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hful
2020-06-10T03:37:42+00:00
近日,河南省发布生育新政,开始鼓励生育了。
最关键的一条,是对原政策第15条作出的修改:
原第15条规定: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现在改为:
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改动了两点:第一,提倡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范围扩展到了再婚夫妻;第二,在生育两个子女后,需要再生的条件中删除了“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这一条。
这意味着在河南,不仅新婚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夫妻,无论生没生娃,都可以再生两个。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06/16/-7Q5-d5b4Km.jpg.medium.jpg[/img]
不光河南,今年以来北京、河北、山西、广东、四川等多个省市,纷纷出台了鼓励生育的政策。
北京与四川调整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好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
河北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延长了产假时间。山西、广东也发布了类似政策,给钱给假,鼓励生育。
总之一句话,国家喊你来生娃,官方催生的时代开始了。
[s:ac:茶][s:ac:茶]计划生育好! 政府来养老![s:a2:不明觉厉][s:a2:不明觉厉]
最关键的一条,是对原政策第15条作出的修改:
原第15条规定: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现在改为:
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改动了两点:第一,提倡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范围扩展到了再婚夫妻;第二,在生育两个子女后,需要再生的条件中删除了“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这一条。
这意味着在河南,不仅新婚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夫妻,无论生没生娃,都可以再生两个。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06/16/-7Q5-d5b4Km.jpg.medium.jpg[/img]
不光河南,今年以来北京、河北、山西、广东、四川等多个省市,纷纷出台了鼓励生育的政策。
北京与四川调整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好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
河北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延长了产假时间。山西、广东也发布了类似政策,给钱给假,鼓励生育。
总之一句话,国家喊你来生娃,官方催生的时代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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