𝓛𝓪𝓾𝓻𝓪 💗
2021-12-29T23:33:01+00:00
昨天中午老爷子开车撞了一辆二轮电动车,电动车主是个老太太。
因为是借道进门,电动车顺行,我觉得交警来了也是给我们全责,而且老太太也没有皮外伤,神智清醒,我就以全责为假设处理的。
首先,分别通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
交警说你们先协商,2000元以内的话不用他们出警;保险公司说半小时赶到。
然后我让同事开车,我带着老太太和她儿子去医院做了检查(我爸在现场等保险公司),我垫付了检查费用。所幸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我就让大夫出具了诊断证明,结了账开了发票。期间老太太的女儿也赶到医院。
之后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我和老太太的儿子、女儿,我们三人在保险公司签署了赔偿协议。医药费我垫付了,此外再赔偿了600块钱的误工费和修车费。老太太的女儿代签了协议,并开具了收到条。
这时候,检查治疗期间的单据,保险公司借机都留存了下来。
我以为这事就完结了,剩下的修车就行了,
结果下午老太太的女儿又打电话说,老太太身体不舒服又要做一套检查。当时我有点蒙圈,说话比较软,但至少坚持住了没再去医院没再垫付。随后我跟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说协议签署完了,他们结案了,不会再赔付后续的检查治疗费用。
我也转念一想,反正协议已经签署了,我是不是可以用"三不一没有"法则,让老太太家和保险公司扯皮就可以了?
因为是借道进门,电动车顺行,我觉得交警来了也是给我们全责,而且老太太也没有皮外伤,神智清醒,我就以全责为假设处理的。
首先,分别通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
交警说你们先协商,2000元以内的话不用他们出警;保险公司说半小时赶到。
然后我让同事开车,我带着老太太和她儿子去医院做了检查(我爸在现场等保险公司),我垫付了检查费用。所幸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我就让大夫出具了诊断证明,结了账开了发票。期间老太太的女儿也赶到医院。
之后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我和老太太的儿子、女儿,我们三人在保险公司签署了赔偿协议。医药费我垫付了,此外再赔偿了600块钱的误工费和修车费。老太太的女儿代签了协议,并开具了收到条。
这时候,检查治疗期间的单据,保险公司借机都留存了下来。
我以为这事就完结了,剩下的修车就行了,
结果下午老太太的女儿又打电话说,老太太身体不舒服又要做一套检查。当时我有点蒙圈,说话比较软,但至少坚持住了没再去医院没再垫付。随后我跟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说协议签署完了,他们结案了,不会再赔付后续的检查治疗费用。
我也转念一想,反正协议已经签署了,我是不是可以用"三不一没有"法则,让老太太家和保险公司扯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