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
2021-06-29T13:05:30+00:00
很少参与这种帖子讨论,但是真的太让我开眼界了。
走出来开始新生活很正常,就像之前人间世的那个丈夫,我很支持也很祝福他。
可这个人也太恶心了吧,一边消费故人树立人设,一边连亡妻的父母都在那当老赖,看的真的是气死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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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个人开头就是不想占用公共资源,但是我还是要说balabala……
第几个帖了[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7a0ee49.png[/img]
微博起个名叫老婆儿女在天堂,消费自己亲人的嫌疑不是没有
真几把恶心,想要赔偿大大方方说出来,怎么跟个太监一样扭扭捏捏[s:ac:喷]
[quote][pid=528879416,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43260414]手残奥法[/uid] (2021-07-01 21:21):
真几把恶心,想要赔偿大大方方说出来,怎么跟个太监一样扭扭捏捏[s:ac:喷][/quote]他妻女死了得来的赔偿,于情于理于法斗应该给老人一部分吧?
大方要你说人吃相难看。
我挺同意三楼的观点。
[quote][pid=528879416,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43260414]手残奥法[/uid] (2021-07-01 21:21):
真几把恶心,想要赔偿大大方方说出来,怎么跟个太监一样扭扭捏捏[s:ac:喷][/quote]脑子有问题吗?她父母应得的钱 哪里太监了?是某些人太贱了吧
[quote][pid=528883990,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63337397]魔幻小天使[/uid] (2021-07-01 21:42):
脑子有问题吗?她父母应得的钱 哪里太监了?是某些人太贱了吧[/quote]我说了应得的那就去要,要不来去告,真当舆论治国了?这不是占用公共资源?
[quote][pid=528885796,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43260414]手残奥法[/uid] (2021-07-01 21:51):
我说了应得的那就去要,要不来去告,真当舆论治国了?这不是占用公共资源?[/quote]虚空舔狗,恶不恶心[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aaacb45.png[/img]
Reply to [pid=528885796,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43260414]手残奥法[/uid] (2021-07-01 21:51)
所以林先生大夏天找绿城要赔偿时把自己妻子遗体放小区一个月的时候算不算占用公共资源和舆论治国呢?多去看看林先生的微博,林先生不是舆论治国的一把好手吗?
Reply to [pid=528883990,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63337397]魔幻小天使[/uid] (2021-07-01 21:42)
当然可以要,我认为要多少直接写出来,别扭扭捏捏的。绿地赔了多少,他们想要多少,都写清楚。这种写法我完全可以认为他们想要的比法律判的多的多
这种事我选择骑墙,要么是这个姓林的使劲消费死去的妻儿,要么就是不愿意给钱另有原因(比如说岳父母重男轻女,赔偿款最后也给了儿子)。看后续。。。
[quote][pid=528883347,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546625]aleck_384[/uid] (2021-07-01 21:39):
他妻女死了得来的赔偿,于情于理于法斗应该给老人一部分吧?
大方要你说人吃相难看。
我挺同意三楼的观点。[/quote]之前那个孕妇打胎和公婆争丈夫死亡赔偿金的帖子,泥潭可没有几个人支持“于情于理该给老人多点”的观点,性别互换一下就开始打良心牌不依法办事了?
一个用舆论争利的人最后被舆论反噬难道不是好活吗[s:ac:哭笑]站什么队,看戏就完了,钱又不会分给泥潭老哥
[quote][pid=528887408,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60140719]Rodnol[/uid] (2021-07-01 21:58):
之前那个孕妇打胎和公婆争丈夫死亡赔偿金的帖子,泥潭可没有几个人支持“于情于理该给老人多点”的观点,性别互换一下就开始打良心牌不依法办事了?[/quote]你回的那楼说给老人多点吗?人说的是于情于理给老人一点,有问题吗?你这偷换概念有一手的[s:ac:哭笑]
说实话,就算老人家去打官司都不一定能赢,绿城给的不一定是死亡赔偿金,没见过1.2亿死亡赔偿金的国家估计也不能认同,所以人家和解给的可能是精神赔偿金赔偿林先生一人的精神损失费[s:ac:呆]
[quote][pid=528887869,27429637,1]Reply[/pid] Post by [uid=43010385]梦回姑苏_[/uid] (2021-07-01 22:00):
你回的那楼说给老人多点吗?人说的是于情于理给老人一点,有问题吗?你这偷换概念有一手的[s:ac:哭笑][/quote]如果法律规定老人应得的部分他没有给我支持依法起诉,没有规定给或者已经给了只是没达到他们的预期(这种可能性比较大)还是不要搞道德绑架,这回说得够清楚吗?
很多人都不带脑子,听什么相信什么
岳父母还没出面大舅哥来带节奏还这么多人上钓
说好的水区三害呢?
赔偿金没统一意见吧。赔偿金应该是赔三个人的,女方家庭能拿到的应该是三分之一乘以二分之一吧。
法盲太多了,赔偿金的分配方式不全是根据遗产来的,这些你们都不知道吗?[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587c6f9.png[/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