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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T01:12:27+00:00
南都讯 见习记者何生廷 为进一步规范亲子鉴定工作,铲除“司法黄牛”滋生土壤,广东省司法厅与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讨论,重点针对办理出入境、医学出生证明、公证等非诉讼用途的亲子鉴定程序提出进一步规范措施,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亲子鉴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于12月18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29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司法鉴定机构原则上不得接受个人委托,鉴定机构不得开展司法鉴定以外的业务,更不得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孕妇开展产前亲子鉴定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司法鉴定机构原则上不得接受个人委托,鉴定机构不得开展司法鉴定以外的业务,更不得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孕妇开展产前亲子鉴定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