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hatskulls
2021-12-14T21:27:49+00:00
我自己在这方面比较喜欢的是猫腻,感觉猫腻在这方面是真的挺强的。将夜的我是门房生的,择天记女主要一起死,这些情节都让我很喜欢。
乌贼的话我最喜欢一世里江芷薇那段:平生唯爱三尺剑,这句话真的把她给写活了
最近印象比较深的,诡秘旅行家卷结尾。
每一段路程都有终点。
很让人感慨,真有种随着小克结束一段旅程的感觉。
这不就是典型的女频写法,晋江你值得拥有。
类似于《心有不甘》这种
极品家丁
芷晴身可死,贺兰山永不陷落。
一句话就立住了一个人。
《我是铁匠》 sydneymoon
这时并不是艾斯缇碧的花期。巨大的花树向天空伸展着枝条,用它饱满的充满生命力的叶子拥抱甜蜜的黑夜。这些大树看来正在享受着生命的愉悦。但不知,当艾斯缇碧花纷纷绽放之时,它看来是否依旧这样的充实?
艾拉说过,每一种花都有一个灵魂,花朵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叫法,灵魂的名字却从不改变。比如苜蓿,它的名字叫做幸运。又如鸢尾,它的名字叫做自由。那么艾斯缇碧呢?
我仍然等下去。
这真是个有点悲哀的名字。李维想。艾斯缇碧。艾斯缇碧。可是为什么,无尽的等待没有使你憔悴呢。
……
“我在两位高贵美丽但是愚蠢的小姐之间把握着微妙的平衡,玩着心跳游戏。李维小弟,你知道吗,一个人太聪明了是很寂寞的,那种人群之中的孤独才是真正的孤独。你可以跟身边的每一个人讲话,谈得兴高采烈,或暴跳如雷,可是在欢喜在愤怒的只有对方。现在想想,在我这一生里,就那段日子最有意思。”
“后来,有一天晚上,希米拉告诉我说,我喜欢她。真自以为是的说法!可是该死。她说的是对的。我其实早就知道了,天啊,我怎么会爱上一看就懂的物体呢。我一直在抗拒这个可笑的事实。直到她,希米拉告诉我的那个晚上,我才肯承认了这件事。”
“也因此我才意识到,我也喜欢艾拉。或许,我更喜欢艾拉。她那种无忧无虑的小傻瓜,让人都懒得去利用,只有逗着玩才能发挥她的最大价值。”
“我想我还是喜欢艾拉最多。在大陆上漂泊了二十几年,我也有些累了。我决定好好珍惜她,开开心心的,一起度过以后的日子,因此才和希米拉分了手。她很痛快就答应,笑着说不在意。”
“可是这时却真的发生了战争。人类与龙族的战争。有一头老龙用打造的技巧改造了自己的身体,获得了超越世间一切魔法的能力。它用自己的力量登上了龙族的王座,自封为斯达赛特大帝。恩,就是星之见,用群星之眼俯视大地之意。你知道,这个名字把自己置于五芒星和魔力之月之上,算是彻彻底底的反叛宣言了。”
……
“赢是不能。对方太强了。就是天上的神亲临尘世都赢不了。可只要以我的性命为代价,发动大神器里的究级魔法,就能锁住它。”
“死,吗?”
灰袍没理会李维的问题,继续说道:
“希米拉能知道这件事,多半是老奸商那出了问题。本来她该等到一切结束。于是她就到里尔维斯到艾拉利亚的途中来阻拦我。我告诉她我爱的是艾拉,为了她送命我愿意,你这个女表子快死心吧,可她还是不放弃。妈的,真贱。楚奥斯真是瞎了眼,怎么会选中这种件货?我用过了的女人喜欢丢掉,她不知道的吗?这么便宜的东西,根本不值得毁灭。砸了也没有快感。因此我想,一定要把这件货甩掉。”
灰袍儒雅的吐出了一连串脏话,看他平淡的表情,当面看到也很难相信这些脏话是出自他口。
“甩女人理论上最温和的办法,是让她忘情。她分手的时候还挺干脆,可后来证明那是假相。忘却是做不到的。所以只有退而求其次,让她仇恨。让仇恨淹没了爱。为了让她恨我,我再怎么残忍的事也做得出来,甚至费了好大力气从幽界把萨格拉菲的灵体弄来,让怀疑毁掉她初恋的记忆。”
“可是,被她仇恨你不在乎吗?被人讨厌已经够让人伤心了,我觉得。”
“我才不在乎呢。我被人恨得多了。而且仇恨这东西总比绝望要好。能做到不是绝望就不错了。我想希米拉她最后还是会用完三次混沌神罚,然后心灰意冷的走掉。嗯,今天你就能见证到这件事。”
“让艾拉活下去的方法也差不多,只是程序更复杂一点。知道我死了,那傻瓜会立刻吊死的。因此要告诉她我还活着,只是失去了肉体。过了五百年就会再生……”
“为什么是五百年?”
“随便说的。时间当然是越长越好。李维小弟,你知道吗,时间这东西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即使不能让艾拉忘了我,也至少能让她对我淡漠。”
“然后呢?”
“告诉她五百年后我会显示些征兆给她。告诉她我为她留下了重要的留言。”
“哎?那如何显示征兆?”
“傻瓜!没有也没关系的。她会继续等。但是我想多半会有。为什么?因为她一直在想啊,想的多了,没有的也变有了,假的也变真了。”
“留言呢?”
“不能让她直接拿到。你知道,李维小弟,这世上越难得到的东西就越珍贵。追求的过程可以很好的加大留言的份量。我会用些不着边际的线索耍她,让她在大陆上跑来跑去。比如让她跑到迷幻之森的深处找那棵老树。老树最喜欢美女了,多半会耽搁她一些时间,把接下来的线索含糊其词的给她,好让她再回来询问。其它提供线索的人也是一样。这样把她由迷幻之森支到甘达,甘达再到佛卢斯,佛卢斯再到艾索米亚,如此。”
“最后呢?”
“最后,让她找到一些证据。”
“证据?”
“嗯。证据。证明我和希米拉有一腿。证明我根本是在玩她。告诉她我虽然复活了也不会再见她,这世上新鲜可爱的女人数不胜数。让她彻底死心。”
“如果她没有呢?”
“不会的。她一定会恨透了我,一定会死心的。我了解女人。”
“哦。”
……
希米拉默默的凝望着冰牢外的世界。沙漠是如此宁静,月光是如此凄清。
冰冷的霜爬上了她美丽的脸庞。她没有一声叹息,就闭上了双眼。洋红色的双眸悄然熄灭。
她已经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在火焰之翼割破他的皮肤的那一瞬间,她已经把自己的全部生命转化为魔力,封在他的血液里。当他使用永恒的大神器魔法集中器时,他会耗尽灵魂力量,可是他不会死去,而是会重生。因为她用自己的生命做了他的盾。当他重生之时,他的灵魂里会显露她留下的吻痕。
洋红色的发丝与双眸。
她知道她无法突破这座冰牢了。可是她并不后悔。她没有比这儿更洁净的坟墓。
在最后的最后,希米拉并不想哭。她想带着一抹微笑,在她最美丽的时候离去。
因为他说过,她的笑容很美。
美得像夕阳的红霞。
像星夜的大海。
像温柔的心碎……
这温柔的少女带着一抹幸福的微笑,慢慢的跪倒在冰晶坟墓中。
……
“你的名字?”李维忽然问道。
“早该问我了嘛。李维小弟。虽然也名字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是洛维尔,代森与奥德的……”
整个世界突然崩溃,像一面面交叠着被打破的镜子。死灵法师的面孔碎成了无数片,每一个碎片里又诞生出新的死灵法师。
月亮,五星,夜空中灰色的云,被一个色彩旋涡吸收,疯狂的旋转,整个天空迅速蜕变成白的平面。一个温柔的暖洋洋的声音回荡在纯色的天空中。
“你知道吗,洛维尔,过去,过去的那个时候,我们都想错了。爱不是为了喜悦而生的,也不是为了悲哀而生的。爱就是爱。”
“所以莱雅说过,美丽不会随青春一起逝去,心情不会在等待中枯萎。”
“所以,我会永远留在你身边的。纵然死了,也要化作花朵里的泥土,化作贝壳里的大海,化作你,眼眸里的天空。”
《[HP]和玛丽SU开玩笑》 打酱油而已
第29章 洛哈特
赫敏是一个严于律己的人。从她的作息时间表就可以看得出来。
五点半起床,六点早锻炼、早自习,八点钟上课,十一点半吃午餐,十二点看书,两点钟上课,五点钟吃晚饭,五点半写作业、复习、看书,十二点睡觉。她严格贯彻,认真执行,坚持了无数个冬夏。
严于律己,并不一定宽于待人。她把自己的作息时间强加给了金妮,还特别制订了周末加强版。金妮不甘寂寞,坚持要把哈利、罗恩、卢娜和不久前才恢复的科林一起连坐掉。
坚持了一个星期后,科林忽然好怀念那段石化的日子。
二月初寒冷的早晨,朦胧的灰色天光下,操场上五个人被一个褐色长发的女孩驱赶着晨跑,形成了霍格沃茨一道独特的风景。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牧羊犬与羊群。
午饭的时候又是另一场灾难,菜谱是赫敏的妈妈寄来的头脑风暴营养套餐全单,包括生拌花椰菜、胡萝卜、豆芽、肝脏、一大杯猕猴桃汁和各种鱼类。
“赫敏,可以吃牛排吗,就一口。”
“可以,你吃完这三条鱼之后还有胃口的话。对了对了,你们几个,把鱼头都弄下来给她,你要全部吃光。”
大家争先恐后的把鱼头扔进金妮的盘子里。
“金妮,事情结束了,你必须请我们吃饭。”科林小声地威胁。
“好!完事了请你吃葡萄炖鱼头。”很明显是在报复。
金妮向赫敏长官请示过休假,官方的回答是除了丧假、婚假和产假都不批准。这三样,金妮一时半会难以弄到。
“就一天,不,半天。”
“院际对决从四月底开始!”赫敏扔过来一张单子,“以你的水平,一分钟都很宝贵,否则一轮都坚持不下来。不是每个学院都像格兰芬多这么随便选人的。”
金妮看了看安排:
四月二十五日 格兰芬多vs拉文克劳
五月五日 赫奇帕奇vs格兰芬多
五月十五日 拉文克劳vs赫奇帕奇
五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 因五、七年级参加证书考核,期间停止一切活动。其它年级进行年终考核。
六月二十二日 总决赛前会议
六月二十五日 总决赛
“斯莱特林呢?不参赛啦?”
“美的你!总决赛见。”
“保送?谁定的规则,这么无耻!”
赫敏用眼睛说,还用得着问!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二月中旬情人节的时候,所有人一大早都被礼堂的布置雷了个外焦里嫩。所有的墙都被艳丽的粉红色的花朵覆盖,淡蓝色的天花板上垂挂着心形的彩纸。早自习回来的六个人中有五个已经没有丝毫力气去做任何点评。
“情人节快乐!”洛哈特在台上大喊道。“我很感谢到现在为止送了卡片给我的46人!是的,我布置了礼堂,送给你们所有人一个惊喜——还不止这个呢!!”
他还请了一群侏儒扮成小天使,四处派送情人卡。下午,他们中的一个赶上了哈利。拦路抢劫似的,死活非要塞给他一张会唱歌的情人卡。
“他的眼睛绿得好像鲜活的癞蛤蟆,头发如同黑板一样乌黑潇洒,我希望他是我的。他是那样的可爱,战胜黑暗巫师的英雄。”
哈利丢下卡片以光速消失了,看热闹的马尔福捡起了那张卡片,对金妮喊道:“我认为波特不喜欢你的情人卡!”
金妮听到这话像给人踩了尾巴,赶紧大声回应,“那不是我的!你没看见它语句通顺、干净整齐,一个错字都没有吗!”
走廊上路过的人,又觉得稍微给雷了一下。
金妮整个下午都很颓废,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纳闷怎么就这个时候妹妹不跳出来主持个正义呢,是不是因为收到了太多的情人卡?
放学后,她坐在黑魔法防御课的教室里不想动,想到一会还要面对赫敏的营养餐和强化复习就觉得无比绝望。
她看着夕阳里浮动的尘土,脑子里的思绪全搅成一团。
“你怎么还不走啊。”洛哈特拿着一壶咖啡和一本杂志走了进来。
金妮看见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拜他所赐,今天丢了好大的一个脸,“你怎么又来了……”她决定不拿出对老师应有的尊敬。
“我不喜欢在办公室呆着,我的气质,怎么说呢……和其他老师不太搭调。”
“胡说,那是因为其他教授不待见你。”人心不在焉的时候说话总是不长脑子,金妮意识到自己太过分的时候潜台词已经说完了,想弥补也来不及,“其实我的意思是……”
她解释不了,其实她也是这个意思。
“算了,童言无忌。”洛哈特却不生气,他变出一只新杯子,给金妮到了咖啡,“喝咖啡,要糖吗?”
“五块,谢谢!”金妮尝了一口,“再给我两块。”
后来,他们谁都不说话。等太阳再沉下去一点的时候,洛哈特开口了:
“而且你说得一点都没错,你们谁都不待见我。”他看着金妮惊讶的表情,“但我比你强,我至少还喜欢我自己。”
“谁不喜欢自己啊。”
“你,我一看见你的脸就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是个大骗子……一点脑子都没有……我什么也不是’,对不对?”
百分之八十都对,还有百分之二十是“我要是别人就好了,我要是没生出来过就好了”。金妮说不出话来。
“你真没意思。”洛哈特等了一会,“怎么不会问问题呢?你至少也会想知道我怎么知道的吧。”他根本不打算等金妮问,就说:“因为我以前也常常是那种表情。”
“又骗我,你只会露出最迷人微笑奖的表情。你是建功立业了,每天都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再过几个月我可要跑到大家面前再去丢脸……还是我自找的,没有实力还向人家挑战……我这辈子干了那么多后悔的事,这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样你就觉得丢脸了?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脸皮不厚一点你可怎么活?”洛哈特给自己续了杯咖啡,也帮金妮倒满,“我十几岁的时候,有多少丢脸的事、后悔的事,你都想不到。”
“比罗恩还惨?”
“惨多了。”
洛哈特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地方,在家里排行老三,下边还有一个妹妹跟一个弟弟。他天生只有一个愿望,希望有什么人能好好的看他一眼,一直没能得到满足。
他的妈妈没有,她在洛哈特不到五岁的时候跑到了外省,再也没有回来。可能是嫌弃透了他那个呆头呆脑的老爸,和他结了蜘蛛网的钱袋子。他的爸爸也没有,妈妈走了之后他一直看着天花板。兄弟姐妹们各自看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村里其他人眼睛盯着麦田。没有一个人正眼瞧过洛哈特。
洛哈特最会说的话是大话,最爱干的事是出洋相。这个毛病一辈子都改不了。
“我曾经骑在一只猪上,给它的尾巴拴上鞭炮。我点燃了鞭炮,骑着它穿过麦田,就是为了惹别人生气,让他们在后边追赶我。我把别的小孩推进水里,再奋不顾身的把他们救上来,假装自己是个英雄。到处说自己会这个会那个,什么都不懂装懂。我偷过一个焰火师傅做的烟花,跟村里的孩子们说是我做的,我爬到教堂顶上想放给他们看,结果我点着了教堂,还把自己弄进了医院。我父亲差点掐死我,其实我也有点想掐死过去的自己,但是我得承认,那晚我见到了一生中见过最美的烟花。”
金妮像听天方夜谭的故事,从来也想不到洛哈特有这样的从前。
“你其实不用做得那么过火,你是巫师,想显示点与众不同总是比较方便。”
“没有人知道,我父母全是麻瓜,我也一点天赋都没有,连魔法学校都没念过。”
他说的从容不迫,却是金妮听到过最令人瞠目结舌的话。
“那你怎么会魔法?”
“是一个叫蒂娜的女孩教我的。”
在洛哈特出生的小地方有个大人物,是一个比洛哈特大两岁的女孩,她叫蒂娜。什么事情都会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村里人说因为她是个女巫。
“我们那的人并不讨厌巫师和巫术,可能有点害怕,不过我觉得他们怕的是蒂娜本身,她脾气暴躁,说话难听,最爱嘲笑人。”
她笑的最多的人就是洛哈特,基本上每次洛哈特做傻事她都到场,看完洋相表演,毫不留情的添油加醋对着洛哈特嘲弄一番。
“但我觉得她最不讨厌的人也是我,因为她爱跟我说话,还教过我魔法。”
“你根本是个纯麻瓜,不可能用得了魔法。就好像没长翅膀怎么能飞一样。”
“就是这么奇怪,她说我会,我就会了。我问她是不是女巫,她说是,不过说到底是个玛丽苏。”
金妮心跳加快,这是她第三次听到这个名词。
“那是什么?”
“我不知道,可能是种很了不起的人吧,那时候她也说不清。她跟我讲了好多魔法界的事,她说她以后会到一个叫霍格沃茨的地方上学,总有一天名扬四海,让全世界都听过她的名字,哪个领域她都会是龙头。”
“她现在去哪了?”
在洛哈特烧了教堂,住院的那个晚上,蒂娜来找他。蒂娜一直看着洛哈特,认认真真地看着他,像是完成他的心愿。
蒂娜哭了。
“我记得她那晚跟我说的话,每个字都记得。她说她喜欢我,是真的喜欢,比当玛丽苏还喜欢。因为我就是她。”
洛哈特扭过去看着窗外,太阳完全沉入了西方,在光芒消失的地方,仿佛有个被灰尘覆盖的小村庄,那里有大片的麦田。在那个小村庄里,很多年以前的一个夜晚,有个叫蒂娜的女孩把她的魔杖给了洛哈特。她说不能,也不愿意再做一个玛丽苏了,从那之后,洛哈特再也没见过她。
“但是我想当玛丽苏,像蒂娜一样,想让大家全看着我。十六岁我就离家出走了,拿着蒂娜的魔杖,四处旅行。旅行的主要目的就是听人家说故事。看看我写的那堆书,里面的事我一件也没做过,都是听人家说的。我其实就是个通俗小说的写手,在别人的故事里找乐趣。估计有好多学生都怀疑了吧。”
金妮点点头,她就怀疑。
“有时候挺后悔的,年纪越大,越觉得我背叛了她,因为我背叛了自己。自己背叛自己,比全世界背叛你还糟糕。我甚至恨自己。”
“你刚才还说喜欢自己呢。”
“在决定告诉你那些事的一刻,我开始喜欢我自己了。”洛哈特笑了。
金妮觉得洛哈特把她当成一个大人,于是有一点心存感激。她说:“我知道这么一个人,跟你说的蒂娜很像。”
“我也知道。你妹妹给了我不少难堪,凭良心说她个性有点差。但我真的不能打心眼里讨厌她,她让我想起了蒂娜。有时候我觉得……她们比谁都悲哀。”
金妮心想,你白操心了,她欢乐着呢。
“唉呀,我就是想跟你说,开心点,自己不背叛自己就很完美了。一不留神说了这么多废话。你知道,谎话说多了,做梦都想说一回实话。”
金妮也发现自己知道得太多了,都是洛哈特德的大秘密。
“你就不怕我给你说出去啊?”她问。
“知道我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直没有败露过吗?我最拿手的就是遗忘咒。让当事人忘了自己做的事,功劳就是我一个人的了。”
金妮等着他抽出魔杖,洛哈特没有这么做。
“我想还是算了,我都腻了。再说,世界上总得有个人记得我的故事,至少替我记得那个小地方和蒂娜。”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一点糖都不加。
“为什么?”
“因为我再也回不去了。”
[s:ac:哭笑]这不是江南典型的那一套吗
九州里吕归尘看见羽然的信
龙族里楚子航再看不见天使亲吻额头
[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囡囡是真他妈的天才,我看了多少遍再重读还是感觉浑身沸腾[s:ac:哭笑]
“死胖子,其实……”她的声音断断续续,若风中一缕淡柔香:“我们都已经毁灭了,是吗?”
“是啊,就在审判日的那天。你已不是你,我也不是我了……但我们依然存在。”
“那么……”一双如雪的臂悄悄环上了胖子的脖子,“你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如果我们能够在位面崩溃后继续存在,那么我们面对的将是一个混乱黑暗的世界。那时首先……”
胖子笑了笑,笑容中有苦涩,有无奈,也有一丝茫然,然后才道:
“要有光。”
亵渎是我读起来很痛苦的一本书,但最后一段只能高呼:卧槽!
[quote][pid=574883422,29923448,1]Reply[/pid] Post by [uid=60544173]dntyfate[/uid] (2021-12-20 09:15):
眉头一皱,退至众人身后[/quote]说实话我是有些不理解这句话哪里有情感爆发
[quote][pid=574888902,29923448,1]Reply[/pid] Post by [uid=60674401]重装小兔019C型[/uid] (2021-12-20 09:37):
大人,变成这样吃石头就能活[/quote]这个我觉得真符合要求,我可太吃他这一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