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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T04:07:18+00:00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103/05/-7Qj0h-jsv1ZaT1kSg0-sg.jpg.medium.jpg[/img]
事件发生:[url]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4611057558159415[/url]
处罚过程:[url]https://m.weibo.cn/1796542650/4611173808868866[/url]
我个人觉得。真的太轻了。
法规怎么定就怎么判呗 不然按照大伙儿的看法现在应该毙了
处罚力度差不多了,以危险形式危害社会这个罪名有点太高了。
不曝光的话也就是3分200块。
再往上不合适,毕竟确实没造成严重后果。
罪名不能只有无罪和死刑呗。
轻了,但是总不能定个危害公共安全吧,中间法律是空白的
处罚的目的是让人理解事态的严重性,改正未来的行为
而这个人看起来毫无悔意,大概率还会再犯
这种也就拘留五天了,不知道下面两个新闻还有人记得吗?
第一个,当时论坛讨论挺多的
事可能不记得,这张图多少应该还有点印象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103/05/-7Qj0h-26zwZpT3cSu0-fv.jpeg[/img]
女教师在学校门口开车顶着学生行驶 被批责令检讨
[url]https://3g.163.com/news/article/DS59BERK0001875P.html?clickfrom=baidu_adapt[/url]
南阳一女司机不顾阻拦,在学校门口顶着学生前行!被拘5日
[url]https://xw.qq.com/cmsid/20190425A0OG2R/20190425A0OG2R00[/url]
怎么?学生就是上等人了,触犯就该加重典么
我觉得这判罚没问题,就事论事
明显轻了,不礼让行人是没有礼让行人和行人抢,这个明显的人在前面走着还冲过去,如果不是小孩子跳过去就撞到了。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
这人应该受到法律惩罚,但是不该用《治安管理法》二十六条的寻衅滋事罪。此项罪名是二十一世纪的“流氓罪”,用这个罪名抓人在未来都会被翻出来挂在耻辱柱上;你们是否同期八十年代因为跟十几个男人发生关系被枪毙“流氓罪”罪犯? 现在的寻衅滋事罪是一样的。
不管是不是轻了,我个人来看这个人态度绝对有问题。合着这是没撞到幼儿 ,撞到才处分的吗?不要给社会带不良风气,搞得舆论一点作用没有,别人心里想都这样了,我再过分点
有个小孩差点被撞到吧 应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
就这还有脸下车跟老师理论
非故意一不小心的,没有礼让行人都3分200了,
他这个是故意用车挤行人,性质恶劣,才多了5天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