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的强奸里面的“奸”只有最狭义的概念,就是性器官的接触,gang,kou,都不算强奸……
分上下限,上限是你这个,下限摸了下屁股甚至没触碰露了个屌都算。
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插了 到底插没插 只有他们知道了
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猥亵是身体特别是私密部位(如女性的胸部、臀部、下体等)的接触。
所以应该就是周某与王某,张某都有私密部位的接触,但是周末一口咬定非自愿。 所以就是强制猥亵。
理论上如果路边一个酒醉女人呕吐,你扶起来都算强制猥亵罪。
差远了,性骚扰都算猥亵吧。你没碰别人都可能构成猥亵的。
我觉得猥亵应该是摸了奶子还有生殖器吧,没算到强奸那应该是没插进去,但是强制猥亵难道是绑起来了?还是用暴力胁迫了?
在非自愿前提下的口交、足交、腿交都属于强制猥亵,而且强制猥亵最重要的用处是适用于男性被性侵受害人。
[quote][pid=541491372,28071164,1]Reply[/pid] Post by [uid=61041871]花生酱烤肉[/uid] (2021-08-15 11:09):
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插了 到底插没插 只有他们知道了[/quote]好汉难日打滚的bee
如果女方单方面说被强奸,但没有搏斗痕迹,也没留下j液,那最多只能算猥亵了
这种要怎么证明呢,要是一个女的喝醉了扑过来抱亲拉,你用力推开,她拉扯,被推开后,她清醒一点,还是报警说被猥亵,有肢体接触 ,搂抱痕迹是双向的,女抱男和男抱女都是抱,拉扯说是反抗男的,亲吻痕迹说是扭头反抗连碰的
[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a2a2f43.png[/img]怎么知道猥亵。。。。
你在公交车上不小心碰到一个女的,她要找你麻烦,说你是故意的,这都算猥亵
[quote][pid=541491372,28071164,1]Reply[/pid] Post by [uid=61041871]花生酱烤肉[/uid] (2021-08-15 11:09):
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插了 到底插没插 只有他们知道了[/quote]避孕套没用过,而且第二天报警后马上就去医院检查了,真干了不可能瞒得过去,现代医学没你想的辣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