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
2021-05-10T10:21: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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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pid=515416538,26722590,1]Reply[/pid] Post by [uid=60261120]越力力[/uid] (2021-05-12 18:42):
应?用词软趴趴的
必须!!![/quote]法律上的应就是必须
[quote][pid=515416538,26722590,1]Reply[/pid] Post by [uid=60261120]越力力[/uid] (2021-05-12 18:42):
应?用词软趴趴的
必须!!![/quote]写在法律法规上的应当就等于必须
说一句,这种数据应该是交通部牵头做系统,定义权限,不让厂商修改或者保存修改纪录。
汽车这种东西跟人命正相关,可不是手机那种厂商为所欲为的数据。
靠企业自律?[s:ac:哭笑]汽车企业哪个没有造假的历史?
外资必须把用户数据存储在中国
同时外资拿到IDC牌照的可能性几乎为0(要求外资股份低于10%)
所以怎么办呢[s:ac:哭笑]
这次出了特斯拉的事 才想起来 巨量的数据已经漂洋过海了 为啥就主动不起来呢 唉
不是学法律的,看这东西可太累了[s:ac:哭笑]
比如特斯拉远程删除行车视频、远程收集行车数据这两个事
根据:
本规定所称重要数据包括:
(五)包含人脸、声音、车牌等的车外音视频数据;
这里行车视频里人脸、声音、车牌都要包含才是重要数据么,如果没有人脸只有车牌呢?
根据:
本规定所称个人信息包括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行人等的个人信息,以及能够推断个人身份、描述个人行为等的各种信息。
所以行车数据,比如刹车、油门数据,貌似不属于个人信息,也不属于重要数据,这样的话只有第八条对其进行了限制:
第八条 运营者收集和向车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包括车辆位置、驾驶人或乘车人音视频等,以及可以用于判断违法违规驾驶的数据等,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直接服务于驾驶人或者乘车人为目的,包括增强行车安全、辅助驾驶、导航、娱乐等;
(二)默认为不收集,每次都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授权,驾驶结束(驾驶人离开驾驶席)后本次授权自动失效;
(三)通过车内显示面板或语音等方式告知驾驶人和乘车人正在收集敏感个人信息;
(四)驾驶人能够随时、方便地终止收集;
(五)允许车主方便查看、结构化查询被收集的敏感个人信息;
(六)驾驶人要求运营者删除时,运营者应当在2周内删除。
这里车企直接删除行车数据,貌似也不违规
特斯拉不是4月份就说二季度国内数据中心就要建成了么?
[quote][pid=515417414,26722590,1]Reply[/pid] Post by [uid=60590793]现在不是永远3rd[/uid] (2021-05-12 18:46):
说一句,这种数据应该是交通部牵头做系统,定义权限,不让厂商修改或者保存修改纪录。
汽车这种东西跟人命正相关,可不是手机那种厂商为所欲为的数据。
靠企业自律?[s:ac:哭笑]汽车企业哪个没有造假的历史?[/quote]硬件在手上什么不能改[s:ac:晕]
[quote][pid=515445891,26722590,1]Reply[/pid] Post by [uid=39469877]沈梦遥[/uid] (2021-05-12 20:56):
硬件在手上什么不能改[s:ac:晕][/quote]传上去的数据不能改啊,至于硬件有问题,出的车祸多了自然露馅了。
[quote][pid=515416538,26722590,1]Reply[/pid] Post by [uid=60261120]越力力[/uid] (2021-05-12 18:42):
应?用词软趴趴的
必须!!![/quote]公文、新闻通稿里的“应”就是必须的意思,这点儿都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