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uidy
2020-04-16T11:55:08+00:00
武汉市相关部门日前宣布,为活跃消费市场,支持全市商贸和文体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复市,结合武汉市疫情防控要求,4月19日起至7月3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将陆续向全体在汉人员投放5亿元的“武汉消费券”。“武汉消费券”主要采取抢券模式进行投放。
4月17日,武汉市相关部门正式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消费券计划:“武汉消费券”包含4大类: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另设置约1800万元的专用消费券,用于支持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 众参与消费。期间,腾讯、阿里巴巴和美团点评3家企业共匹配总价值约18亿元的平台、机构和商户消费券参与活动(活动规则由各平台制定和公布)。
全体在汉人员(包括市外来汉人员)均可参与“武汉消费券” 抢券活动。领取了专用消费券的困难群众,仍可参与“武汉消费券”和平台、机构、商户消费券的抢券活动。
“武汉消费券”由腾讯、阿里巴巴和美团点评3家企业在自有线上平台上按周投放,每周同时投放一次。
“武汉消费券”总体投放分两期执行:
第一期(4月20日—5月31日)第一周的抢券活动,将在4月19日中午 12:00 进行,4月20日正式使用,有效期至4月29日(共10天)。从第2周开始,“武汉消费券”抢券活动固定在每周四中午12:00, 即时生效,有效期7天。
第二期(6月1日—7月31日)具体投放时间另行公布。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 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
据悉,第一期,共有6次抢券机会,具体日期如下:4月19日、4月30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第二期抢券时间另行公布。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三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武汉消费券”适用以下场景:
1.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消费;
2.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 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3.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等;
4.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 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适用范围根据 武汉市复工复产复市和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第一期“武汉消费券”面额设置如下:
1.餐饮消费券:10元、20元;
2.商场消费券:50元、80元;
3.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0元、20元;
4.文体旅游消费券:50元、80 元。
每次抢券时,只能选择抢4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
第二期券面额度,将根据第一期核销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此次“武汉消费券”的参与商家条件包括:
(一)注册登记在武汉市、已开业的线下实体店(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符合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和文体旅游四大类别范围(详情参见“武汉消费券”适用场景说明)
(三)须签署格式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在门店张贴。活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参与资格。
(四)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或美团、大众点评。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活动,以各平台的商户行业标签为准(因商户标签不一致导致无法参加活动,由各商户向各平台客服咨询)。
采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的商户,必须使用支付商业版,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的,将无法核销“武汉消费券”。
针对商家有如下注意事项提醒:
1.活动期间,各参与商户、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全市复工复产复市和疫情防控要求,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负面清单或限制开业的商户,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强行开业。如涉及违规经营,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并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核销“武汉消费券”资格。
2.“武汉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3.各商户要加大对本地产品的采购,积极设立本地产品专柜、专区,并开展更多的促消费活动。
针对市民温馨提示指出:请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武汉消费券”投放信息,及时参与抢券活动。对于确实不便操作的消费者,请子女、亲友代为操作。对于当周未能抢到消费券的消费者,到7月底之前,周周都有机会,请持续保持关注。
4月17日,武汉市相关部门正式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消费券计划:“武汉消费券”包含4大类: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另设置约1800万元的专用消费券,用于支持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 众参与消费。期间,腾讯、阿里巴巴和美团点评3家企业共匹配总价值约18亿元的平台、机构和商户消费券参与活动(活动规则由各平台制定和公布)。
全体在汉人员(包括市外来汉人员)均可参与“武汉消费券” 抢券活动。领取了专用消费券的困难群众,仍可参与“武汉消费券”和平台、机构、商户消费券的抢券活动。
“武汉消费券”由腾讯、阿里巴巴和美团点评3家企业在自有线上平台上按周投放,每周同时投放一次。
“武汉消费券”总体投放分两期执行:
第一期(4月20日—5月31日)第一周的抢券活动,将在4月19日中午 12:00 进行,4月20日正式使用,有效期至4月29日(共10天)。从第2周开始,“武汉消费券”抢券活动固定在每周四中午12:00, 即时生效,有效期7天。
第二期(6月1日—7月31日)具体投放时间另行公布。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 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
据悉,第一期,共有6次抢券机会,具体日期如下:4月19日、4月30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第二期抢券时间另行公布。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三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武汉消费券”适用以下场景:
1.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消费;
2.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 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3.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等;
4.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 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适用范围根据 武汉市复工复产复市和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第一期“武汉消费券”面额设置如下:
1.餐饮消费券:10元、20元;
2.商场消费券:50元、80元;
3.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0元、20元;
4.文体旅游消费券:50元、80 元。
每次抢券时,只能选择抢4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
第二期券面额度,将根据第一期核销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此次“武汉消费券”的参与商家条件包括:
(一)注册登记在武汉市、已开业的线下实体店(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符合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和文体旅游四大类别范围(详情参见“武汉消费券”适用场景说明)
(三)须签署格式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在门店张贴。活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参与资格。
(四)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或美团、大众点评。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活动,以各平台的商户行业标签为准(因商户标签不一致导致无法参加活动,由各商户向各平台客服咨询)。
采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的商户,必须使用支付商业版,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的,将无法核销“武汉消费券”。
针对商家有如下注意事项提醒:
1.活动期间,各参与商户、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全市复工复产复市和疫情防控要求,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负面清单或限制开业的商户,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强行开业。如涉及违规经营,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并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核销“武汉消费券”资格。
2.“武汉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3.各商户要加大对本地产品的采购,积极设立本地产品专柜、专区,并开展更多的促消费活动。
针对市民温馨提示指出:请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武汉消费券”投放信息,及时参与抢券活动。对于确实不便操作的消费者,请子女、亲友代为操作。对于当周未能抢到消费券的消费者,到7月底之前,周周都有机会,请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