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撞死闯红灯非机动车,我看到的最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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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crowned

2021-03-04T03:17:49+00:00

文章转自知乎,原文是关于行人闯红灯,可以借用。总结是:路权低于生命权,绿灯分配给你的是通行权,不是分配给你生杀予夺的权利。以下原文:
作者:李乐
链接:[url]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086262/answer/1595941495[/url]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你的认知是错误的。
全世界的交通安全法规,大致分为两种认责原则,即绝对责任原则和相对责任原则。
中国采用的是相对责任原则,即根据机动车和行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的过错程度承担对应的责任,我们的道交法只规定了个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的兜底条款。和中国类似采用相对责任原则的还有美国(部分州)、加拿大、英国、日本、爱尔兰等。在美国一些地广人稀的州,行人闯红灯被撞死,机动车都会承担全部责任。
与之相对的绝对责任原则,按照题主的理解更为不可理喻,即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承担赔偿责任,不考虑机动车是否有过错。比如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这些欧洲国家。区别是部分国家规定如果机动车无过错赔偿有上限。类似中国的10%,但比10%高得多。如果有过错就无上限。
交通规则是对路权的分配原则,在不涉及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在路权分配的范围内讨论问题都是过错责任,比如两辆车谁有优先通行权的问题。但在存在行人的场合,行人的路权受交通规则约束,但行人的生命权受更核心的法律规则的保护,换句话说路权的分配不能侵犯行人的生命权。对于机动车和行人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对等这并不违反公平原则,因为在交通行为中,机动车和行人的能力程度相差甚远。这就像在同一套规则下安排一个普通人和泰森打拳击。这并不是公平。换句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主张行人闯红灯撞死白撞,等同于认为路权高于生命权,是将人工具化的表现。交通为人服务,而不是反过来。绿灯分配给你的是通行权,不是分配给你生杀予夺的权利。一切公平、效率、规则、法律、发展、道德的核心都应该是人。
补充几句:问题和我回答的时候不一样了,部分信息被编辑掉了,问题日志里面有原问题。原问题我理解的重点在我国的交通法规定责选择为什么这么特别,所以我回答的本意是想说在交通事故定责方面,全世界的定责规则和中国的情况大同小异。总体两个核心,一是以事故发生时的过错承担对应的责任为主,二是机动车在交通行为中的注意义务比行人和非机动车要高。我在回答的后半部分简单的解释了下这样立法的逻辑,一家之言不是绝对真理。法律条文也不是真理,不过是价值取向的体现,并没有绝对的对错。评论很热烈,几百条每条我都有认真看,不少批评意见显然已经超出了我的原意,也有很多支持意见,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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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estimator

说的好,以前驾校老师说过,本来没有车大家都可以随便在路上行走,后来有了车后行人只能走人行道了,这样还有一些车强行别行人,很无理。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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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see

人,只能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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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ly spy

长求总
你直接说机动车犯了什么错[s:ac:呆]
别说什么路口减不减速的
减速你也给个标准[s:a2:不明觉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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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doc Niccals

车只要动,就有可能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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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FLASH47🇮🇳

[quote][pid=499069032,25848559,1]Reply[/pid] Post by [uid=10338590]qiufan101[/uid] (2021-03-10 11:29):

说的好,以前驾校老师说过,本来没有车大家都可以随便在路上行走,后来有了车后行人只能走人行道了,这样还有一些车强行别行人,很无理。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quote]不是,今天讨论的不是电驴闯红灯吗?你拿车别人来转移视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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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out Somalia

好希望这个大猪开车遇到鬼探头的[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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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rou

这是个屁的好文。。
所有人要首先自己的生命负责,其次是对别人的生命负责。
在路上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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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n Kid

但是今天的电驴可能是明天的王者,漠视交规就是在漠视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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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chaos

你不会以为司机想要生杀予夺的权利吧?人家躲都躲不及的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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나는누구야

但是自己重视自己的生命权了吗?还是那句话,不要轻易让别人来决断你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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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ymy

[quote][pid=499070352,25848559,1]Reply[/pid] Post by [uid=34725650]aasdfscd[/uid] (2021-03-10 11:33):

长求总
你直接说机动车犯了什么错[s:ac:呆]
别说什么路口减不减速的
减速你也给个标准[s:a2:不明觉厉][/quote]想不通就好好看。
总结就是我国交通法规定机动车无过错的承担不大于10%是很多国家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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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cu

[s:ac:抠鼻]生命权是什么,我国没有的。查查这人收了国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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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nVentes

[quote][pid=499074963,25848559,1]Reply[/pid] Post by [uid=347240]菠萝王子[/uid] (2021-03-10 11:46):

你不会以为司机想要生杀予夺的权利吧?人家躲都躲不及的好嘛[/quote]全中国所有的司机都是这么想的吗。举个例子,我几年前跟一辆货车去送货,半路上出来一条狗,虽然能急刹车但是有可能会让车里的货物乱摆,司机的解决办法就是直接碾过去。全中国那么多司机,你给了他们杀生的合法权力,指不定就会有几个人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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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chaos

[quote][pid=499077671,25848559,1]Reply[/pid] Post by [uid=524584]kenangood[/uid] (2021-03-10 11:54):

全中国所有的司机都是这么想的吗。举个例子,我几年前跟一辆货车去送货,半路上出来一条狗,虽然能急刹车但是有可能会让车里的货物乱摆,司机的解决办法就是直接碾过去。全中国那么多司机,你给了他们杀生的合法权力,指不定就会有几个人这么干。[/quote]你自己都说了“指不定”,说明你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另外,别拿狗来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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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OLYF

如果这个事故的主角是行人我就信你了
但这不是电动车吗?电动车是使用机械动力的车辆,和机动车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所以对于定义都弄错了的前提下,你这一大篇话不就是废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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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 Gripmodious

[quote][tid=25848559]Topic[/tid] Post by [uid=25618454]l_star151[/uid] (2021-03-10 11:26):

文章转自知乎,原文是关于行人闯红灯,可以借用。总结是:路权低于生命权,绿灯分配给你的是通行权,不是分配给你生杀予夺的权利。以下原文:
作者:李乐
链接:[url]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086262/answer/1595941495[/url]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你的认知是错误的。
全世界的交通安全法规,大致分为两种认责原则,即绝对责任原则和相对责任原则。
中国采用的是相对责任原则,即根[/quote]泥潭一些精英觉得自己有权判处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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ཐིཋྀ

[quote][pid=499074963,25848559,1]Reply[/pid] Post by [uid=347240]菠萝王子[/uid] (2021-03-10 11:46):

你不会以为司机想要生杀予夺的权利吧?人家躲都躲不及的好嘛[/quote]又不是没试过点,只要司机无责,全是无脑冲的,恨不得撞死几个试试水,事故率一下子就升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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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 Gripmodious

[quote][pid=499070352,25848559,1]Reply[/pid] Post by [uid=34725650]aasdfscd[/uid] (2021-03-10 11:33):

长求总
你直接说机动车犯了什么错[s:ac:呆]
别说什么路口减不减速的
减速你也给个标准[s:a2:不明觉厉][/quote]简单的说侵犯了人的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