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itsxTacos
2020-12-09T12:37:10+00:00
今天接到法院的信函,莫名奇妙的侵权了。大体的情况如下:
去年从A公司购买了一套200多万的生产设备。然后B公司起诉A公司产品用了他们好几个个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而我们作为背锅的,也被连带起诉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停止用那台设备。而那台设备算是关键环节的设备,停了基本整个厂都要停了。
接到信函后,就找了A公司了解情况了。原来A公司部分技术人员是原来B公司出来创业的,他们认为那部分是通用技术,而那部分前几年被B公司注册了实用新型专利。按照A公司联系人的口气,应该是打官司铁输的。然后问他们如何处理,就是各种装死,走一步看一步。
了解情况以后,几个人先合计了一下,准备先去提管辖权异议,估计裁判意见下来也要半年时间了。
多出这个半年时间,应该如何操作能避免设备停用呢。找专业律师是肯定知道的,就是想听听大伙能不能给点思路。
补充下,B公司用这套方法,起诉了好几个公司,都赢了。
思路是花钱找好的专业律师~~~
不过外行表示,这特么跟你也能扯上关系?侵权的是A公司吧,你只是客户哎。
找律师吧,先和A商量下庭外解决你们的问题,他们的事情再上法院?
法盲瞎说的,以律师意见为准
[quote][tid=24596452]Topic[/tid] Post by [uid=62077375]luke4368[/uid] (2020-12-11 20:44):
今天接到法院的信函,莫名奇妙的侵权了。大体的情况如下:
去年从A公司购买了一套200多万的生产设备。然后B公司起诉A公司产品用了他们好几个个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而我们作为背锅的,也被连带起诉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停止用那台设备。而那台设备算是关键环节的设备,停了基本整个厂都要停了。
接到信函后,就找了A公司了解情况了。原来A公司部分技术人员是原来B公司出来创业的,他们认为那部分是通用技术,而那部分前几年被B公司注册了实用新型专利。按照A公司联系人的口气,应该是打官司铁输的。然后问他们[/quote]跟B公司和解
看起来好像只能给B公司交钱和解,然后再向A公司索赔?[s:ac:哭笑]
如果你们是第三人一般就是和对方和解,不然对方申请保全你们那个设备也是可以的,你还是用不了
被告的话,先看看当时买设备的合同里有没有约定如果a卖的设备构成知识产权侵权,需要赔偿你们的损失。向a追偿吧。这种官司胜率不大
[s:ac:哭笑]如果是盗窃,那你作为无意间购买了赃物的人是有义务返还的,然后你再向犯罪者追回钱……他不还你再起诉他
感觉那就大概率就是白给了,我觉得能拿回钱的概率不大。
知识产权不知道是不是一样
我国《专利法》规定,如果被告方在不知晓具体事项的情况下,应该被认定为是善意的第三方,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侵犯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合法性实质上是指被告方所有的制造、销售、服务环节都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并可以证明所取得的财产来源渠道合法,则就并不能算作为侵权。
看看能不能无效B.公司的实用新型咯。
能无效你们侵权部分就行,国内实用新型又没实审阶段,挺多专利的权利要求可以被无效掉。
[quote][pid=475821587,24596452,1]Reply[/pid] Post by [uid=61904672]Yunwil1night[/uid] (2020-12-11 20:56):
我国《专利法》规定,如果被告方在不知晓具体事项的情况下,应该被认定为是善意的第三方,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侵犯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合法性实质上是指被告方所有的制造、销售、服务环节都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并可以证明所取得的财产来源渠道合法,则就并不能算作为侵权。[/quote]没卵用,这个是指赔偿责任,专利方可以要求停止侵害的
专利法第七十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quote][pid=475822017,24596452,1]Reply[/pid] Post by [uid=60703727]nero一[/uid] (2020-12-11 20:58):
没卵用,这个是指赔偿责任,专利方可以要求停止侵害的[/quote]事实上你就是侵权了,能够不赔偿对方损失已经够意思了[s:ac:哭笑]
[quote][pid=475821587,24596452,1]Reply[/pid] Post by [uid=61904672]Yunwil1night[/uid] (2020-12-11 20:56):
我国《专利法》规定,如果被告方在不知晓具体事项的情况下,应该被认定为是善意的第三方,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侵犯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合法性实质上是指被告方所有的制造、销售、服务环节都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并可以证明所取得的财产来源渠道合法,则就并不能算作为侵权。[/quote]这个的意思是你不用负侵权责任,但是你不能再继续使用了。
[quote][pid=475822512,24596452,1]Reply[/pid] Post by [uid=61904672]Yunwil1night[/uid] (2020-12-11 21:00):
事实上你就是侵权了,能够不赔偿对方损失已经够意思了[s:ac:哭笑][/quote]确实是这样的,但是楼主的问题是他们不想停用,停用就瘫痪了,所以莫得办法[s:ac:哭笑]
感谢大家的建议。
昨天初步咨询了下我半桶水的老婆,当时就被鄙视了。17年的时候,她就提醒过要在所有的设备合同和采购合同里面添加了免责条款。早上翻了下合同,还真有这个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工艺技术、文件等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等)。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工艺技术、文件等引起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有了免责条款,就让A公司跟他们走流程。输了就和B去和解,找A要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