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szj
2020-05-14T15:13:42+00:00
根据目前实行的成都市养狗的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二)为犬只佩戴标识牌;
(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
(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
(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并没有说养狗要带嘴笼口套
我在欧洲两个国家办过狗证,规定更为严格。嘴笼也仅仅针对一些性子比较烈的犬和大型犬 没错,欧洲很多可以养的狗在国内是无法合法办证的
所以,毒死宠物犬真的犯法。也请养狗的人拴好绳子看好自己宠物,勿扰民,勿狗遛狗
[quote][tid=21833763]Topic[/tid] Post by [uid=20093]hitlercool[/uid] (2020-05-20 23:13):
根据目前实行的成都市养狗的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二)为犬只佩戴标识牌;
(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
(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
(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
(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quote]所以哪里说了 异烟肼毒死狗犯法
问题是成都处理过多少起没遵照条例来的养狗者,现在的情况就是选择性执法,官方不弄下面就会有人搞私刑,哪怕先抓起来调近几个月的监控毒死了没按规则来养的狗不担责也行啊[s:ac:汗]
上次投毒的不是被洗成遗失毒物了么,训诫下就放了。
照这么想,毒鸟的,下捕兽夹的,不也是“一不小心”遗失在树林里么。
(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
这个很少狗主人做得到,但是警察肯定不会管,城管也不会管,不好处罚,执行起来有困难;
给狗下药的人比较好抓,直接抓了完事儿;
就是选择性执法而已。
[quote][pid=423603824,21833763,1]Reply[/pid] Post by [uid=1799929]jskinghe[/uid] (2020-05-20 23:18):
上次投毒的不是被洗成遗失毒物了么,训诫下就放了。
照这么想,毒鸟的,下捕兽夹的,不也是“一不小心”遗失在树林里么。[/quote]神tm遗失毒物,怕不是和稀泥上瘾
[quote][pid=423603288,21833763,1]Reply[/pid] Post by [uid=60032812]jy02995572[/uid] (2020-05-20 23:16):
所以哪里说了 异烟肼毒死狗犯法[/quote]这个在刑法里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s:ac:茶]
你不仁我不义而已。你不遵守规定我又凭什么遵守?既然法律顶个p那就恶性循环就完事了。[s:ac:哭笑]
你说得没错,但是绝大部分养狗的人是不遵守养狗条咧的。不然,怼狗爹狗妈的怨气也不会这么大了。
[quote][pid=423603928,21833763,1]Reply[/pid] Post by [uid=62027653]zoz0zo[/uid] (2020-05-20 23:19):
每个地方的禁养犬种都不一样 你还在这里扯这些[/quote]我主要说的嘴笼。国内不同城市禁养的区别不是很大,比起很多国家应该算很严格
[quote][pid=423603288,21833763,1]Reply[/pid] Post by [uid=60032812]jy02995572[/uid] (2020-05-20 23:16):
所以哪里说了 异烟肼毒死狗犯法[/quote]???
宠物属不属于私人财产?
损害私人财产犯不犯法?
[quote][pid=423604118,21833763,1]Reply[/pid] Post by [uid=20093]hitlercool[/uid] (2020-05-20 23:20):
神tm遗失毒物,怕不是和稀泥上瘾[/quote]遗失药物把,异烟肼这玩意反正也是治疗肺结核的。
仅就(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
这条,我就没见过几个遛狗的做得到的[s:ac:汗]。各种路边,道旁树下都能抓现行的
[quote][pid=423604311,21833763,1]Reply[/pid] Post by [uid=41721671]silkun[/uid] (2020-05-20 23:21):
这个在刑法里按故意损害财物罪论处[s:ac:茶][/quote]万把块才入罪。
另外,这六条基本没有养狗人能全做到
[quote][pid=423604311,21833763,1]Reply[/pid] Post by [uid=41721671]silkun[/uid] (2020-05-20 23:21):
这个在刑法里按故意损害财物罪论处[s:ac:茶][/quote]除非情节特别恶劣,否则不考虑刑法的哦。赔钱呗,几千块赔给你狗儿子买孜然开心[s:ac:茶]
[quote][pid=423605058,21833763,1]Reply[/pid] Post by [uid=42390540]YiYe……[/uid] (2020-05-20 23:24):
等于说养狗的无敌?无人能制裁吗,哎这世道[/quote]你也养一只,咬死它就行。
一般无法认定故意的,咬完你还可以跳他脸,警察来了也就和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