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bui
2021-01-27T04:15: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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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女性家族部制定《第4次健康家庭基本计划(2021-2025)》草案,并将于26日举行网上听证会。在草案中,韩政府拟废除子女应优先随父姓的原则,并且将不婚的单身家庭、非婚同居以及与婚恋关系无关的生活伴侣都纳入新的家庭类型。
据韩国《中央日报》26日报道,女性家族部计划推动法律修订,废除过去子女应该优先随父姓的原则,并规定在子女出生登记时夫妻之间进行协议决定随父姓或随母姓。目前在韩国,如果夫妻在结婚登记时对子女随母姓达成协议,子女则可以随母姓;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在结婚登记时达成协议,子女出生登记时就应遵从“父姓优先”的原则。
与此同时,韩女性家族部还计划扩展“家庭”的定义范围。根据韩国现行《民法》第779条和《健康家庭基本法》第3条规定,“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的基础上构成的关系”单位。女性家族部计划修改这些法律并扩展“家庭”的定义,以保障婚姻制度未能涵盖的多种家庭形态。也就是说,除了由婚姻、血缘、领养结成的家庭之外,还将把基于亲密关系和照料关系的家庭结构也认可为家庭单位。
韩国女性家族部制定《第4次健康家庭基本计划(2021-2025)》草案,并将于26日举行网上听证会。在草案中,韩政府拟废除子女应优先随父姓的原则,并且将不婚的单身家庭、非婚同居以及与婚恋关系无关的生活伴侣都纳入新的家庭类型。
据韩国《中央日报》26日报道,女性家族部计划推动法律修订,废除过去子女应该优先随父姓的原则,并规定在子女出生登记时夫妻之间进行协议决定随父姓或随母姓。目前在韩国,如果夫妻在结婚登记时对子女随母姓达成协议,子女则可以随母姓;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在结婚登记时达成协议,子女出生登记时就应遵从“父姓优先”的原则。
与此同时,韩女性家族部还计划扩展“家庭”的定义范围。根据韩国现行《民法》第779条和《健康家庭基本法》第3条规定,“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的基础上构成的关系”单位。女性家族部计划修改这些法律并扩展“家庭”的定义,以保障婚姻制度未能涵盖的多种家庭形态。也就是说,除了由婚姻、血缘、领养结成的家庭之外,还将把基于亲密关系和照料关系的家庭结构也认可为家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