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贼的长夜余火是必定要写够300万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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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th

2021-03-13T01:17:14+00:00

去年五五那会他就说过了,和起点的合同还有一本书和300万字
所以必然要在这本书完结和起点的合同
另外,长夜余火最近这段时间畅销榜的排名是不断下跌的,幅度不大,大约是从十多名掉到了二十来名的样子
有意思的是,诡秘之主在畅销榜排名反而上升了,前几天大约十来名,今天第六了
是粉丝用实际行动召唤乌贼赶紧写诡秘2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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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op3

[quote][tid=25890070]Topic[/tid] Post by [uid=42173716]火球烤肉[/uid] (2021-03-13 09:17):

去年五五那会他就说过了,和起点的合同还有一本书和300万字
所以必然要在这本书完结和起点的合同
另外,长夜余火最近这段时间畅销榜的排名是不断下跌的,幅度不大,大约是从十多名掉到了二十来名的样子
有意思的是,诡秘之主在畅销榜排名反而上升了,前几天大约十来名,今天第六了
是粉丝用实际行动召唤乌贼赶紧写诡秘2吗?哈哈[/quote]我现在越想越觉得,其实乌贼这是故意的:

55的时候,乌贼 的位置,不适合出来直接刚正面。所以迅速完结掉 诡秘1, 然后,卖身契不是还有几年么?那我开一本新书,扩充一下自己的写作 “戏路”,搞一搞锻炼自己的事情,你阅文总不能拦着吧?你总不能说一个作者,不允许有手潮 失手扑街 的时候吧?

我现在衷心希望乌贼 长夜完结后,直接跳槽, 在一个其他的平台上 写诡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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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哥

[quote][pid=499840651,25890070,1]Reply[/pid] Post by [uid=42255483]朔风S[/uid] (2021-03-13 09:22):

我现在越想越觉得,其实乌贼这是故意的:

55的时候,乌贼 的位置,不适合出来直接刚正面。所以迅速完结掉 诡秘1, 然后,卖身契不是还有几年么?那我开一本新书,扩充一下自己的写作 “戏路”,搞一搞锻炼自己的事情,你阅文总不能拦着吧?你总不能说一个作者,不允许有手潮 失手扑街 的时候吧?

我现在衷心希望乌贼 长夜完结后,直接跳槽, 在一个其他的平台上 写诡秘2[/quote]写2的话版权问题怎么解决?1的版权是司马阅文的啊,乌贼只是“代写”[s:ac: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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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th

[quote][pid=499841606,25890070,1]Reply[/pid] Post by [uid=42190273]Mada000[/uid] (2021-03-13 09:28):

写2的话版权问题怎么解决?1的版权是司马阅文的啊,乌贼只是“代写”[s:ac:哭笑][/quote]版权不是问题
问题是他不能用诡秘之主2这样的名字
换个其他名字,一样可以在同一个世界观下写故事
只不过,诡秘赚的钱足够他财务自由了,所以如果是为了利益,其实乌贼没有跳槽的必要
如果是为了IP这些,阅文毫无疑问是网文领域扛把子
所以乌贼跳槽的意义不大
但或许能够和起点谈下一个更有权利的新合同
毕竟网文写手的合同,那可真是资本家都要流泪的奴隶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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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quote][pid=499840651,25890070,1]Reply[/pid] Post by [uid=42255483]朔风S[/uid] (2021-03-13 09:22):

我现在越想越觉得,其实乌贼这是故意的:

55的时候,乌贼 的位置,不适合出来直接刚正面。所以迅速完结掉 诡秘1, 然后,卖身契不是还有几年么?那我开一本新书,扩充一下自己的写作 “戏路”,搞一搞锻炼自己的事情,你阅文总不能拦着吧?你总不能说一个作者,不允许有手潮 失手扑街 的时候吧?

我现在衷心希望乌贼 长夜完结后,直接跳槽, 在一个其他的平台上 写诡秘2[/quote]不是,也不能成绩不好就说是故意的。。人家就不能真的是老本够厚,尝试新风格吗,跟阅文的关系完全是非充分非必要条件啊[s:ac:擦汗]

凭空揣测动机这种事尽量少做,就算你猜对了你也证明不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可能给被揣测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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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op3

[quote][pid=499841606,25890070,1]Reply[/pid] Post by [uid=42190273]Mada000[/uid] (2021-03-13 09:28):

写2的话版权问题怎么解决?1的版权是司马阅文的啊,乌贼只是“代写”[s:ac:哭笑][/quote]诡秘之主 这本书 的版权是阅文的, 不代表 整个IP的著作权是 阅文的,更不代表 整个世界观是 阅文的

乌贼下一本书换个平台,写一个 《XX之X》 ,世界观依旧是 诡秘的, 时间线可前可后, 照样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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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die gang

[s:a2:囧]先别猜测动机吧我觉得……现在都想乌贼在第五层然后还传出去了,万一乌贼真在第一层也就想练练新写法呢[s:ac:喷] ,毕竟这厮真的不差钱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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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b1524

有当年贴吧仙迷,上台打输了就是假拳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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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hin

两点必须要说明的:
1、长夜设定写嗨了,现在要写400W字,可不是300W字
2、诡秘畅销排名上升,很大的缘故是诡秘专题卡
[s:ac: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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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 ౨ৎ

他就是想练练手吧,就跟狗粮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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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Spiegel

想多了,乌贼怎么可能会离开起点呢。
除非起点凉了,不然乌贼不可能会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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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他这种头部作者肯定是朝着更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去争取,话语权毕竟要大得多,不然他这个体量除了走实体出版,其他没啥平台比起点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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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kyoin

乌贼每写一本书就换个题材[s:ac:哭笑]是真的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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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r

[quote][pid=499843643,25890070,1]Reply[/pid] Post by [uid=38177223]nb奶爸[/uid] (2021-03-13 09:39):

不是,也不能成绩不好就说是故意的。。人家就不能真的是老本够厚,尝试新风格吗,跟阅文的关系完全是非充分非必要条件啊[s:ac:擦汗]
凭空揣测动机这种事尽量少做,......[/quote]無論如何,如果完全沒有利益的話,我覺得詭秘會一路寫到完結而不是出詭秘2

詭秘之主幾卷之間都有過好幾次較大的風格轉換,後面的劇情不從零開始寫就不好寫,我是完全不信的

詭秘1的結局在各種意義上都太爛了,陰影之大我現在都不太想碰烏贼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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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

起码写够2-3年过了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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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AboutMarc

[quote][pid=499842229,25890070,1]Reply[/pid] Post by [uid=42173716]火球烤肉[/uid] (2021-03-13 09:31):

版权不是问题
问题是他不能用诡秘之主2这样的名字
换个其他名字,一样可以在同一个世界观下写故事
只不过,诡秘赚的钱足够他财务自由了,所以如果是为了利益,其实乌贼没有跳槽的必要
如果是为了IP这些,阅文毫无疑问是网文领域扛把子
所以乌贼跳槽的意义不大
但或许能够和起点谈下一个更有权利的新合同
毕竟网文写手的合同,那可真是资本家都要流泪的奴隶合约[/quote]莫名想起了恶魔之魂与黑暗之魂三部曲[s:ac:哭笑]
_𐌀𐌋𐌉𐌀𐌔_-avatar

_𐌀𐌋𐌉𐌀𐌔_

乌贼还没说要离开起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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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erXI

乌贼离开起点去哪,飞卢?刺猬猫?还是退休?
为了钱为了影响,他这个体量的作者都不太可能离开起点。

乌贼这本书属于从题材到人物到设定都不怎么对路的,没各种红线这本书我觉得还能写写,红线一划这书让我写大纲我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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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ggaming

前几天有个女频大神作者连发微博安利诡秘好看,二十几天了就只干了一件事就是看诡秘,这波拉入坑的应该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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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kk.

[quote][pid=499842229,25890070,1]Reply[/pid] Post by [uid=42173716]火球烤肉[/uid] (2021-03-13 09:31):

版权不是问题
问题是他不能用诡秘之主2这样的名字
换个其他名字,一样可以在同一个世界观下写故事
只不过,诡秘赚的钱足够他财务自由了,所以如果是为了利益,其实乌贼没有跳槽的必要
如果是为了IP这些,阅文毫无疑问是网文领域扛把子
所以乌贼跳槽的意义不大
但或许能够和起点谈下一个更有权利的新合同
毕竟网文写手的合同,那可真是资本家都要流泪的奴隶合约[/quote]我司决定起诉作家“爱潜水的乌贼”抄袭我司旗下作品《诡秘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