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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T13:28:55+00:00
《财新周刊》 2020/04/27?出版
打着“以房养老”旗号的普伴集团爆雷,实际控制人被追究刑责,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卷入其中
财新记者 冯华妹
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晚6时许,一名蓝衣女子从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附近一栋住宅楼15层的窗口坠下,当场身亡。
死者姚俊英,山西临汾人,坠楼时离她 62岁生日只差三天。去世前,姚俊英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她留下了一封遗书,其中写道:“杨英、(温)玉玲对不起,我交友不慎,认识(了)大骗子左爱芳,虽然我选择了这种不光彩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我认为这样才能引人注意,还回大家的钱。”
姚俊英曾是一名演员,演过话剧、眉户剧,离开剧团后开始卖保险,攒下了家底。2014年,在临汾老乡左爱芳的劝说下,姚俊英与好友杨英、温玉玲和左爱芳合伙,四人一共投资1000 万元,注册成立了北京蓝宝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蓝宝汇公司)。蓝宝汇公司宣称做的是资产管理,但并没有实际业务。
左爱芳生于1974年,她自称拥有金融牌照,是北京普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普伴投资)、北京普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普伴资产)等企业实际控制人。这些以“普伴”为名的企业对外统称普伴集团,近年来因“以房养老”业务引发市场关注。普伴集团背后有200多家关联公司,蓝宝汇公司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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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俊英坠亡之际,普伴集团和蓝宝汇公司曾经的客户、北京铁路局退休工程师张丽正在等待拿回自己的房子。
2017年11月,张丽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做了抵押。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出1050万元,购买了蓝宝汇公司推荐的理财产品。普伴集团和张丽约定,每月支付张丽投资收益5万余元,同时由蓝宝汇公司按月付给贷款利息7万余元,直接打入小额贷款公司账户。普伴集团承诺,如果逾期支付收益,将回购整个产品。
然而仅仅过了半年,普伴集团爆雷,收益和贷款利息没能按时支付,预期中的回购也迟迟没有启动。2019年3月,深圳一家担保公司将张丽告上法庭,称已经替她偿还了贷款本息,现在向她追讨这笔钱,还要求额外支付违约金124万余元。因担保公司未按时缴纳诉讼费,法院对该案以撤诉处理。张丽的房子至今没有解押,且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查封。
维权过程中,一些之前从未听说过的公司浮出水面,担保公司与资金方的关联也让张丽感到疑惑。征信记录显示,1050万元个人贷款早在2017年12月已经结清。张丽认为,自己被“套路”了。
发现自己被“套路”的还有大学教授、职业经理人和退休国企干部等等,他们都投资了普伴集团的“以房养老”项目。这些项目投资模式多种多样,让人眼花缭乱。据牵头维权的投资人代表葛扬不完全统计,普伴集团涉案房产共有177套,以贷款金额计算总计约7.95亿元,另有涉案现金4.31亿元。据财新记者了解,阳光保险集团旗下惠金所、五矿信托、哈尔滨银行等多家正规金融机构和多个公证处均卷入其中。
普伴集团在爆雷近一年后走向覆灭。2019年5月11日,姚俊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取保候审;5月16日,左爱芳因同样的罪名被执行逮捕,送往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羁押。
2020年1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姚俊英和普伴集团一名高管、四名业务员提起公诉。起诉书指出,姚俊英等六人伙同左爱芳等人(另案处理)于2013年至2018年,在普伴投资、普伴资产、蓝宝汇公司等地,以房屋抵押借款等形式投资项目有高额返利为由,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合伙协议、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等,非法吸收人民币10余亿元。检方认为,姚俊英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等到出庭受审,姚俊英便以极端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财新曾多次报道打着“以房养老”旗号的骗局,姚俊英之死,再度揭开了冰山一角。
姚俊英自己也投了普伴的“以房养老”项目,她把惟一一套住宅抵押出去,贷来的款项全部投入普伴,房子至今没有解封。亲属们认为,她也是受害者。“她被人骗了,她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参与经营,公章和财务也不是她在管。”姚俊英的丈夫席宝晋说,要为亡妻讨个说法。
“稳贷宝”
张丽今年60岁,2015年退休前是北京铁路局一名工程师,她的丈夫是一名大学教授。
2015年夏天,经丈夫的学生介绍,张丽得知普伴集团有一个固定资产盘活的理财项目——“稳贷宝”。“稳贷宝”项目负责人唐纯枚发给张丽的宣传资料称,“稳贷宝”是一种高效的金融运作模式,是房屋权利人在不改变名下房产现有用途和房产归属的情况下,仅通过抵押盘活,就可以获得额外固定收益的理财方式。
两年多时间里,丈夫的学生不断约张丽吃饭、健身,唐纯枚还把张丽请到公司面谈,动员她做“以房养老”,但张丽一直不以为意,“觉得这事不靠谱”。
普伴集团承诺回购,让张丽最终动心。“唐纯枚给我发了一份保证回购协议,上面写着,如果逾期五天支付机构利息的话,资产三天内就能回购债权,这样我才认可了。”
普伴资产、普伴投资是普伴集团中两家主要公司。财新数据显示,两家公司分别成立于2014年7月28日、2013年3月15日,注册资本均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等,最初的法定代表人都是王峰。知情人士透露,王峰是左爱芳的侄女婿,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左爱芳才是普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4月,普伴资产、普伴投资的法定代表人由王峰变更为王军。据了解,王军是左爱芳的司机。
普伴集团的宣传资料中介绍,房产盘活流程为机构评值-机构下户-面签、公证-建委抵押-机构放款-签署投资合同,整个流程一般需要三到五个工作日。
2017年10月27日,普伴集团业务员王金杰在微信上给张丽发来了北京美尔特建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照片,并叮嘱张丽,“机构下户的时候如果问的话,你就说老板是你朋友,你要投资他的公司”。但张丽说,此前并未听说过这家公司,更不认识老板。
同年11月6日下午,张丽和丈夫在王金杰带领下,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做公证,这是张丽第一次看到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海尔小贷)的名字。“我当时有点疑惑怎么是把房子抵押给海尔小贷,海尔小贷从来没跟我联系过啊?但也就是一闪的念头,心想可能就是走个形式吧。”
张丽回忆,那天下午已经4点多了,有一大堆合同要签。“合同都是格式化的,就觉得特别正规,我也放松了警惕。名字、身份证号、电话、银行卡号这些信息基本上都打印好了,就让你签个字,他们给你翻着签。根本都不知道自己签了些什么,只知道自己是和海尔小贷签的贷款合同”。
张丽和丈夫跟海尔小贷签署的《个人借款合同》显示,他们夫妇借款1050万元,用于经营,固定年利率9%,借款期限12个月,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1‰/天。
2017年11月8日,王金杰带张丽到北京市昌平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把房子做了抵押。至此,张丽将她在2012年购买的一套217平米的房产抵押出去,她原本打算用这套房养老。
一周后的11月15日,王金杰告诉张丽已经和资方沟通好了,次日放款。果然,11月16日,海尔小贷打给张丽1050万元,王金杰通知张丽到公司签合同。
2017年11月17日,张丽签署了《合作协议》《普伴投资(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投资转让(收购)协议》。
张丽与蓝宝汇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显示,后者向张丽推荐适合的投资产品,由张丽出资,且投资产品对应的《合伙协议》生效后,蓝宝汇公司自2017年12月到2018年11月每月15日向张丽指定账户支付收益7.875万元,张丽的指定账户为海尔小贷账户。这笔钱实际上是偿还张丽的贷款利息。
根据《合伙协议》,张丽自愿成为北京汇丰天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汇丰天成)的有限合伙人,普伴投资则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91,预期收益率为年化6%(税费后)。
张丽作为甲方,又与普伴投资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张丽同意将1050万元出资入伙,双方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收益率基础上,对收益分配方式进行补充,普伴投资每月16日将当月收益5.25万元汇至张丽指定账户。2018年11月15日后张丽退伙,普伴投资不收取管理费。
汇丰天成、普伴资产、张丽三方签订的《投资转让(收购)协议》约定,当汇丰天成投资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对应的付款义务人或收益支付义务人逾期支付五日时,触发本合同生效;从第六日起汇丰天成(张丽)有权要求普伴资产进行收购,普伴资产也有义务收购该债权。签完协议当天,张丽把1050万元打到了汇丰天成的账户。2017年12月15日,张丽收到了普伴投资法定代表人王军的账户打给她的5.25万元。光大银行的网银转账回单显示,同一日王军的账户又打给海尔小贷7.875万元,用途是张丽。
爆雷
按月拿投资收益的好日子,张丽仅仅享受了半年。
2018年6月11日,刚从国外回来的她得知,当月的收益可能要晚付。“说是普伴那边出了点事,账号被冻结了,我就开始找合同,发现手里只有在普伴签的那几份协议,看到普伴资产的收购合同后,心里踏实了一点。”然而,普伴方面并没有启动回购。后来张丽等人找到唐纯枚,质问她为什么不回购,唐说回购不了。
“我当时觉得这公司狰狞的面目就出来了,有点害怕了。”张丽回忆,唐纯枚让大家赶紧去工商注册,说要是真正成为有限合伙人了,这事就很好解决了。“按国家规定,既然是有限合伙人,就应该去工商注册,公司就应该有你的名字。但是普伴没操作好,好像因为有的人进、有的人出太麻烦,他们就没去工商注册。爆雷以后,他们就急着把我们变成有限合伙人,业务员每天就催着大家去工商注册。这样双方之间就不是借贷关系,而是投资了。”
事实上,在2018年5月25日,普伴投资发布了一纸说明,称旗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同业投资管理中心(下称同业投资)账户被银行进行常规审查,审查期间账户资金无法出账,需补足相关资料并待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出账,致使有限合伙人无法从有限合伙企业中退出。普伴投资承诺最晚于2018年6月25日解决有限合伙账户问题。因此情况造成的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统一由普伴承担,且对客户的征信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但是,到了2018年6月25日,普伴投资并没有按承诺解决有限合伙账户问题,而是公布了一份《投资项目合规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其中写道:2018年3月份以来,原银监会、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等监管机构不断出文对于民间金融发展方向和方式进行指导,为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及公司合规快速发展,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12日起,对现有业务进行为期约三个月的合规化整改。
《整改方案》中提到,2018年6月30日前,客户需携带与普伴投资签订的有效合同及符合工商变更的有效手续至公司进行登记。并在2018年7月30日前,严格按照监管新规要求,将有限合伙账户的实缴资金情况与投资标的——对应,根据有限合伙账户情况进行工商变更。之后,2018年10月1日起,进行收益分配及兑付。
上述《整改方案》中还公布了资产标的,称当前普伴投资的关联公司持有房产近100套,价值接近10亿元人民币,房产由北京金泰晤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泰晤士物业)统一管理;参与物业投资的客户及部分不良处置业务的客户资产(处置后收回的房产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金泰晤士物业统一管理。经统计,普伴投资及关联公司收购的不良资产规模30亿元,这部分资产将随着诉讼及催收进程逐渐回笼,预计两年内诉讼回笼债权资金能达到12亿元左右。
财新数据显示,金泰晤士物业成立于2017年9月8日,由普伴投资100%持股。
到了2018年7月16日,普伴投资又公布了一份《投资项目清算方案》,称根据项目经营、资产处置及资金回笼情况,对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于2018年12月31日前、2019年3月31日前、2019年6月30日前、2019年9月30日前,以分别兑付20%、20%、30%、30%的比例进行退还,合伙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其他费用款项,待本金兑付结束后,根据公司项目经营、资产处置及资金回笼情况另行安排。
普伴投资还向投资人出具承诺书,表示“在公司项目清算结束之前,保证投资人的房产不被拍卖,一旦被拍卖,普伴投资将承担损失,并用公司所持有的资产担保进行全额赔偿”。
这些兑付方案和承诺让部分投资人仍然对普伴抱有一丝希望。投资人们事后统计,2018年5月25日之后,仍有13人将房产抵押后在普伴集团投资,金额总计4678万元,其中5人是和同业投资签的合同。
做局
普伴集团爆雷后,之前投资人并未听说过的多家公司陆续现身,要求还本付息,甚至强制执行他们的房产。随着了解的信息越来越多,投资人们愈发觉得,自己上当了。
2018年7月16日,张丽到北京市昌平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索要自己的房本时,看到了之前从未见过的一份《抵押合同》。上面写道:鉴于张丽与海尔小贷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张丽与深圳保融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保融)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根据约定,深圳保融将为张丽在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且张丽愿意向深圳保融提供反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张丽回忆,那天在回家路上,接到了一名叫任天源的人打来的电话,自称是惠金所的业务员。
惠金所是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由北京中关村融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后者是阳光保险集团成员企业。而深圳保融由惠金所100%持股。
张丽提供了2018年7月18日与任天源的电话录音。任天源在电话中表示:“我们有好几个放款通道,海尔小贷是我们其中的一条放款通道。海尔小贷为什么给您放款,是因为深圳保融对这笔借款给您做了担保。海尔小贷和深圳保融是有合作关系的,只有深圳保融担保了,海尔小贷才放款。”任天源进一步解释,深圳保融之所以会给张丽做担保,是因为她的房子抵押给了深圳保融。
任天源还称,张丽到公证处签的合同里面,包括一份《委托担保合同》,就是委托深圳保融来对这笔贷款进行担保。但张丽表示,公证书里只出现了一份《个人借款合同》。任天源表示:“这种模式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您可以说不认识深圳保融这个公司,但是所有的这些合同里面确实都签过的,也是您本人签的。”
任天源还表示,他们的渠道是中轻国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中轻国投),让张丽联系中轻国投的副经理李玥。
很快,李玥主动给张丽打来电话。通话录音显示,李玥说:“我们是惠金所的一级代理,我现在联系不到我的渠道方了,要不我不会给您直接打电话。”李玥明确表示,中轻国投的渠道是普伴,惠金所是帮张丽申请放款的,而深圳保融是担保方、抵押权人。
张丽随后找到“稳贷宝”项目负责人唐纯枚。根据谈话录音,唐纯枚承认资金是惠金所出的,惠金所是阳光保险旗下的P2P平台,在收到债权后就挂到平台上去募集资金,并且阳光保险对贷款承保,做了一笔财产保险。“阳光保险不能直接放款,但是可以承保这笔业务;担保公司(深圳保融)不能直接放款,但是能对贷款人进行担保;惠金所有钱,但是也不能直接给客户放款,因为没有资质。所以,这三家各有各的本事,但都不全,就找了一个通道,这通道就是海尔小贷。”
唐纯枚解释,中轻国投是最早和普伴合作的,中轻国投的角色相当于是一个业务单位,承接了这个产品,挣的是月息利差和服务费。而惠金所之所以愿意和中轻国投合作,是因为中轻国投交了保证金,保证它推过来的业务是优质的,如果不好就会扣保证金。“同时,中轻国投还要负责帮惠金所把不良资产收回去,并且必须得接。”
财新数据显示,中轻国投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自然人崔江岩、陈辉分别持股70%、30%,崔江岩为法定代表人。
唐纯枚还称,普伴通过后台还息直接还给中轻国投,中轻国投再还给机构。张丽提供的银行回单证实了唐纯枚的说法。2018年3月15日、5月15日,普伴投资法定代表人王军分别打给崔江岩7.875万元,用途为张丽。而2018年1月15日、2月9日、4月13日,崔江岩的账户分别打给海尔小贷7.875万元,附言为张丽利息。
张丽不解地询问,普伴集团爆雷后,她明明自己于2018年6月16日、7月13日将当月利息打给了海尔小贷的账户。对此,唐纯枚表示,海尔小贷只是个通道,挣通道费。“账户是以海尔小贷的名义开的,账户开了,账户、优盾都可以拿,利息最终必须到惠金所手里。”
唐纯枚还向张丽表示,延迟偿还借款利息,中轻国投先负责催收,但它只是一个渠道,不可能对所有的借款负责,损失的也只是保证金而已。而资金方不能让自己损失,有权利去追偿,所以要有抵押。最终担不住的时候,真正的资金方会去催收。
果然,因不再偿还利息,2018年8月开始,张丽每个月都会收到中轻国投的催款短信。短信内容是:惠金所客户张丽应还利息7.875万元,请在还款日前存到海尔小贷账户。
2018年9月14日,张丽收到了一份由海尔小贷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称授权任天源处理海尔小贷与张丽的《个人借款合同》提前终止的相关事宜。张丽向海尔小贷求证,对方表示没有出具这样一个委托。
三天后,张丽又收到了一份《解除合同通知函》,称截至当天其尚欠海尔小贷贷款利息15.75万元,已严重违反约定,现通知解除《个人借款合同》,自收到通知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本息,海尔小贷的委托代理人为任天源。但这份通知函并没有署名,也没有加盖海尔小贷的公章。
2019年3月14日,深圳保融一纸诉状将张丽告到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要求张丽立即偿还其因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代偿款1152万余元,并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124万余元。深圳保融诉称,2017年11月6日,张丽与深圳保融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张丽委托深圳保融为其与海尔小贷之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保证深圳保融保追偿权的实现,深圳保融与张丽签订了《抵押合同》,张丽以其房产提供反担保,并于2017年6月12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18年11月16日,《个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到期,张丽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月18日,深圳保融向海尔小贷履行保证责任,代为偿还借款1152万余元,并向张丽发送《债务催收通知函》,要求其立即偿还代偿款项。
法庭上,深圳保融拿出了一份2019年1月18日由海尔小贷出具的证明,称深圳保融于2019年1月18日履行了担保责任,代借款人向海尔小贷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代偿金额为1152万余元。一份中国民生银行的电子银行回单显示,2019年1月18日,深圳保融向海尔小贷汇款1152万余元。
吊诡的是,2018年12月5日,张丽曾致电海尔小贷,一名邓姓负责人表示,从系统上看,2017年11月16日给张丽的放款已经结清,是由惠金所2018年1月8日给的钱。而张丽的个人征信系统记录也显示,2017年11月16日,机构海尔小贷发放的105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截至2017年12月15日,账户状态为“结清”,特殊交易类型一栏显示是“提前还款(全部)”。
张丽认为,惠金所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她向海尔小贷还了借款,实现了收回债权,将资产闭环,并通过自己100%控股的深圳保融将房产牢牢掌握在手里。“惠金所如何形成资产闭环不论,总不能幕后操作,在我正常还息的情况下,就蓄意制造我违约吧?这分明就是典型的套路贷。”
财新记者注意到,2019年4月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份司法文件界定了套路贷的概念,指出“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2020年4月24日,惠金所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惠金所与普伴集团没有合作,业务都合法合规。
因为深圳保融没有按期缴纳诉讼费,2019年9月2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其起诉张丽的案件作出裁定,按撤诉处理。此后,深圳保融未再起诉张丽。她的房子一直处于抵押状态,2018年10月又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北京警方查封至今。
“警察跟我说,因为我的房子卷入了普伴的案子,查封两年。这么做是为避免在案子还没侦破前,深圳保融强制执行,把房子法拍了。”张丽说。
合伙开公司
姚俊英生于1958年3月,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山西临汾做过话剧演员,后来加入临汾眉户剧团。离开剧团以后,2002年左右,姚俊英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姚俊英的丈夫席宝晋称,妻子卖保险的业绩十分亮眼,后期一年的销售任务在前三个月基本就可以完成。
2004年前后,席宝晋和姚俊英认识了左爱芳。席宝晋回忆说,左爱芳也是山西人,那时她在北京牡丹园附近开了一家山西饭馆。他们夫妇经常去那家饭馆吃饭,时间长了就认识了老板左爱芳。
2014年3月,姚俊英和好友温玉玲相约去美国旅游,左爱芳说她的孩子在美国,想去看看,于是三人同行。在美国期间,她们到姚俊英的另一位朋友杨英家中做客,那是杨英和左爱芳第二次见面。杨英那时住在华盛顿,她曾在国内经营过一家互联网公司,并未接触过金融行业。
席宝晋说,在美国,左爱芳给姚俊英三人讲盘活固定资产,讲“以房养老”减轻国家负担,讲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让三人把钱投到她那里。“我爱人在美国就给我打电话,我提醒她要注意,左爱芳没有上过金融学院,怎么会懂这些呢?我爱人说,左爱芳说她有金融牌照。”
杨英和温玉玲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也证实,当时在美国,左爱芳说如果不放心把钱交给她,可以四个人一起合伙开公司。最终打动她们的是左爱芳说全国一共给50家公司颁发了金融牌照,北京有17家,其中就有她的公司。“这句话震撼了我,我觉得她实力很强,才决定去做这件事。”杨英说,左爱芳称自己在北京有13家门店,在金融街还有办公室,这让她觉得放心,但她从未见到过左爱芳所说的金融牌照。
从美国回来两个月后,姚俊英告诉席宝晋,四个女人准备成立一个叫蓝宝汇的公司,杨英出资400万元,其余每人出资200万元,做私募基金,每年有10%的回报。“我说做私募基金要有牌照,起码要在证监会备案,没有备案将来是违法的。”席宝晋说。
姚俊英后来告诉丈夫,左爱芳让她当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左爱芳负责实际经营。席宝晋说,当时他提醒妻子,当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你不懂经营千万不要担这个名头。而姚俊英回答说,温玉玲和杨英都不信任左爱芳,只有自己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她们才放心。这一说法得到了温玉玲和杨英证实。
席宝晋说:“我当时跟我爱人说,你要给她们说清楚,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控制不了公司,因为所有公章都不在你这里,财务也不是你管的。”不过左爱芳向席宝晋承诺,肯定不会让姚俊英承担责任。“她说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所有的字都不是姚俊英签的,都是她自己来签的。并且蓝宝汇公司每年要向普伴集团交2%的管理费。”
一份2014年6月3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显示,杨英、姚俊英、温玉玲、左爱芳共同出资成立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其中杨英出资40%,其余三人各出资20%,公司以杨英为董事长,姚俊英为法定代表人,鉴于左爱芳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公司由左爱芳实际经营。公司以发起人身份成立私募债权基金,基金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额1亿元人民币。公司本身为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募集资金总额的10%。因左爱芳有丰富的投资经验,约定由其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每年的管理费为募集资金的2%,其他合伙人的收益为10%年化收益率。杨英等人事后发现,蓝宝汇公司早在她们出资前就已完成注册,而杨英当时身在美国。席宝晋通过工商信息查到,蓝宝汇公司是由一家中介帮着注册的。
财新数据显示,蓝宝汇公司在2014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席宝晋说,当时问妻子:你们三人掏了800万元,为什么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姚俊英答,左爱芳说注册资本填小一点,可以避税。
签完《投资合作协议》之后,杨、姚、温三人将钱汇入左爱芳指定的北京蓝途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蓝途汇)的账户。财新数据显示,蓝途汇的股东包括蓝宝汇公司及杨英、温玉玲等24人。据财新记者了解,其中多个股东并非真正的股东,而是普伴集团的投资人,他们在工商部门的签字也不是本人所签。
2015年,席宝晋曾问左爱芳,你们如何盈利?左爱芳表示盈利模式是给别人贷款,她还表示有金融牌照,是备了案的,是合法的。“那时也没有想到问她在哪儿备的案,用什么公司备案的。”席宝晋坦言。
如何保证借出去的钱能收回来?左爱芳说,借钱不超过一年,都是做三到四个月的过桥资金,对方用项目或房子做抵押。“比如说房子值1000万元,她只给别人贷500万元,而且合同里边签的,如果三个月不还利息的话,房子就要过户到公司名下。我问她房子过户不经过法院吗,她说不需要,她们有公证,制定了一套的方案。左爱芳还说房子也不卖,她和北京很多公司都有联系,互相之间打包买资产包,一点儿风险都没有。”
2016年,左爱芳鼓动姚俊英做“以房养老”,席宝晋一开始不同意,夫妻二人多次争吵。后来左爱芳到他们家中劝说,席宝晋问,要是房子回不来怎么办?“左爱芳说,她公司里有140多套房,她把这140多套房打造成公寓往外出租了,不可能让我没有房子住。”最终,席宝晋同意将他们位于北京牡丹园、价值1600多万元的惟一一套住房做了抵押。随后,姚俊英把贷来的830万元全部投到了普伴。
2017年抵押到期,加上想要换房,席宝晋不打算继续做。这时左爱芳给他打电话说,有一笔钱投出去暂时回不来,让他帮忙做一下资金周转,周转完把钱还回来,“想什么时间把房子解押都行”。经不住左爱芳劝说,2017年6月,席宝晋和爱人又将房子做了抵押,这次贷了1000万元。
左爱芳还称,这个钱只要签个手续走个账,实际上海尔小贷的钱是她出的,她把钱给了海尔小贷,海尔小贷又通过担保把钱给了席宝晋。席宝晋不解为什么钱要转这么一圈,左爱芳还得出2万多元的担保费。左爱芳表示,将席宝晋的房子拿来以后,惠金所、中轻国投、普伴投资三家公司将房子放在P2P平台上募集资金,募集的资金由这三家企业分着用。
按照约定,2018年6月20日,席宝晋就可将房子解押,但在解押前不到一个月,普伴集团爆雷,他的房子至今未解封。事后他才得知,姚俊英将家中380万元现金也投到了普伴。
杨英告诉财新记者,普伴爆雷后,2018年10月27日,她最后一次见到左爱芳,对方明确表示还不了钱。杨英目前仍有一套房产抵押的1200万元和3860万元现金没有兑付。
2003年12月,左爱芳与时任山西翼城县公安局局长、现任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吉绍文因60万元借款产生纠纷而轰动一时。除此之外,公开报道中并没有多少与左爱芳相关的信息。
信托和银行的角色
今年50岁的葛扬原是一名职业经理人,此前在一家做新材料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7年春天,葛扬经同学介绍,开始投资普伴集团的“以房养老”项目。
普伴爆雷后,葛扬辞掉工作成了一名自由职业者,现在代表上百位投资人牵头维权。葛扬告诉财新记者,根据她的统计,普伴的资方包括14家机构,大致分为小贷公司、信托机构、银行三种业务模式。
2018年3月2日,葛扬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五矿信托)签了《信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约定葛扬向五矿信托贷款519万元,贷款年利率7.67%,葛扬将其名下房产抵押给五矿信托作为还款担保。
葛扬回忆,与五矿信托签合同之前,普伴集团的业务员朱延红带她先去银行签了一个自动扣款协议,“当时我什么也不知道”。签完自动扣款协议之后,葛扬才去做了公证、抵押,随后五矿信托放款。
同年3月13日,葛扬收到了五矿信托的打款。朱延红让葛扬把519万元打到她婆婆的账户,并表示这是公司的要求。葛扬表示不解,她同学说,自己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她肯定给你打回去。”让葛扬放心。第二天,519万元通过朱延红婆婆的账户转到了普伴集团实际控制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叫二次打款,就是为了切割债权债务关系,中间隔了一个第三方,把其中的法律关系给切割掉。”葛扬表示。
之后,普伴投资每个月会通过王军或者另一位高管张萌的账户将5.9万元左右的收益打到葛扬的账户上,然后五矿信托通过自动扣款协议,将3.3万元左右的利息直接划走。
葛扬还提到,五矿信托放款之前,她还在朱延红的指导下交了一笔保费。“朱延红让我把钱给阳光信保的账户打过去。这笔保费是普伴出的,保险生效的当天,我的贷款也在同一天到账了。”
普伴集团爆雷以后,葛扬认为,普伴和五矿信托合谋骗取投资人房产,于是多次向青海银保监局等部门投诉。2019年4月29日,青海银行业消费者投诉部门在给葛扬等人的回复中提到,2016年8月,五矿信托设立“五矿信托-阳光迅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阳光迅达1号),约定委托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人寿)以来源合法的资金向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抵押率不高于评估值的70%)且在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信保)投保了担保贷款保证保险的个人发放用于其生产经营或个人消费的个人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回复称,五矿信托开展的阳光迅达1号信托计划,从交易结构设计及交易安排来看,涉及的合作对象包括阳光财险、阳光人寿、阳光信保、上海智理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智理)及北京中融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万通)。五矿信托与阳光信保、上海智理、中融万通签订了四方《合作协议》,约定上海智理负责借款人的推荐、交易合同的面签、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等金融信息服务事宜;阳光信保负责借款人资质、借款用途、借款支付方式、抵押物等全部交易事项的尽职调查,交易合同及他项权利凭证的保管、保单的出具、以及信托贷款的中后期管理等事宜。中融万通向信托财产专户缴纳始终不低于2000万元的受让意向金,在任何一笔贷款出现两次逾期还息或未如期归还本金时,五矿信托有权向阳光信保理赔或由中融万通受让逾期债权。
上述回复中还提到,从核查情况看,五矿信托未与普伴投资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没有证据表明五矿信托涉嫌参与违法活动。
青海银保监局2019年12月3日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显示,经查,阳光迅达1号信托计划中五矿信托存在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信托的问题,已责令其停止开展阳光迅达1号信托计划,对存量业务进行逐步清理;并约谈了五矿信托主要负责人,要求公司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据五矿信托官网介绍,五矿信托是中国五矿集团旗下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0年10月8日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原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司法重整的基础上变更设立。五矿信托注册资本为6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是青海省西宁市。
2018年11月14日,五矿信托、中融万通向葛扬发出《权利转移通知书》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和《贷款债权转让清单》,五矿信托已于当天将其在与葛扬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中融万通,并抄送给了阳光信保。因为没有按时支付借款利息,葛扬被中融万通起诉,目前该起诉已被法院驳回。
据葛扬统计,五矿信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贸信托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信托机构向普伴集团的 30 多名投资人放款总计1.3亿余元。除了信托机构,一些商业银行也卷入其中。
林万霞今年60岁,曾在2015年11月入职普伴集团,做过不到一年的业务员。2016年10月份,已经离职的林万霞接到唐纯枚的电话,在后者的鼓动下开始做“以房养老”。
为期一年的项目快到期之时,普伴方面如期还本付息,林万霞的房子也解押了。解押时,“稳贷宝”机构业务部总监赵阳动员林万霞继续做。
2018年1月10日,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神灯面签中心,林万霞现场办理了一张哈尔滨银行的借记卡,在赵阳的指导下签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抵押合同》等文件,抵押权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下称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财新记者注意到,协议中有一条特别约定:北京蜜蜂汇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蜜蜂汇金)将协助双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协助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办理本笔借款在存续期间的贷后管理及资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贷后催收、宣布提前到期、申请强制执行、参与诉讼等)。
2018年1月16日,哈尔滨银行向林万霞的账户打入147万元,这笔钱随即转出到蜜蜂汇金的账户,交易渠道显示为全流程信贷。当天,蜜蜂汇金又将147万元打到了赵阳的个人账户。同日,林万霞签订了《普伴投资(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成为普伴集团旗下北京兴融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兴融茂中心)的有限合伙人。
次日,赵阳将147万元转到兴融茂中心的账户,转账凭证中摘要显示为赵阳周转,优先级为紧急。
林万霞自2018年2月开始取得收益。普伴集团爆雷之后,林万霞开始持续收到以神灯房产名义发来的催款短信,称她每月未归还利息9400余元,罚息27500余元。直到2019年6月11日,林万霞收到一条短信称,她的贷款债权人已经变更为北京安创融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安创融汇),请按原合同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至今,林万霞和丈夫每天都会收到数十条催款短信。
财新数据显示,安创融汇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赵玉峰。蜜蜂汇金成立于2014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成春。
普伴集团爆雷后,林万霞开始上访。2019年7月15日天津银保监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经核查,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与蜜蜂汇金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及所辖支行委托蜜蜂汇金推介客户并收集相关资料,神灯面签中心属于蜜蜂汇金下设办公地点。
前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还表示,经核查,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在对林万霞贷款的贷前审查环节,未发现贷款用途佐证资料上的签字与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的签字笔迹不一致情况,没有采取有效手段审查林万霞个人收入证明以及贷款用途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天津银保监局认定该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的问题,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监管要求。
天津银保监局称,基于该局目前可穷尽的核查手段,未发现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以及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与普伴资产存在资金往来情况,未发现其与上述公司存在合作关系的证据,暂无法判断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普伴资产相关案件,以司法机关判定结论为准。
据不完全统计,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在普伴案中放款金额超过6000万元。就其与蜜蜂汇金的合作以及放款金额等问题,财新记者致电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葛扬透露,普伴集团相关案件中,参与放款的银行除了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还有中信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失信的公证
根据《公证法》,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然而,多位普伴集团的投资人表示,他们在公证处签署文件时,根本就不知道签的是什么,公证员不但没有尽到告知风险的义务,有时甚至根本不在场。
“在公证处签合同的时候,普伴的业务员说的话我记得特别清楚,说是公平、公正、公开,现在想起来特别搞笑。”葛扬表示,自己既没有借款需求,也没有还款能力。普伴集团业务员朱延红发给她一张营业执照的照片,告诉她说,在做公证的时候就说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是工商信息上并没有我,她就说我是代持在别人名下,必须得这么说,要不然钱放不下来,我当时也糊里糊涂的不太懂,知道这里面不可能完全合法,可能有一点灰色地带,但是具体也不懂。”
朱延红带葛扬去的是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在公证处我知道是签了借款抵押合同,但其他的比如说借款申请表、赋予强制效力的公证书这些,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当时用了十多分钟就把合同全签完了,被他们蒙着签了很多东西,都不是我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葛扬说。
席宝晋也回忆表示,做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普伴方面一名业务员带他和爱人姚俊英去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签合同。“我说这一大堆文件,我要找个律师看一下,她说你签字就行,什么也不用管,这都是左总(左爱芳)经过银监会、律师这些专业人士弄好的,根本不用看,都是闭环的,没有问题。那女孩说,她那天领了七八个人去都是这么签的,谁也不看。”
在公证处,公证员问席宝晋为什么贷款。“我说不是我要贷的,是他们领我来的,普伴的人说以房养老,我才贷的。你们不是都认识吗?公证员就不说话了。”
据席宝晋转述,当时业务员把他叫出去说:“不是已经跟姚总(姚俊英)说好了你们应该怎么说吗?我说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她说你要是这样说的话,这个款贷不了。我问其他人都是怎么说的,她说杨英说的是要买机械。当时我就有点恼火,我说你不是说假话吗?她说就是说假话,不说假话办不了。”
后来,这名业务员拨通了左爱芳的电话,左爱芳在电话中告诉席宝晋,大家都要这么说,不这么说,小贷公司那里过不了。“我问左爱芳你们都商量好了是吗,她说都商量好了”。
2019年7月22日,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文件称,经查,普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出借人是否与普伴存在共同犯罪的嫌疑等问题,公安机关尚未侦查结束,法院亦未作出判定。因此,对涉及普伴案件的所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不予出具执行证书。北京市方园公证处等也出具了类似文件。
事实上,公证机构和人员牵涉“套路贷”已有先例。据公开报道,在201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宣判的林国彬等人特大“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犯罪系列案中,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国立公证处九名公证人员,因明知林国彬等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为名,诱骗被害人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公证,恶意制造违约事项,利用公证书将被害人房产擅自过户至该组织控制之下,数额特别巨大,被认定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2019年5月,普伴集团实际控制人左爱芳被北京警方逮捕。据了解,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左爱芳提起公诉。财新记者多次联系左爱芳的律师,其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对于金融机构、公证机构在普伴集团案件中扮演的角色,长期研究金融犯罪问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向财新记者表示,“套路贷”融资过程当中,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介入是很重要的环节。爆雷之后,这些机构是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要看他们在中间所起的具体作用。“是不是属于他们正常的业务范围,是不是知道对方有非法集资的行为?用刑法的术语概括,就叫‘明知加放任’。如果明确知道对方进行的是非法集资活动,还加以放任,这种情况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王新进一步表示,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相对较高,对证据、对主观故意的认定都有要求。如果无法认定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020年4月下旬,财新记者走访普伴投资位于北京数码01大厦的办公室,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物业人员表示,之前普伴投资租了好几间办公室,“看着是个挺大的公司,平时人也挺多的”。2018年夏天,这家公司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他们是偷着走的,前一天还正常上班呢,第二天就没人来了,公司一下‘蒸发’了,现在还欠着我们物业费呢”。
席宝晋已经料理完了妻子的后事。《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左爱芳说过,姚俊英就是蓝宝汇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普伴的人,也没有领过工资。”席宝晋说,“我不希望撤案,我要求宣判。她有罪要明明白白,无罪也要明明白白。”
打着“以房养老”旗号的普伴集团爆雷,实际控制人被追究刑责,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卷入其中
财新记者 冯华妹
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晚6时许,一名蓝衣女子从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附近一栋住宅楼15层的窗口坠下,当场身亡。
死者姚俊英,山西临汾人,坠楼时离她 62岁生日只差三天。去世前,姚俊英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她留下了一封遗书,其中写道:“杨英、(温)玉玲对不起,我交友不慎,认识(了)大骗子左爱芳,虽然我选择了这种不光彩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我认为这样才能引人注意,还回大家的钱。”
姚俊英曾是一名演员,演过话剧、眉户剧,离开剧团后开始卖保险,攒下了家底。2014年,在临汾老乡左爱芳的劝说下,姚俊英与好友杨英、温玉玲和左爱芳合伙,四人一共投资1000 万元,注册成立了北京蓝宝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蓝宝汇公司)。蓝宝汇公司宣称做的是资产管理,但并没有实际业务。
左爱芳生于1974年,她自称拥有金融牌照,是北京普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普伴投资)、北京普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普伴资产)等企业实际控制人。这些以“普伴”为名的企业对外统称普伴集团,近年来因“以房养老”业务引发市场关注。普伴集团背后有200多家关联公司,蓝宝汇公司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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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俊英坠亡之际,普伴集团和蓝宝汇公司曾经的客户、北京铁路局退休工程师张丽正在等待拿回自己的房子。
2017年11月,张丽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做了抵押。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出1050万元,购买了蓝宝汇公司推荐的理财产品。普伴集团和张丽约定,每月支付张丽投资收益5万余元,同时由蓝宝汇公司按月付给贷款利息7万余元,直接打入小额贷款公司账户。普伴集团承诺,如果逾期支付收益,将回购整个产品。
然而仅仅过了半年,普伴集团爆雷,收益和贷款利息没能按时支付,预期中的回购也迟迟没有启动。2019年3月,深圳一家担保公司将张丽告上法庭,称已经替她偿还了贷款本息,现在向她追讨这笔钱,还要求额外支付违约金124万余元。因担保公司未按时缴纳诉讼费,法院对该案以撤诉处理。张丽的房子至今没有解押,且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查封。
维权过程中,一些之前从未听说过的公司浮出水面,担保公司与资金方的关联也让张丽感到疑惑。征信记录显示,1050万元个人贷款早在2017年12月已经结清。张丽认为,自己被“套路”了。
发现自己被“套路”的还有大学教授、职业经理人和退休国企干部等等,他们都投资了普伴集团的“以房养老”项目。这些项目投资模式多种多样,让人眼花缭乱。据牵头维权的投资人代表葛扬不完全统计,普伴集团涉案房产共有177套,以贷款金额计算总计约7.95亿元,另有涉案现金4.31亿元。据财新记者了解,阳光保险集团旗下惠金所、五矿信托、哈尔滨银行等多家正规金融机构和多个公证处均卷入其中。
普伴集团在爆雷近一年后走向覆灭。2019年5月11日,姚俊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取保候审;5月16日,左爱芳因同样的罪名被执行逮捕,送往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羁押。
2020年1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姚俊英和普伴集团一名高管、四名业务员提起公诉。起诉书指出,姚俊英等六人伙同左爱芳等人(另案处理)于2013年至2018年,在普伴投资、普伴资产、蓝宝汇公司等地,以房屋抵押借款等形式投资项目有高额返利为由,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合伙协议、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等,非法吸收人民币10余亿元。检方认为,姚俊英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等到出庭受审,姚俊英便以极端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财新曾多次报道打着“以房养老”旗号的骗局,姚俊英之死,再度揭开了冰山一角。
姚俊英自己也投了普伴的“以房养老”项目,她把惟一一套住宅抵押出去,贷来的款项全部投入普伴,房子至今没有解封。亲属们认为,她也是受害者。“她被人骗了,她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参与经营,公章和财务也不是她在管。”姚俊英的丈夫席宝晋说,要为亡妻讨个说法。
“稳贷宝”
张丽今年60岁,2015年退休前是北京铁路局一名工程师,她的丈夫是一名大学教授。
2015年夏天,经丈夫的学生介绍,张丽得知普伴集团有一个固定资产盘活的理财项目——“稳贷宝”。“稳贷宝”项目负责人唐纯枚发给张丽的宣传资料称,“稳贷宝”是一种高效的金融运作模式,是房屋权利人在不改变名下房产现有用途和房产归属的情况下,仅通过抵押盘活,就可以获得额外固定收益的理财方式。
两年多时间里,丈夫的学生不断约张丽吃饭、健身,唐纯枚还把张丽请到公司面谈,动员她做“以房养老”,但张丽一直不以为意,“觉得这事不靠谱”。
普伴集团承诺回购,让张丽最终动心。“唐纯枚给我发了一份保证回购协议,上面写着,如果逾期五天支付机构利息的话,资产三天内就能回购债权,这样我才认可了。”
普伴资产、普伴投资是普伴集团中两家主要公司。财新数据显示,两家公司分别成立于2014年7月28日、2013年3月15日,注册资本均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等,最初的法定代表人都是王峰。知情人士透露,王峰是左爱芳的侄女婿,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左爱芳才是普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4月,普伴资产、普伴投资的法定代表人由王峰变更为王军。据了解,王军是左爱芳的司机。
普伴集团的宣传资料中介绍,房产盘活流程为机构评值-机构下户-面签、公证-建委抵押-机构放款-签署投资合同,整个流程一般需要三到五个工作日。
2017年10月27日,普伴集团业务员王金杰在微信上给张丽发来了北京美尔特建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照片,并叮嘱张丽,“机构下户的时候如果问的话,你就说老板是你朋友,你要投资他的公司”。但张丽说,此前并未听说过这家公司,更不认识老板。
同年11月6日下午,张丽和丈夫在王金杰带领下,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做公证,这是张丽第一次看到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海尔小贷)的名字。“我当时有点疑惑怎么是把房子抵押给海尔小贷,海尔小贷从来没跟我联系过啊?但也就是一闪的念头,心想可能就是走个形式吧。”
张丽回忆,那天下午已经4点多了,有一大堆合同要签。“合同都是格式化的,就觉得特别正规,我也放松了警惕。名字、身份证号、电话、银行卡号这些信息基本上都打印好了,就让你签个字,他们给你翻着签。根本都不知道自己签了些什么,只知道自己是和海尔小贷签的贷款合同”。
张丽和丈夫跟海尔小贷签署的《个人借款合同》显示,他们夫妇借款1050万元,用于经营,固定年利率9%,借款期限12个月,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1‰/天。
2017年11月8日,王金杰带张丽到北京市昌平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把房子做了抵押。至此,张丽将她在2012年购买的一套217平米的房产抵押出去,她原本打算用这套房养老。
一周后的11月15日,王金杰告诉张丽已经和资方沟通好了,次日放款。果然,11月16日,海尔小贷打给张丽1050万元,王金杰通知张丽到公司签合同。
2017年11月17日,张丽签署了《合作协议》《普伴投资(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投资转让(收购)协议》。
张丽与蓝宝汇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显示,后者向张丽推荐适合的投资产品,由张丽出资,且投资产品对应的《合伙协议》生效后,蓝宝汇公司自2017年12月到2018年11月每月15日向张丽指定账户支付收益7.875万元,张丽的指定账户为海尔小贷账户。这笔钱实际上是偿还张丽的贷款利息。
根据《合伙协议》,张丽自愿成为北京汇丰天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汇丰天成)的有限合伙人,普伴投资则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91,预期收益率为年化6%(税费后)。
张丽作为甲方,又与普伴投资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张丽同意将1050万元出资入伙,双方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收益率基础上,对收益分配方式进行补充,普伴投资每月16日将当月收益5.25万元汇至张丽指定账户。2018年11月15日后张丽退伙,普伴投资不收取管理费。
汇丰天成、普伴资产、张丽三方签订的《投资转让(收购)协议》约定,当汇丰天成投资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对应的付款义务人或收益支付义务人逾期支付五日时,触发本合同生效;从第六日起汇丰天成(张丽)有权要求普伴资产进行收购,普伴资产也有义务收购该债权。签完协议当天,张丽把1050万元打到了汇丰天成的账户。2017年12月15日,张丽收到了普伴投资法定代表人王军的账户打给她的5.25万元。光大银行的网银转账回单显示,同一日王军的账户又打给海尔小贷7.875万元,用途是张丽。
爆雷
按月拿投资收益的好日子,张丽仅仅享受了半年。
2018年6月11日,刚从国外回来的她得知,当月的收益可能要晚付。“说是普伴那边出了点事,账号被冻结了,我就开始找合同,发现手里只有在普伴签的那几份协议,看到普伴资产的收购合同后,心里踏实了一点。”然而,普伴方面并没有启动回购。后来张丽等人找到唐纯枚,质问她为什么不回购,唐说回购不了。
“我当时觉得这公司狰狞的面目就出来了,有点害怕了。”张丽回忆,唐纯枚让大家赶紧去工商注册,说要是真正成为有限合伙人了,这事就很好解决了。“按国家规定,既然是有限合伙人,就应该去工商注册,公司就应该有你的名字。但是普伴没操作好,好像因为有的人进、有的人出太麻烦,他们就没去工商注册。爆雷以后,他们就急着把我们变成有限合伙人,业务员每天就催着大家去工商注册。这样双方之间就不是借贷关系,而是投资了。”
事实上,在2018年5月25日,普伴投资发布了一纸说明,称旗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同业投资管理中心(下称同业投资)账户被银行进行常规审查,审查期间账户资金无法出账,需补足相关资料并待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出账,致使有限合伙人无法从有限合伙企业中退出。普伴投资承诺最晚于2018年6月25日解决有限合伙账户问题。因此情况造成的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统一由普伴承担,且对客户的征信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但是,到了2018年6月25日,普伴投资并没有按承诺解决有限合伙账户问题,而是公布了一份《投资项目合规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其中写道:2018年3月份以来,原银监会、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等监管机构不断出文对于民间金融发展方向和方式进行指导,为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及公司合规快速发展,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12日起,对现有业务进行为期约三个月的合规化整改。
《整改方案》中提到,2018年6月30日前,客户需携带与普伴投资签订的有效合同及符合工商变更的有效手续至公司进行登记。并在2018年7月30日前,严格按照监管新规要求,将有限合伙账户的实缴资金情况与投资标的——对应,根据有限合伙账户情况进行工商变更。之后,2018年10月1日起,进行收益分配及兑付。
上述《整改方案》中还公布了资产标的,称当前普伴投资的关联公司持有房产近100套,价值接近10亿元人民币,房产由北京金泰晤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泰晤士物业)统一管理;参与物业投资的客户及部分不良处置业务的客户资产(处置后收回的房产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金泰晤士物业统一管理。经统计,普伴投资及关联公司收购的不良资产规模30亿元,这部分资产将随着诉讼及催收进程逐渐回笼,预计两年内诉讼回笼债权资金能达到12亿元左右。
财新数据显示,金泰晤士物业成立于2017年9月8日,由普伴投资100%持股。
到了2018年7月16日,普伴投资又公布了一份《投资项目清算方案》,称根据项目经营、资产处置及资金回笼情况,对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于2018年12月31日前、2019年3月31日前、2019年6月30日前、2019年9月30日前,以分别兑付20%、20%、30%、30%的比例进行退还,合伙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其他费用款项,待本金兑付结束后,根据公司项目经营、资产处置及资金回笼情况另行安排。
普伴投资还向投资人出具承诺书,表示“在公司项目清算结束之前,保证投资人的房产不被拍卖,一旦被拍卖,普伴投资将承担损失,并用公司所持有的资产担保进行全额赔偿”。
这些兑付方案和承诺让部分投资人仍然对普伴抱有一丝希望。投资人们事后统计,2018年5月25日之后,仍有13人将房产抵押后在普伴集团投资,金额总计4678万元,其中5人是和同业投资签的合同。
做局
普伴集团爆雷后,之前投资人并未听说过的多家公司陆续现身,要求还本付息,甚至强制执行他们的房产。随着了解的信息越来越多,投资人们愈发觉得,自己上当了。
2018年7月16日,张丽到北京市昌平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索要自己的房本时,看到了之前从未见过的一份《抵押合同》。上面写道:鉴于张丽与海尔小贷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张丽与深圳保融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保融)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根据约定,深圳保融将为张丽在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且张丽愿意向深圳保融提供反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张丽回忆,那天在回家路上,接到了一名叫任天源的人打来的电话,自称是惠金所的业务员。
惠金所是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由北京中关村融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后者是阳光保险集团成员企业。而深圳保融由惠金所100%持股。
张丽提供了2018年7月18日与任天源的电话录音。任天源在电话中表示:“我们有好几个放款通道,海尔小贷是我们其中的一条放款通道。海尔小贷为什么给您放款,是因为深圳保融对这笔借款给您做了担保。海尔小贷和深圳保融是有合作关系的,只有深圳保融担保了,海尔小贷才放款。”任天源进一步解释,深圳保融之所以会给张丽做担保,是因为她的房子抵押给了深圳保融。
任天源还称,张丽到公证处签的合同里面,包括一份《委托担保合同》,就是委托深圳保融来对这笔贷款进行担保。但张丽表示,公证书里只出现了一份《个人借款合同》。任天源表示:“这种模式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您可以说不认识深圳保融这个公司,但是所有的这些合同里面确实都签过的,也是您本人签的。”
任天源还表示,他们的渠道是中轻国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中轻国投),让张丽联系中轻国投的副经理李玥。
很快,李玥主动给张丽打来电话。通话录音显示,李玥说:“我们是惠金所的一级代理,我现在联系不到我的渠道方了,要不我不会给您直接打电话。”李玥明确表示,中轻国投的渠道是普伴,惠金所是帮张丽申请放款的,而深圳保融是担保方、抵押权人。
张丽随后找到“稳贷宝”项目负责人唐纯枚。根据谈话录音,唐纯枚承认资金是惠金所出的,惠金所是阳光保险旗下的P2P平台,在收到债权后就挂到平台上去募集资金,并且阳光保险对贷款承保,做了一笔财产保险。“阳光保险不能直接放款,但是可以承保这笔业务;担保公司(深圳保融)不能直接放款,但是能对贷款人进行担保;惠金所有钱,但是也不能直接给客户放款,因为没有资质。所以,这三家各有各的本事,但都不全,就找了一个通道,这通道就是海尔小贷。”
唐纯枚解释,中轻国投是最早和普伴合作的,中轻国投的角色相当于是一个业务单位,承接了这个产品,挣的是月息利差和服务费。而惠金所之所以愿意和中轻国投合作,是因为中轻国投交了保证金,保证它推过来的业务是优质的,如果不好就会扣保证金。“同时,中轻国投还要负责帮惠金所把不良资产收回去,并且必须得接。”
财新数据显示,中轻国投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自然人崔江岩、陈辉分别持股70%、30%,崔江岩为法定代表人。
唐纯枚还称,普伴通过后台还息直接还给中轻国投,中轻国投再还给机构。张丽提供的银行回单证实了唐纯枚的说法。2018年3月15日、5月15日,普伴投资法定代表人王军分别打给崔江岩7.875万元,用途为张丽。而2018年1月15日、2月9日、4月13日,崔江岩的账户分别打给海尔小贷7.875万元,附言为张丽利息。
张丽不解地询问,普伴集团爆雷后,她明明自己于2018年6月16日、7月13日将当月利息打给了海尔小贷的账户。对此,唐纯枚表示,海尔小贷只是个通道,挣通道费。“账户是以海尔小贷的名义开的,账户开了,账户、优盾都可以拿,利息最终必须到惠金所手里。”
唐纯枚还向张丽表示,延迟偿还借款利息,中轻国投先负责催收,但它只是一个渠道,不可能对所有的借款负责,损失的也只是保证金而已。而资金方不能让自己损失,有权利去追偿,所以要有抵押。最终担不住的时候,真正的资金方会去催收。
果然,因不再偿还利息,2018年8月开始,张丽每个月都会收到中轻国投的催款短信。短信内容是:惠金所客户张丽应还利息7.875万元,请在还款日前存到海尔小贷账户。
2018年9月14日,张丽收到了一份由海尔小贷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称授权任天源处理海尔小贷与张丽的《个人借款合同》提前终止的相关事宜。张丽向海尔小贷求证,对方表示没有出具这样一个委托。
三天后,张丽又收到了一份《解除合同通知函》,称截至当天其尚欠海尔小贷贷款利息15.75万元,已严重违反约定,现通知解除《个人借款合同》,自收到通知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本息,海尔小贷的委托代理人为任天源。但这份通知函并没有署名,也没有加盖海尔小贷的公章。
2019年3月14日,深圳保融一纸诉状将张丽告到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要求张丽立即偿还其因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代偿款1152万余元,并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124万余元。深圳保融诉称,2017年11月6日,张丽与深圳保融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张丽委托深圳保融为其与海尔小贷之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保证深圳保融保追偿权的实现,深圳保融与张丽签订了《抵押合同》,张丽以其房产提供反担保,并于2017年6月12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18年11月16日,《个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到期,张丽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月18日,深圳保融向海尔小贷履行保证责任,代为偿还借款1152万余元,并向张丽发送《债务催收通知函》,要求其立即偿还代偿款项。
法庭上,深圳保融拿出了一份2019年1月18日由海尔小贷出具的证明,称深圳保融于2019年1月18日履行了担保责任,代借款人向海尔小贷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代偿金额为1152万余元。一份中国民生银行的电子银行回单显示,2019年1月18日,深圳保融向海尔小贷汇款1152万余元。
吊诡的是,2018年12月5日,张丽曾致电海尔小贷,一名邓姓负责人表示,从系统上看,2017年11月16日给张丽的放款已经结清,是由惠金所2018年1月8日给的钱。而张丽的个人征信系统记录也显示,2017年11月16日,机构海尔小贷发放的105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截至2017年12月15日,账户状态为“结清”,特殊交易类型一栏显示是“提前还款(全部)”。
张丽认为,惠金所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她向海尔小贷还了借款,实现了收回债权,将资产闭环,并通过自己100%控股的深圳保融将房产牢牢掌握在手里。“惠金所如何形成资产闭环不论,总不能幕后操作,在我正常还息的情况下,就蓄意制造我违约吧?这分明就是典型的套路贷。”
财新记者注意到,2019年4月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份司法文件界定了套路贷的概念,指出“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2020年4月24日,惠金所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惠金所与普伴集团没有合作,业务都合法合规。
因为深圳保融没有按期缴纳诉讼费,2019年9月2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其起诉张丽的案件作出裁定,按撤诉处理。此后,深圳保融未再起诉张丽。她的房子一直处于抵押状态,2018年10月又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北京警方查封至今。
“警察跟我说,因为我的房子卷入了普伴的案子,查封两年。这么做是为避免在案子还没侦破前,深圳保融强制执行,把房子法拍了。”张丽说。
合伙开公司
姚俊英生于1958年3月,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山西临汾做过话剧演员,后来加入临汾眉户剧团。离开剧团以后,2002年左右,姚俊英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姚俊英的丈夫席宝晋称,妻子卖保险的业绩十分亮眼,后期一年的销售任务在前三个月基本就可以完成。
2004年前后,席宝晋和姚俊英认识了左爱芳。席宝晋回忆说,左爱芳也是山西人,那时她在北京牡丹园附近开了一家山西饭馆。他们夫妇经常去那家饭馆吃饭,时间长了就认识了老板左爱芳。
2014年3月,姚俊英和好友温玉玲相约去美国旅游,左爱芳说她的孩子在美国,想去看看,于是三人同行。在美国期间,她们到姚俊英的另一位朋友杨英家中做客,那是杨英和左爱芳第二次见面。杨英那时住在华盛顿,她曾在国内经营过一家互联网公司,并未接触过金融行业。
席宝晋说,在美国,左爱芳给姚俊英三人讲盘活固定资产,讲“以房养老”减轻国家负担,讲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让三人把钱投到她那里。“我爱人在美国就给我打电话,我提醒她要注意,左爱芳没有上过金融学院,怎么会懂这些呢?我爱人说,左爱芳说她有金融牌照。”
杨英和温玉玲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也证实,当时在美国,左爱芳说如果不放心把钱交给她,可以四个人一起合伙开公司。最终打动她们的是左爱芳说全国一共给50家公司颁发了金融牌照,北京有17家,其中就有她的公司。“这句话震撼了我,我觉得她实力很强,才决定去做这件事。”杨英说,左爱芳称自己在北京有13家门店,在金融街还有办公室,这让她觉得放心,但她从未见到过左爱芳所说的金融牌照。
从美国回来两个月后,姚俊英告诉席宝晋,四个女人准备成立一个叫蓝宝汇的公司,杨英出资400万元,其余每人出资200万元,做私募基金,每年有10%的回报。“我说做私募基金要有牌照,起码要在证监会备案,没有备案将来是违法的。”席宝晋说。
姚俊英后来告诉丈夫,左爱芳让她当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左爱芳负责实际经营。席宝晋说,当时他提醒妻子,当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你不懂经营千万不要担这个名头。而姚俊英回答说,温玉玲和杨英都不信任左爱芳,只有自己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她们才放心。这一说法得到了温玉玲和杨英证实。
席宝晋说:“我当时跟我爱人说,你要给她们说清楚,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控制不了公司,因为所有公章都不在你这里,财务也不是你管的。”不过左爱芳向席宝晋承诺,肯定不会让姚俊英承担责任。“她说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所有的字都不是姚俊英签的,都是她自己来签的。并且蓝宝汇公司每年要向普伴集团交2%的管理费。”
一份2014年6月3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显示,杨英、姚俊英、温玉玲、左爱芳共同出资成立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其中杨英出资40%,其余三人各出资20%,公司以杨英为董事长,姚俊英为法定代表人,鉴于左爱芳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公司由左爱芳实际经营。公司以发起人身份成立私募债权基金,基金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额1亿元人民币。公司本身为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募集资金总额的10%。因左爱芳有丰富的投资经验,约定由其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每年的管理费为募集资金的2%,其他合伙人的收益为10%年化收益率。杨英等人事后发现,蓝宝汇公司早在她们出资前就已完成注册,而杨英当时身在美国。席宝晋通过工商信息查到,蓝宝汇公司是由一家中介帮着注册的。
财新数据显示,蓝宝汇公司在2014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席宝晋说,当时问妻子:你们三人掏了800万元,为什么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姚俊英答,左爱芳说注册资本填小一点,可以避税。
签完《投资合作协议》之后,杨、姚、温三人将钱汇入左爱芳指定的北京蓝途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蓝途汇)的账户。财新数据显示,蓝途汇的股东包括蓝宝汇公司及杨英、温玉玲等24人。据财新记者了解,其中多个股东并非真正的股东,而是普伴集团的投资人,他们在工商部门的签字也不是本人所签。
2015年,席宝晋曾问左爱芳,你们如何盈利?左爱芳表示盈利模式是给别人贷款,她还表示有金融牌照,是备了案的,是合法的。“那时也没有想到问她在哪儿备的案,用什么公司备案的。”席宝晋坦言。
如何保证借出去的钱能收回来?左爱芳说,借钱不超过一年,都是做三到四个月的过桥资金,对方用项目或房子做抵押。“比如说房子值1000万元,她只给别人贷500万元,而且合同里边签的,如果三个月不还利息的话,房子就要过户到公司名下。我问她房子过户不经过法院吗,她说不需要,她们有公证,制定了一套的方案。左爱芳还说房子也不卖,她和北京很多公司都有联系,互相之间打包买资产包,一点儿风险都没有。”
2016年,左爱芳鼓动姚俊英做“以房养老”,席宝晋一开始不同意,夫妻二人多次争吵。后来左爱芳到他们家中劝说,席宝晋问,要是房子回不来怎么办?“左爱芳说,她公司里有140多套房,她把这140多套房打造成公寓往外出租了,不可能让我没有房子住。”最终,席宝晋同意将他们位于北京牡丹园、价值1600多万元的惟一一套住房做了抵押。随后,姚俊英把贷来的830万元全部投到了普伴。
2017年抵押到期,加上想要换房,席宝晋不打算继续做。这时左爱芳给他打电话说,有一笔钱投出去暂时回不来,让他帮忙做一下资金周转,周转完把钱还回来,“想什么时间把房子解押都行”。经不住左爱芳劝说,2017年6月,席宝晋和爱人又将房子做了抵押,这次贷了1000万元。
左爱芳还称,这个钱只要签个手续走个账,实际上海尔小贷的钱是她出的,她把钱给了海尔小贷,海尔小贷又通过担保把钱给了席宝晋。席宝晋不解为什么钱要转这么一圈,左爱芳还得出2万多元的担保费。左爱芳表示,将席宝晋的房子拿来以后,惠金所、中轻国投、普伴投资三家公司将房子放在P2P平台上募集资金,募集的资金由这三家企业分着用。
按照约定,2018年6月20日,席宝晋就可将房子解押,但在解押前不到一个月,普伴集团爆雷,他的房子至今未解封。事后他才得知,姚俊英将家中380万元现金也投到了普伴。
杨英告诉财新记者,普伴爆雷后,2018年10月27日,她最后一次见到左爱芳,对方明确表示还不了钱。杨英目前仍有一套房产抵押的1200万元和3860万元现金没有兑付。
2003年12月,左爱芳与时任山西翼城县公安局局长、现任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吉绍文因60万元借款产生纠纷而轰动一时。除此之外,公开报道中并没有多少与左爱芳相关的信息。
信托和银行的角色
今年50岁的葛扬原是一名职业经理人,此前在一家做新材料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7年春天,葛扬经同学介绍,开始投资普伴集团的“以房养老”项目。
普伴爆雷后,葛扬辞掉工作成了一名自由职业者,现在代表上百位投资人牵头维权。葛扬告诉财新记者,根据她的统计,普伴的资方包括14家机构,大致分为小贷公司、信托机构、银行三种业务模式。
2018年3月2日,葛扬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五矿信托)签了《信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约定葛扬向五矿信托贷款519万元,贷款年利率7.67%,葛扬将其名下房产抵押给五矿信托作为还款担保。
葛扬回忆,与五矿信托签合同之前,普伴集团的业务员朱延红带她先去银行签了一个自动扣款协议,“当时我什么也不知道”。签完自动扣款协议之后,葛扬才去做了公证、抵押,随后五矿信托放款。
同年3月13日,葛扬收到了五矿信托的打款。朱延红让葛扬把519万元打到她婆婆的账户,并表示这是公司的要求。葛扬表示不解,她同学说,自己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她肯定给你打回去。”让葛扬放心。第二天,519万元通过朱延红婆婆的账户转到了普伴集团实际控制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叫二次打款,就是为了切割债权债务关系,中间隔了一个第三方,把其中的法律关系给切割掉。”葛扬表示。
之后,普伴投资每个月会通过王军或者另一位高管张萌的账户将5.9万元左右的收益打到葛扬的账户上,然后五矿信托通过自动扣款协议,将3.3万元左右的利息直接划走。
葛扬还提到,五矿信托放款之前,她还在朱延红的指导下交了一笔保费。“朱延红让我把钱给阳光信保的账户打过去。这笔保费是普伴出的,保险生效的当天,我的贷款也在同一天到账了。”
普伴集团爆雷以后,葛扬认为,普伴和五矿信托合谋骗取投资人房产,于是多次向青海银保监局等部门投诉。2019年4月29日,青海银行业消费者投诉部门在给葛扬等人的回复中提到,2016年8月,五矿信托设立“五矿信托-阳光迅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阳光迅达1号),约定委托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财险)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人寿)以来源合法的资金向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抵押率不高于评估值的70%)且在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信保)投保了担保贷款保证保险的个人发放用于其生产经营或个人消费的个人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回复称,五矿信托开展的阳光迅达1号信托计划,从交易结构设计及交易安排来看,涉及的合作对象包括阳光财险、阳光人寿、阳光信保、上海智理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智理)及北京中融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万通)。五矿信托与阳光信保、上海智理、中融万通签订了四方《合作协议》,约定上海智理负责借款人的推荐、交易合同的面签、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等金融信息服务事宜;阳光信保负责借款人资质、借款用途、借款支付方式、抵押物等全部交易事项的尽职调查,交易合同及他项权利凭证的保管、保单的出具、以及信托贷款的中后期管理等事宜。中融万通向信托财产专户缴纳始终不低于2000万元的受让意向金,在任何一笔贷款出现两次逾期还息或未如期归还本金时,五矿信托有权向阳光信保理赔或由中融万通受让逾期债权。
上述回复中还提到,从核查情况看,五矿信托未与普伴投资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没有证据表明五矿信托涉嫌参与违法活动。
青海银保监局2019年12月3日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显示,经查,阳光迅达1号信托计划中五矿信托存在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信托的问题,已责令其停止开展阳光迅达1号信托计划,对存量业务进行逐步清理;并约谈了五矿信托主要负责人,要求公司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据五矿信托官网介绍,五矿信托是中国五矿集团旗下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0年10月8日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原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司法重整的基础上变更设立。五矿信托注册资本为6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是青海省西宁市。
2018年11月14日,五矿信托、中融万通向葛扬发出《权利转移通知书》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和《贷款债权转让清单》,五矿信托已于当天将其在与葛扬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中融万通,并抄送给了阳光信保。因为没有按时支付借款利息,葛扬被中融万通起诉,目前该起诉已被法院驳回。
据葛扬统计,五矿信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贸信托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信托机构向普伴集团的 30 多名投资人放款总计1.3亿余元。除了信托机构,一些商业银行也卷入其中。
林万霞今年60岁,曾在2015年11月入职普伴集团,做过不到一年的业务员。2016年10月份,已经离职的林万霞接到唐纯枚的电话,在后者的鼓动下开始做“以房养老”。
为期一年的项目快到期之时,普伴方面如期还本付息,林万霞的房子也解押了。解押时,“稳贷宝”机构业务部总监赵阳动员林万霞继续做。
2018年1月10日,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神灯面签中心,林万霞现场办理了一张哈尔滨银行的借记卡,在赵阳的指导下签了《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抵押合同》等文件,抵押权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下称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财新记者注意到,协议中有一条特别约定:北京蜜蜂汇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蜜蜂汇金)将协助双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协助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办理本笔借款在存续期间的贷后管理及资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贷后催收、宣布提前到期、申请强制执行、参与诉讼等)。
2018年1月16日,哈尔滨银行向林万霞的账户打入147万元,这笔钱随即转出到蜜蜂汇金的账户,交易渠道显示为全流程信贷。当天,蜜蜂汇金又将147万元打到了赵阳的个人账户。同日,林万霞签订了《普伴投资(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成为普伴集团旗下北京兴融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兴融茂中心)的有限合伙人。
次日,赵阳将147万元转到兴融茂中心的账户,转账凭证中摘要显示为赵阳周转,优先级为紧急。
林万霞自2018年2月开始取得收益。普伴集团爆雷之后,林万霞开始持续收到以神灯房产名义发来的催款短信,称她每月未归还利息9400余元,罚息27500余元。直到2019年6月11日,林万霞收到一条短信称,她的贷款债权人已经变更为北京安创融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安创融汇),请按原合同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至今,林万霞和丈夫每天都会收到数十条催款短信。
财新数据显示,安创融汇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赵玉峰。蜜蜂汇金成立于2014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成春。
普伴集团爆雷后,林万霞开始上访。2019年7月15日天津银保监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经核查,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与蜜蜂汇金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及所辖支行委托蜜蜂汇金推介客户并收集相关资料,神灯面签中心属于蜜蜂汇金下设办公地点。
前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还表示,经核查,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在对林万霞贷款的贷前审查环节,未发现贷款用途佐证资料上的签字与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的签字笔迹不一致情况,没有采取有效手段审查林万霞个人收入证明以及贷款用途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天津银保监局认定该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的问题,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监管要求。
天津银保监局称,基于该局目前可穷尽的核查手段,未发现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以及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与普伴资产存在资金往来情况,未发现其与上述公司存在合作关系的证据,暂无法判断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普伴资产相关案件,以司法机关判定结论为准。
据不完全统计,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在普伴案中放款金额超过6000万元。就其与蜜蜂汇金的合作以及放款金额等问题,财新记者致电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葛扬透露,普伴集团相关案件中,参与放款的银行除了哈尔滨银行武清支行,还有中信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失信的公证
根据《公证法》,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然而,多位普伴集团的投资人表示,他们在公证处签署文件时,根本就不知道签的是什么,公证员不但没有尽到告知风险的义务,有时甚至根本不在场。
“在公证处签合同的时候,普伴的业务员说的话我记得特别清楚,说是公平、公正、公开,现在想起来特别搞笑。”葛扬表示,自己既没有借款需求,也没有还款能力。普伴集团业务员朱延红发给她一张营业执照的照片,告诉她说,在做公证的时候就说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是工商信息上并没有我,她就说我是代持在别人名下,必须得这么说,要不然钱放不下来,我当时也糊里糊涂的不太懂,知道这里面不可能完全合法,可能有一点灰色地带,但是具体也不懂。”
朱延红带葛扬去的是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在公证处我知道是签了借款抵押合同,但其他的比如说借款申请表、赋予强制效力的公证书这些,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当时用了十多分钟就把合同全签完了,被他们蒙着签了很多东西,都不是我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葛扬说。
席宝晋也回忆表示,做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普伴方面一名业务员带他和爱人姚俊英去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签合同。“我说这一大堆文件,我要找个律师看一下,她说你签字就行,什么也不用管,这都是左总(左爱芳)经过银监会、律师这些专业人士弄好的,根本不用看,都是闭环的,没有问题。那女孩说,她那天领了七八个人去都是这么签的,谁也不看。”
在公证处,公证员问席宝晋为什么贷款。“我说不是我要贷的,是他们领我来的,普伴的人说以房养老,我才贷的。你们不是都认识吗?公证员就不说话了。”
据席宝晋转述,当时业务员把他叫出去说:“不是已经跟姚总(姚俊英)说好了你们应该怎么说吗?我说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她说你要是这样说的话,这个款贷不了。我问其他人都是怎么说的,她说杨英说的是要买机械。当时我就有点恼火,我说你不是说假话吗?她说就是说假话,不说假话办不了。”
后来,这名业务员拨通了左爱芳的电话,左爱芳在电话中告诉席宝晋,大家都要这么说,不这么说,小贷公司那里过不了。“我问左爱芳你们都商量好了是吗,她说都商量好了”。
2019年7月22日,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文件称,经查,普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出借人是否与普伴存在共同犯罪的嫌疑等问题,公安机关尚未侦查结束,法院亦未作出判定。因此,对涉及普伴案件的所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不予出具执行证书。北京市方园公证处等也出具了类似文件。
事实上,公证机构和人员牵涉“套路贷”已有先例。据公开报道,在201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宣判的林国彬等人特大“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犯罪系列案中,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国立公证处九名公证人员,因明知林国彬等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为名,诱骗被害人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公证,恶意制造违约事项,利用公证书将被害人房产擅自过户至该组织控制之下,数额特别巨大,被认定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2019年5月,普伴集团实际控制人左爱芳被北京警方逮捕。据了解,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左爱芳提起公诉。财新记者多次联系左爱芳的律师,其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对于金融机构、公证机构在普伴集团案件中扮演的角色,长期研究金融犯罪问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向财新记者表示,“套路贷”融资过程当中,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介入是很重要的环节。爆雷之后,这些机构是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要看他们在中间所起的具体作用。“是不是属于他们正常的业务范围,是不是知道对方有非法集资的行为?用刑法的术语概括,就叫‘明知加放任’。如果明确知道对方进行的是非法集资活动,还加以放任,这种情况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王新进一步表示,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相对较高,对证据、对主观故意的认定都有要求。如果无法认定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020年4月下旬,财新记者走访普伴投资位于北京数码01大厦的办公室,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物业人员表示,之前普伴投资租了好几间办公室,“看着是个挺大的公司,平时人也挺多的”。2018年夏天,这家公司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他们是偷着走的,前一天还正常上班呢,第二天就没人来了,公司一下‘蒸发’了,现在还欠着我们物业费呢”。
席宝晋已经料理完了妻子的后事。《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左爱芳说过,姚俊英就是蓝宝汇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普伴的人,也没有领过工资。”席宝晋说,“我不希望撤案,我要求宣判。她有罪要明明白白,无罪也要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