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
2020-07-24T03:08:21+00:00
对方变道导致剐蹭,交警到场走快处易赔…对方全责,对方人保财险(PICC),本人车辆送至4s店定损,恶心的事来了,对方保险公司发了定损清单(5k)至4s店,在本人与对方车主的确认下(有文字确认记录和语音确认记录)进行修车,现在车修完之后,全责方驾驶员耍无赖不肯与其保险公司确认5k的定损金额,只肯赔付交强险内的2k,而让人更恶心的的是,定损员为了避免自己不必要的麻烦,竟然直接将定损金额由先前的5k擅自修改为2k,导致本人的代位追偿只能追偿2k,哎…只能投诉,投诉无果也只能起诉了…
留个心眼吧,凡事都看公章,以免遇小人和不必要的麻烦
二次编辑:看了回复之后,说说本次理赔中的一些问题吧
1.在全责方保险公司未与其投保人(即全责方驾驶员)就定损金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为何要向4s店提供定损清单?为何不告知全责方驾驶员其具有二次复勘的权利?
2.当我方被告知需要全责方提供三证(即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来确认定损金额以及确认修车的要求时,我方主动联系全责方,并在电话及微信记录中具有明确的语音确认记录和文字确认记录,同时全责方也在微信中给到了相关的三证,那么为何其保险公司还要以未得到全责方驾驶员的确认为借口来拒绝赔付?
3.在我方得到对方答应修车且将车辆修复完成后,其保险公司为何可以肆意篡改(下调)定损金额?导致我方保险公司在代位追偿时无法以实际维修金额进行代位追偿。
留个心眼吧,凡事都看公章,以免遇小人和不必要的麻烦
二次编辑:看了回复之后,说说本次理赔中的一些问题吧
1.在全责方保险公司未与其投保人(即全责方驾驶员)就定损金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为何要向4s店提供定损清单?为何不告知全责方驾驶员其具有二次复勘的权利?
2.当我方被告知需要全责方提供三证(即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来确认定损金额以及确认修车的要求时,我方主动联系全责方,并在电话及微信记录中具有明确的语音确认记录和文字确认记录,同时全责方也在微信中给到了相关的三证,那么为何其保险公司还要以未得到全责方驾驶员的确认为借口来拒绝赔付?
3.在我方得到对方答应修车且将车辆修复完成后,其保险公司为何可以肆意篡改(下调)定损金额?导致我方保险公司在代位追偿时无法以实际维修金额进行代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