脑被砸得稀烂,一片血肉模糊。暗红色的鲜血、惨白色的脑浆流了出来,全都顺着喷泉导流槽流下去。
恶性凶杀案,大李探长立即向上级汇报。
虽然人手严重不足,侦查工作还是紧锣密鼓的展开。
勘验现场,技术员在广场上离案发地不远的草丛里找到一块染血的石块,经过化验,血液的DNA与死者的吻合,但是石块上无法提取指纹;走访周边群众,得知死者在此地流浪已经三、四年,每天靠掏垃圾箱、捡广场上丢弃的饮料瓶什么的卖给废品站谋生,天暖时也会去街边摊讨钱,晚上就在喷泉广场露宿;跟附近的流浪人员了解情况,获悉死者没有亲属联系,平时不与人交往,也没有从事“老头乐”之类的卖淫非法活动。让人沮丧的是,无法核实死者的身份,也查不到她的籍贯,甚至没有一个合理的杀人动机。
没有任何头绪的无头案,上案的兄弟们都没了主意。
这时候,临危受命的大李探长拿出了老钱的口头禅:先把基础做足了。
三天的撒网式调查,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线索。离案发地几百米远有一家银行,银行门外的监控摄像头正对着广场唯一的入口。小牛又熬了一晚上,反反复复的把案发前一天晚上到案发时的监控看了四、五遍。
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好消息是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坏消息是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模糊的身影。
案发时天气很冷,就连最缠绵的情侣在晚上10点也离开了广场;10点30分,广场灯光熄灭,监控画面上只能看到黑漆漆的树木和灰暗的天空;11时许,受害人回到广场上,小小身形背后那几个硕大的包袱就是她最显著的标识。第二天凌晨0时10分,一个模糊的人影出现在监控中。之后发生了什么,谁也不得而知,监控只记录到一个人影在半个小时后跑着离开广场,不知去向。
几百米的距离,星光级的背景亮度,几十万像素的监控。“以目前国内的图像处理技术,无法做到”公安部技术部门的答复让大李探长的心凉了半截。
“至少有了嫌疑人,不管他是谁”,小牛给自己打气。
“就是个蚂蚱蹦过去,草叶还得动弹动弹呢。”大李探长说道。
犯罪总会有动机的,不管那动机是多么不可思议,犯罪心理学上是这么说的。那么,那个模糊的身影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就成了破案的关键。
像个罪犯一样思考。凌晨0时,大李探长带着小牛来到广场,做实地模拟现场。
“什么会让我在这么冷的夜晚独自来到这里?”大李探长天马行空的思考着:“嗯,我刚刚跟女朋友分手了,来这里发泄......我跟老板吵架了,被炒了鱿鱼,来这里以酒浇愁......”
“等等,探长,我好像想起点什么。”小牛突然说到。
两人马上回单位调出监控录像,翻到模糊的身影进入广场那一段。
显示屏中,模糊的身影有一个诡异的动作,仿佛在引吭高歌。大李探长模仿这个动作,猛然说道:“这是在喝酒!”
“再搜查一遍死者的东西!”大李探长冲了出去。
几个包裹里都是些破衣服、烂被子,之前的调查,死者回广场之前最后一站是废品收购站。她当天的收获大部分已经卖掉,包裹里都是些回程顺路捡到的垃圾,这无疑是节省了很多的时间。
一个瘪掉的青岛啤酒易拉罐,大李探长的目光集中在那小小的绿罐上——大李探长记得这是从死者外衣口袋里找到的。
拾荒者口袋里出现啤酒易拉罐,太合情合理了,之前大伙丝毫没有起疑。
这次带着目的的检查,这个罐子就非常值得探究。
为什么唯独它会出现在受害人的衣兜里?是不是因为这是死者随手捡到,还没有来得及装进袋子里?
“全面检查罐子,调查这罐啤酒的批次、分销情况!”
罐子上提取到几个指纹,其中几个是死者的,还有几个分别属于不同的几个人。追查啤酒来源的也反馈了线索,这一批次的啤酒经过分销商,流向了案发现场周边的几个小超市、网吧。
技术员把几家超市、网吧的所有售货员、网管集中起来,全部取了指纹进行比对。
一个网吧中两名网管的指纹比中了,看来这罐啤酒是从这个网吧售出的。大李探长调取了网吧的监控,那个模糊的身影逐渐清晰起来。
案发当天18时许,一名男子来到网吧登记上网,一晚上的时间喝了4罐青岛啤酒。晚上11时30分,网吧断网,男子结账下机,又要了一罐啤酒离开。根据上网记录,男子叫杜某,26岁,东北人。杜某在网吧购买的啤酒,罐子出现在死者口袋里,这个有力的证据已经足够让他成为重点目标。
一道上网追捕令发出,两天后,杜某在东北某省某市的家中被当地警方控制。大李探长和小牛坐上火车,杀了过去。
杜某的审讯工作异常的顺利。
从他被当地警方控制的那一刻起,他就沉默不语。当大李探长表明身份的时候,杜某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你们为了什么来,你们既然来了,估计已经查清楚了。
大李探长点了点头,说:说说为了什么吧?
“我和女朋友是在网上认识的,谈了半年多。我忍不住的想见她,就偷偷去了那边想给她个惊喜。谁知她知道我过去后,死活不肯见我。我和她谈了一晚上,也没有什么结果。我的心情糟透了,喝了不少酒。晚上11点多,网吧关门了,我没有地方去,就喝着酒溜达到广场上。我越想越伤心,越想越恼火。喝完那罐酒,我把罐子扔在地上,这时候不知从哪跑过来个叫花子,把罐子捡走了。我当时不知道怎么的,火气腾地就上来了。老天这么对待我,我要报复社会!我从花池子里捡了快石头,冲那个叫花子后脑就砸了下去。她被砸倒在地,我又砸了十来下。后来她不动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不过一切都晚了......”


第八篇:不归路
不归路 ...
   据说盗墓是最见不得光的行当,要干这个得有“祖传手艺”,还必须是骨肉至亲的父子。盗洞挖通后,一人顺绳子下到墓穴里寻宝,一人在外面放风、接宝贝。祖师爷传下来的规矩:儿子下墓穴,老子在上面接。
   为什么呢?儿子体力好爬得动绳子?不是。因为儿子在外面,屡屡有见财起意把老子扔大墓里活葬的事;而老子在外面,却从来没有丢下儿子不管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七月间,大雨断断续续的下了两、三天,天终于放晴了。歇了两天工的小庄村砖窑厂工人们,一大早就出了门,去砖窑厂上工。
   小庄处在城乡结合部,砖窑厂在村子西边,属于村里的集体企业,开了有几十年。砖窑厂周围的土地被挖得千疮百孔,到处都是十几米见方、几人深的土坑。到了这种雨天,坑里都蓄满了水,周围芦草丛生、蛙鸣相闻,倒让这北国贫瘠之地有了几分江南水乡的影子。
   工人们都开始干活,小工李狗蛋偷偷溜到了一个水坑边——早上起来没出息吃多了,懒驴上套屎尿多。他踩着野草闪到坑边背人的地方,正要脱裤子,却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
   水坑里赫然趴着一个人!
   李狗蛋吓得嗷嗷直叫,砖厂的工人一窝蜂的跑了过来。大伙哪见过这场面,没有一个赶上前的。吵吵半天,总算有人说了句:这事得报警!
   西郊刑警中队的队长老于七点多接到值班员小张的汇报,他不敢怠慢,点齐弟兄就赶了过去。
   凶杀案是没跑了!
   死者是俯卧位,头和小半个上身扎进水坑里,腰腿在岸边搭着。打捞上来仔细勘验,是个男的,二十岁上下的样子,穿着很普通的T恤、单裤、拖鞋,左侧额头有一处明显的钝器伤,颅骨没有骨折,体表没有其它外伤。
   死者留给老于他们的线索可谓少之又少。尸体上没有饰品、没有纹身;衣着没有任何特别之处;随身物品只有一个钱包,里面有二十几块钱,还有一张纸片——都被雨水泡烂了。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张是第一次参与命案的侦破,异常的兴奋,跟老于队长说道:队长,我干点什么?
   老于随口答道:就俩事,他是谁?凶手是谁?
   小张一下子愣住了。老于接着说:好好跟着学吧。你先去走访下群众,看看能不能核实死者身份?
   小张一溜烟的跑进村子里,老于却踱到一边点支烟考虑起来。
   这个村子的劳动力基本都在砖窑厂干活,既然旁边这些围观的群众不认识死者,死者肯定不是老家旧户。
   这种无头案最难侦破。无法核实死者身份,就查不到他的社会关系,也就无从推断他因为什么原因被害。
   案发现场在老于他们赶来前,就已经被围观群众踩成一片烂泥,唯一的线索——凶手足迹也随之泯灭。
   老于嘱咐技术员回头仔细解剖尸体,随后带着队员们扎进村里。
   大半天的走访,收获甚微。村子里的老家旧户都不认识死者,另有几十户大门紧锁的。老于他们一打听,这些房子都是租给了一些搞传销的半大孩子们。租房的孩子们一套房子里能住三、四十人,白天去市里,晚上七、八点钟才回住处。
   这时候,技术员回来给反馈勘验情况。
   死者死亡时间为昨晚10时许,额头的伤非致命,死亡原因系溺水致窒息。那张小纸片经过处理,已经干燥脱水。老于接过纸片一看,只能辨认出几个字符——“21万”。
   技术员报告完毕,老于多问了一句:死者胃内容物化验情况怎么样?
   技术员答到:死者胃及肠道内均检出卷心菜、土豆和面食残渣。
   没有别的?老于追问道。
   没有!技术员肯定的说。
   老于带着队员们开车回到市区,来到平时加班时候常去的那家羊肉泡馍馆。
   一大勺辣椒兑进汤里,老于开腔了:这顿饭我请了,就当提前庆祝破案。谁都不准喝酒,吃完饭去睡两个钟头,晚上八点穿便装在单位集合,都给我精精神神的。
   大伙都不知道老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明明是无头案,走访时候也没有什么线索,怎么老于突然就摆上庆功宴了?
   不过大伙早就习惯了,想不明白就原原本本的按照队长的指示办。
   吃饱睡足,晚上九点钟,全队人又杀回了小庄村。
   老于拿出自己的笔记本来,上面密密麻麻的记着几十栋房子的位置。他带着队员们轻手轻脚的靠近本上标出来的第一户,挥手示意他们先躲到门边。
   老于敲了敲门,里面有个男生问道:谁呀?
   老于随口答道:查电表。
   男生打开个门缝往外张望,老于一个箭步赶上去推开半扇门,随后冲他亮了亮警官证和搜查证:警察,办案。
   藏在门边的队员们一拥而上,按照老于之前的分工快速控制住几间房子的出入口。
   老于带着开门的男生进了正房,一大群十几个男男女女正盘腿坐在塑胶地板上如痴如醉的听一个二十来岁的男生讲课。
   老于随手抄过一个女生手里的手写笔记,翻看了起来。
   这时候,队员小刘过来,悄悄地跟老于汇报了点情况。老于把笔记还给那个女生,问道:你来多久了?
   女生小声说:我今天才来的。
  老于说道:今天刚来就做了三十多页笔记?
  女生低着头不说话。
  老于又说到:赚到多少钱了?
  女生想了想,说:现在还没有赚到,不过我的事业是有前途的。
  老于笑出声来,说:我刚去你们厨房看了,除了烂卷心菜就没别的,你多少天没吃肉了?
  女生语气坚定起来:我一定会成功的,现在吃苦将来才能出人头地。
  老于摇了摇头走出了房子,叹口气说:这孩子已经被洗脑了,怕是很难救过来了。小刘,明天通知工商局和派出所,把这些人都清理了。
  走出院子,小张凑过来问道:老于队长,你干吗说自己是查电表的?
  没等老于队长说话,小刘就抢着说:小菜鸟,慢慢学吧。这帮传销的可鬼了,他们一怕工商局的、二怕派出所的,你要说是警察,铁定不给你开门,弄不好还会派俩女生出来装昏迷呢。
  小张吐了吐舌头,说了句:这么多门道啊......
  半晚上,老于队长带着队员们把几十处传销窝点都轧了一遍。
  老于对着笔记本,指了指其中一户说道:走,咱们去这户,估计他们正开小会呢,都给我拿出点威风来!
  一票壮小伙子气势汹汹的杀了个回马枪,一进屋子,果然看见十几个半大孩子正在嘁嘁喳喳的吵吵。
  大伙绷着脸不说话,没一分钟就把群没见过世面的男生女生看毛了。
  老于环顾了一圈,说道:“你们该知道我们为什么来。那么,谁先说呢?你!”
  老于猛然指向他们中的头头——刚刚正在讲课的那个男生。
  男生一激灵,下意识地说:“没我的事。”
  “那么,有谁的事?”老于追问道:“说出来就没你的事,不说就全都是你的事——后果你承担得起吗?”
  男生纠结的左顾右盼,周围的孩子都跟他一样六神无主。
  老于不给他任何思考的时间,追问道:“这帮人里你是头,出什么事也脱不了你的干系。别人救不了你,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男生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咬着牙说道:“你们来是为了李某被人害死的事吧?”
  老于知道自己已经赢了,他用轻松的语气说道:“肯定是为了李某的事,说出你知道的一切。”
  男生说道:“我和李某都是某省某市某县人,我俩是初中同学。我加入了这家网络直销公司后,想起他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就想帮他一把。上个礼拜,我给他打电话说了这事,他正好没工作就来投奔我了。我带着他做成了第一单生意......”
  老于追问道:“别藏着掖着,说吧,你教唆他骗了哪个亲戚朋友?”
  “他爸爸,”男生似乎也有点不好意思:“他把他爸爸发展成了下线。”
  “后来呢?”
  “昨天下午他爸爸坐火车过来,看到我们这的情况,就要走。李某说跟他爸爸出去走走,作作他的思想工作,他们爷俩就溜达出去了。”
  “当时是几点钟?”老于问道。
  “快十点钟吧,我记得挺清楚,那时候雨刚停。大概十点半钟,李某的爸爸自己回来了,说李某跟他回老家,晚上俩人去火车站睡,就把李某的东西都拿走了。今天晚上我们上课回来,才知道李某已经死了。”
  案件真相大白,老于队长又一次没有食言。
  回单位的路上,小张问老于队长:“我这一肚子问题啊,您怎么知道李某是搞传销的?又怎么从几十户里确定是那一户的?”
  案子破了,老余队长心情不错,敞开了话匣子:“半夜什么都不带的去那么偏僻的地方,死者肯定住在不远的地方。现在农村生活条件都好了,谁家吃饭没点鱼、肉?你看尸检报告怎么说——肠胃里只有最便宜的青菜,连点荤腥都不见。这么吃的肯定是搞传销的。”
  “查这几十户传销团伙,我是有目的性的。首先,看看他们宣传的内容。他们的笔记我都看了,都是说做到A级一年能赚20万、30万。死者口袋里有块纸条,上面写着21万,我就要看看哪些窝点是A级21万的。再者,这些窝点吃饭都有个规矩:平时吃最便宜的青菜——这季节就是吃菜市场晚上处理的烂卷心菜——遇到某人骗成一笔,就给他和他骗来的人打次牙祭,买点土豆啊、茄子啊之类的贵菜吃。我叫小刘挨户厨房都看过了,有那么两家有土豆的。”
  “这两条一对,结果就出来了。再说,李某胃里有土豆,说明他骗成功一笔,并且那个人已经来了。上当者怒杀骗子......只是我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他爸爸。”
  上网追捕令发布后的第二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老家落网。
  老于队长去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回来的时候,李某某老泪纵横,一遍遍的问:我儿子真的死了吗?
  李某某交代:他中年丧妻,自己把儿子拉扯大,对儿子一直十分溺爱。他打工养家,对孩子疏于管教,使得孩子初中毕业后就无所事事,终日游荡。
  这次孩子突然离家,随后给他打电话说在外面犯了事,要他带钱过来解救。李某某没有多想,急匆匆的赶了过来。谁知见面后才发现孩子进了传销团伙,而且已经被洗脑。
  晚上两人到窑坑边谈话,李某某执意要带孩子回家,哪知孩子执意不回去,还拿着个本子一套套的说着传销的东西——“气得我一把抢过他的本子,扔到了水坑里”——孩子也火了,对李某某推推搡搡,李某某痛心疾首,情急之下捡起半截砖头砸在孩子额头上。孩子倒在地上,李某某认为孩子是装得,没有理会他,气冲冲的返回传销窝点,把孩子的东西全部拿走,然后回了老家。
  “我当时就是想我把他东西都拿走,他就住不下去了,就会回家。”李某某喃喃的说。
  案发当夜下了很大的雨,窑坑水位快速上涨,淹没了昏迷的李某头部,这是我们推断的李某死因。老于队长他们借来台柴油机,抽空了那个水坑,找到了染血的半截砖头还有李某的笔记本。
  我们都很同情这位父亲,但是这位父亲永远不会原谅自己。


第九篇:绝不放过你
绝不放过你 ...
第九篇:绝不放过你

刚参加工作那会,经常要出警。尤其到了夏天,喝酒滋事、打架斗殴的警情的简直是一个接一个。带我的警长告诫我:遇到酒后滋事的要千万小心,尤其是年轻人。
我当时不理解,问道:为什么啊?
警长答道:老混混喝成什么样下手都有分寸,他能把人砍得血葫芦一样,眼瞅着就得当场死亡,可是住几天医院就没事了,一作法医鉴定顶多是轻伤;年轻人就不一样了,血气方刚的,脑袋一热不计后果,没准一刀下去就得出人命。
以后几年,我发现警长说得挺对。但凡斗殴、滋事引发的命案,凶手都是年轻人。

八月中旬,正是路边烧烤、大排档生意最火爆的季节。
王某、刘某、赵某是“盟兄弟”,趁着好季节也搞了个路边烧烤摊。三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下得去辛苦,一个多月下来,着实赚了不少钱。
这天凌晨两点多,食客渐渐散去。三人盘点完账目,把剩下的肉串、菜卷烤上,每人喝了好几瓶啤酒。酒足饭饱后,三人把桌椅、烤架什么的都抬到电动三轮车上,回到了住处。
三人在一片城中村平房区里租了一套房子,因为这里离着摆摊的地方挺近的。王某把电动三轮车停在住处的院门口,三个人七手八脚的卸车、往院里搬东西。
刚搬了一半,打由胡同口进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胡同非常狭窄,王某的电动车停在那里,周围全是刚卸下来的桌椅、啤酒箱,把路堵的严严实实的。那辆电动车过不去,骑车子的男子不乐意了,冲王某说道:“我艹,你这堵得也忒严实了吧。”
旁边正在搬东西的刘某不乐意听了,借着酒劲说道:“怎么说话呢?这不紧着搬呢吗?大晚上的奔丧啊这么着急。”
电动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个男的,一听这话站了起来,上去就揪住刘某的领子,骂道:“你TMD说什么呢?找死啊!”
刘某哪里肯吃亏,扯住那个男的就动起手来。一时间,五个人都加入了战圈,桌椅、啤酒瓶横飞,打作了一团。打了三、两分钟,王某兄弟三个借着酒劲越战越勇,把对面两人逼到了墙角。
骑电动车的男子挨了几下狠的,猛得大叫一声,掏出了一把跳刀。冲在最前面的王某转眼之间胸前就多了三个血洞,刘某、赵某也挨了好几刀。俩人且战且退,拖着王某退进院子里,对方没有再追,骑着电动车夺路而逃。
刘某也是“混社会的”,打架吃亏了并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急救车把三人送进了医院,随后医院打电话报了警:王某已经死亡——胸前的三刀分别刺穿了心脏、肺部、肝脏,可谓刀刀致命;赵某重伤,左侧肺叶被扎穿,气胸已经形成,正在抢救中,生死未卜;刘某身上十几处刀伤,大量失血。
西城刑警中队中队长老钱接到报案后先是暗骂了一句:这帮混子!
光靠自己队的兄弟,人手是肯定不够的,他赶紧向上级汇报情况。上级马上启动了紧急预案,把能调动的警力全部动员起来。
巡警封路设卡、治安警去案发地周边入户走访、刑警一部分去现场勘查、一部分去询问受害人。
几方面都没有什么突破性线索。
受害人延误报警,犯罪嫌疑人两人骑一辆电动车早已消失在夜色中。治安警大面子走访之后,也没有发现可疑人。破案的希望再次落在刑警身上。
老钱队长他们的调查也很艰难。案发现场是一条狭长的胡同,没有路灯也没有监控,随处可见混杂着啤酒的大滩鲜血。技术员一点点的向前推进着勘查,在一张断成两截、丢在地上的饭桌上提取到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清晰足迹;对现场的血液提取了上百份样本,送去实验室化验。后来,在样本中检出了与三名犯罪嫌疑人不同的血样,技术员立即查验DNA并录入信息库。
老钱队长带着队员们沿着犯罪嫌疑人逃离的方向一路追踪,发现有规律的滴落血迹在一百米处戛然而止。再往前面就是城中村的深处,有几十个不规则的岔路口,通往村外的出口十来处,老钱队长深深地体会到什么叫“歧路亡羊”。
询问受害人也没有获得什么实质性的线索。王某已经死亡、赵某还在昏迷中,唯一能接受询问的刘某只能说出对方是两个年轻人,衣着、相貌、身高、特征、交通工具什么的都因为“当时太混乱”而没有看清。
侦破陷入了僵局。
速破看来是没希望了,老钱队长带着队员们转入持久战。
老钱队长的思路是:凌晨两点多钟跑去案发地那边,很有可能是在那边居住,至少也是有亲戚、朋友在那边。他带着队员们开始轧现场,城中村几百户住户全部见面排查。那里大多是打工的、做小生意的租住户,白天基本见不到人。整整半个月,老钱队长他们都是白天正常工作,晚上加班挨户排查到凌晨三、四点钟。让人沮丧的是,没有任何线索。
侦破进度处于停滞状态,一停就是好几年。
这四年间,老钱队长他们所有参战民警心头都像压着一块巨石一般。年内一起现行命案未破,直接取消优秀单位参评资格,拼命干了一年的成绩统统归零。年年刑侦绩效考核全市第一的桂冠转交他人,领导一个月脸色都是铁青的。死者家属三天两头上访,到市局闹,到市政府、市委闹,到省里甚至北京上访。一级级督办令转下来,压得人透不过气。
每年,局里都要专门组织人力对这个案子进行再梳理、再挖掘,但是每次都是努力越大、失望越大。
这起案件发生后,局领导对类似案件进行研判,提出每年夏季开展专项行动,严打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几年下来,成果显著,恶性伤害案尤其是故意伤害致死案同比下降了八成以上。
案子的转机出现在案发四年以后。那年七月的一天凌晨,一个叫邵某小混混酒后滋事,掏出跳刀冲人比比划划,随即被巡逻的民警抓获。按照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的一律行政拘留五天。作为重点人员,指纹、血样都要提取入库。
比中了!
邵某的DNA信息和四年前那期悬案现场遗留的犯罪嫌疑人血样可以认定同一!
技术部门反馈的捷报,让当时参战的队员们都流出了激动得热泪。
老钱队长赶紧带人提讯邵某。在DNA这一直接证据面前,邵某无从抵赖,承认自己杀了人。
但是,问及邵某的同伙时,他却三缄其口。一会说同伙是个叫“老黑”的东北人,一会说跟对方不熟记不住名字。
老钱队长召集审讯骨干,研究制定讯问策略,下定决心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数论较量的结果让老钱队长很费解。按照往常惯例,这种致人一死一重伤的命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都会积极检举同伙,争取立功,因为不老实交代的话会从重处理,搞不好就会判死刑。邵某却恰恰相反,宁可供述出自己涉嫌强奸的一起隐案,也不说出跟同伙有关的一个字。
嫌疑人到案,反查丰富证据链!老钱队长决定自己来揭开这个谜团。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邵某他们为什么会去案发现场?
老钱队长通过调查,查明案发时邵某在一家餐厅当厨师。他带着队员们转了十几个县、市,把邵某当时的同事一一找到。经过了解,获得重要线索:邵某当时处了一个女朋友——后来因为嫌邵某痞气太重分手了——叫小兰的就在案发地附近租住。
老钱队长驱车几百公里,找到远嫁外地的小兰。
老钱队长是见过小兰的——案发后老钱队长带人挨家挨户走访,就去过小兰家。再次见面,当老钱队长提出邵某的名字时,小兰神色黯淡下来。
“我跟邵某是通过朋友认识的,处了半年多。他脾气不好,经常和别人打架,还跟别的女人乱搞,后来我们就分手了。分手后,他还隔三差五的给我打电话骚扰我。那一天半夜,他又给我打骚扰电话说要来找我,不知为什么最后没来,之后就再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小兰说。
“他说是自己来还是跟别人一起来?”老钱队长追问道。
“他说他爸爸跟他一起来。他的工资都拿去吃喝玩乐了,总跟他爸爸要钱,说是给我买东西。那天他爸爸追问起来,非要一起来找我说说清楚。”
老钱队长心里有了谱。
邵某的爸爸老邵来给儿子送东西时,直接被扣下了。
接下来的讯问异乎寻常的顺利,老邵一进讯问室,就知道纸里包不住火,大包大揽的把全部责任都扛了下来。
根据他的交代,老钱队长他们再一次完善了证据链,厘清父子俩的责任。两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沉冤四年的案子终于得以昭雪。

老邵是个老混混出身,有了孩子以后百般溺爱,逐渐把邵某培养成了一个小混混。这个案子里,两人也算得上是父子情深,可惜这份亲情确实如此的丑陋。

第十篇:生死追击
生死追击 ...
第十篇:生死追击

楼主平时最爱看侦探推理小说、描写刑侦破案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柯南》更是看了无数遍。探长老贾对此不以为然,经常教育我说:看那些东西没用,有时间出去跑跑步、练练散打什么的多好。
我不服气,争辩道:我得好好学习人家的破案思路,以后遇到疑难案件也能像柯南一样,来一句“真相只有一个”,多帅气!
探长老贾笑道:柯南要是来了咱们刑警队,干不了俩月就得被辞退。每起疑难案件,真相只有一个,伪像可能有成千上万个。必须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配合,才能去伪存真。电视里只给你三、四个选项,然后任务提醒、自动导航全开,那能叫破案?看个热闹罢了。再说,干刑侦的不是光会破案就够的。
我接道:会破案还不行?我觉得能破案就很了不起了。
老贾探长正在用他那蓝绿混穿的白发无面纹暗夜女猎人蹲拉克西里,拉拉刚刷出来突然窜出两只兽兽猎,把他射翻在地。老贾啐了口唾沫答到:你看,只会算时间不叫本事,抢得到宝宝才叫能耐。
我顿时笑翻在地。

三月底的一天上午十点多,西城区刑警队的报警电话急促的响起,老钱队长接起来听了两句,马上吼起来:所有人集合,跟我出现场!带家伙!
队员们一听,马上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能叫全队所有人一起出动的案子,不是命案就是涉枪、涉爆、绑架之类的大事;带“家伙”去,很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还在现场附近,会发生遭遇战——赶紧带上警械集合。路上,老钱队长跟各探组探长简单介绍案情:5分钟前,某小区的一位居民听到有人喊“救命”,他跑到阳台一看,发现是前楼四楼某户的阳台上有一名老人扒着窗户呼救。接下来他看到了骇人的一幕——一名男子跑到呼救者的背后捂住他的嘴,然后用一把匕首残忍的将老人割喉。那名男子行凶后并没有停手,而是从背后控制住老人,往里屋拖去,一边走一边用匕首猛刺老人的胸腹。
这么残忍的杀人手段!几位探长都皱起眉头,明白碰到了亡命之徒。
到达现场后,两个探组迅速控制住各个出入口,支援民警随后到来,就地展开走访调查。老钱队长拔出甩棍走上楼梯,大李探长持枪紧随其后,两人小心翼翼的上到四楼。
受害者所在的房子大门虚掩着,老钱队长悄没声息的贴在门边听了十几秒,房内没有动静。他和大李探长套上鞋套,踹门冲进房间。老钱队长和大李探长相互配合,依次检查厨房、厕所、两间卧室、阳台,确认犯罪嫌疑人已经离开。
整个现场惨不忍睹,受害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
右手边的屋子门口,一位头发花白的男人俯卧在一滩血泊中,身后是一道鲜血铺成的路径直通阳台。阳台的玻璃上、房顶上满满的都是喷溅上去的血液。
左手边的卧室角落里,还有一具女尸仰卧在地板上。她大约二十四、五岁的年纪,手脚都被胶带紧紧捆住,身上不知道中了多少刀,白色毛衣、咖啡色牛仔裤都被鲜血染透,身下是一大汪血泊,更让人无法直视的是,死者脸上也是血肉模糊,左唇角被残忍的切开,伤口贯穿左腮直到耳垂处,仿佛恐怖片里的“裂口女”。
整套房间里犹如地狱血池一般,又像是电锯惊魂里的屠杀间,地板上到处都是凌乱的血脚印,墙面上随处可见大片的喷溅血液和血手印。
这一老一少两名受害人早已没了呼吸,老钱队长和大李探长摇着头退出房间,技术员随即进入勘查。
案件侦破没有费很大功夫。
外围调查的民警很快核实了死者信息,并掌握了重要线索。
老年男性死者叫孙某,五十三岁,是案发现场的房主;年轻女性是他的女儿小孙,二十四岁。民警联系到孙某的妻子——外出买菜躲过一劫的老太太,她一听到噩耗当场昏迷过去,醒来后哭成了泪人。
肯定是张某干的!老太太肯定的说。
张某,三十六岁,年轻时是个小混混,后来干了点卖卖,手底下养着几个小弟,平时总干些“出头和事”(给纠纷双方居中调停)、“拉关系”(用威逼利诱手段办事)之类的勾当。去年,孙某的女儿小孙大学毕业,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后来,孙某托人找到“路子广、面子大”的张某,希望张某帮忙跟某领导“递个话”。张某满口答应下来,说能把张某办进某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之后的半年多,张某借办工作之名,先后数次跟孙某索要现金共十八万元。孙某觉得不妥,多次追问工作的事,开始时张某编各种理由敷衍,后来干脆耍横威胁孙某。
孙某脾气刚烈执拗却不懂法。情知上当后,他因为怕在亲戚朋友面前“丢脸”而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找到另一个混混帮忙。那混混带人找张某闹了几次,让张某很没有面子,扬言要孙某“好看”。
民警迅速核实张某情况,通过小区监控查出今天上午九点多,张某名下的一辆汽车驶入该小区,十点左右离开。
张某有重大涉案嫌疑!
民警立即调取路面实时监控资料,追踪该车辆的行踪,这时距离案发只有一小时。
半小时后,那辆汽车在一个出城的卡口被追踪到,巡警控制住了车上的三个年轻人。
老钱队长他们火速赶过去,就地展开讯问。
张某不在车上,三个年轻人都是张某手下的小弟。简短的讯问,大致勾勒出案发经过。
昨天晚上,受害人孙某给张某打电话,约他到家中谈事。张某叫来三个小弟,说要“给孙某点颜色看看”。今天早上,张某开车载着三个小弟去了孙某家。谈不了两句,张某就发起飙来,指使小弟用胶带把孙某和小孙捆起来,然后拿棍子对二人进行殴打。
打了一会,张某叫三个小弟下楼去车里等着,他自己逼迫孙某写下字据。过了大约二十分钟,三人听到楼上有呼救声,又过了几分钟,张某满身鲜血的下楼,开车载三人离开小区。
汽车开到郊区某处,张某下了车,指使三人开着车在市里转,自己匆匆离开。三人在市里转了一会,一合计觉得张某恐怕是把事闹大了,于是决定开车去临县躲一躲,哪知在出市的路口被民警拦住了。
楼上命案发生的时候,三人都没有参与,技术员查过三人衣物、鞋子之后,确认了这一点。
必须马上抓获张某!
一个身负两条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在逃亡过程中会做出什么事,谁也想象不到。这样一个危险分子早一秒落网,人民群众就多一份安全。
老钱队长他们认真分析张某下车的位置,在地图上划出一个大圈。半个小时的时间,张某不可能跑出这个圈子。挖地三尺也要把他揪出来。
一张无形的大网展开了,猎物就在网中。只要慢慢的收网,猎物就会露出马脚。
两个小时后,一组追踪的队员在某村外的一处挺大的池塘边发现了张某的行踪。对讲机一声通报,所有人马上向目标地点汇集。
张某发现暴露了行踪,走投无路之际,竟跳进了池塘里,慢慢的往池塘中央走去。
民警把池塘围得水泄不通,谈判专家开始劝导张某投案自首。
张某手中还持着杀人凶器——一把锋利的匕首。他绝望的呼喊着:你们别骗我了,老子杀了两个人,怎么着也活不了了!你们别逼我,再逼我我死给你们看!
三月底池塘刚刚化冻不久,水温很低,张某在池塘里不大一会就冻得瑟瑟发抖。他终于忍不住了,发出一声困兽一般的吼叫,持匕首冲自己身上划了下去。
老钱队长一见张某自残,顾不得许多,大衣一脱猛得跳下池塘。大李探长他们见老钱队长下了水,立即跟了上去。
张某精神已经崩溃,状态几近癫狂。他看到老钱队长他们向他靠近,疯狂的挥舞着匕首,叫嚣着:“你们过来啊!老子已经杀了俩,不在乎多杀几个!谁过来我就捅死谁!”
老钱队长的衣服早已经湿透了,冰冷的水、呼啸的风冻得他几近麻木。面前是一个手持利刃,不惮做出任何举动的杀人狂。老钱队长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死亡的威胁。
他没有停步,面前是自己的职责,背后是自己的战友。
当时的凶险,不是文字所能形容的。就像没有直面过死亡的威胁,永远不知道真正的恐惧。老钱队长面对面的站到了张某的面前,手里仅有一根警棍。齐腰深的池水让老钱队长都无法靠移动来避开对方的攻击,能做的只有拼上性命来挽救自己的性命。
老钱队长紧紧盯着张某的眼睛,一步步毅然决然的逼近。张某被这种压力激怒了,猛然举起匕首刺了过来。老钱队长看准机会一个标准的警棍直刺,点中张某肩窝。张某一声怪叫,左臂软了下来,匕首落入水中。老钱上前一步,抓住张某左臂,一招正面擒拿,把他的手臂扭到背后,然后死死地按住。大李探长他们一拥而上,制住拼命挣扎的张某,给他上了铐子。
后来,老钱队长提起这事时,自己都无法想象那时是如何爆发出那么强的力量。175公分高、130斤重的老钱队长,硬是完全压制住170公分高、200斤重的疯狂到丧失理智的张某。
我问老钱队长:当时你怕不怕?有没有想过父母妻儿?
老钱队长答道:怕,怕得要死,因为怕死所以才得拼命。父母妻儿不敢想,怕分心。那时候分心就是找死。
庆功宴是一个礼拜后举行的,因为下水抓捕的弟兄们集体发烧。好几个弟兄下水太急,手机进水、鞋子走丢,大伙都是哈哈一笑——这算什么,人家老钱队长差点成公安英模呢。

随着第十篇更新,小城小案第一季结束了。最后奉上第十篇中抓捕张某的一张实拍照片吧,这照片上过报纸,也不算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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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y

我怎么觉得这不像案例,倒是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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ʀᴇᴅ

感觉不太对吧, 后备箱尸体放几个月? 那早臭的隔几条街都闻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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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GRazer

有小说的感觉,要是是LZ写的可以继续写下去,写得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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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kle

LZ你这个侦探小说可写得不怎么样啊……
真是个流水账啊……
而且,几个月不臭这个是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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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0ve8

楼主亲历的还是转的啊?看完肯定没沙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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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LZ g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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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gy

楼主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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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FlyinGrayson

“四五本卷等着起诉”
看到这就觉得没必要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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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RB4SE

小说写的像流水账一样[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a55cb6e.pn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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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tz

这是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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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guy1050

Reply to [pid=118286740,6523570,1]Reply[/pid] Post by 春天正是睡觉天 (2013-09-10 16:11)

不是放久了都会流出。。。。什么来吗?还有那个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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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

小说的赶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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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t

狱警过来支持战友。。。话说我没事也看他们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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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yClutch

明显小说好吧。尸体放车里两个月,不要说做刑侦的,连街坊邻居都晓得味道不对。作为个业余把刑侦做爱好来研究的人表示这小说明显写的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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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idan

发动机上盖满烂树叶子
这个应该是春秋交替吧
这种天气小夏利这么密封性不好的车子放俩人
能不臭?
不能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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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izzyGlazer

第一篇不怎么样,没考虑尸臭的问题
第二篇加油,我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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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xm

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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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karion

准备写一个系列,都是楼主亲历的案子。
楼主在北方,冬季气温都是零度以下的,而且棉被隔热效果很好(以前卖冰棍的都是拿棉被盖着),两具尸体发现时,几乎没有尸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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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两个月还不臭到几条街都闻到啊,打回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