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clene-HXV!
2021-08-12T13:25:22+00:00
我仔细看了下通告原文,整件事女方小作文基本上是假的离谱。而通告中提到的两人猥亵,都在女方醉酒状态下。而第二天女方叫张某过来的那几小时,确不涉及猥亵,张某还带走女方内裤,而不是偷走,说明这段时间内两人估计有发生关系,但警方这里既没说猥亵也没说qj。
也就是说张某被认点猥亵,是在女方吐完会酒席那段时间,那段时间总不可能在外面发生关系,顶多摸一下,但是是在醉酒状态,可能也得到女方默许。
这里就牵扯出一个问题,也就是醉酒状态下,就算当时女方默许或者半推半就,你如果此时动手动脚,只要事后反悔,是可以认定你猥亵的,而不管当时女方说什么。猥亵这东西,可大可小,大到kj,小到摸胸,都可以算猥亵,比qj定罪容易多。
总之,给泥潭的各位提个醒,女方醉酒状态下,你最好啥都不要动,最好离开的远远的,送回房间也不要做,不然误会了意思可要坐牢的。
?人醉酒你就默认能动手动脚了?
当然大搞metoo肯定是脑子有坑
警方公告总结:言尽于此,懂得都懂,这锅老子不背
不过阿里没得洗,因为不管男的还的女的都是阿里人[s:ac: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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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
第二天女方叫张某过来的那几小时,确不涉及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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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c:咦]
建议在非送不可的情况下,全程开启手机进行录像,或者叫上另一个人与你一起[s:a2:不明觉厉]
这算什么教训????默认离醉酒女性远一点别动手动脚不正常???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就算真的啥都没做,被反诬一口也没有可以辩解的手段
避嫌是应该做的吧。将心比心,没人会愿意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人身上。
啊这,只能说双方都不是好人吧,不能把这个上升到性别对立的程度啊老哥。
[quote][pid=541384478,28066747,1]Reply[/pid] Post by [uid=61598975]Zubenelgenubi[/uid] (2021-08-14 21:42):
?人醉酒你就默认能动手动脚了?
当然大搞metoo肯定是脑子有坑[/quote]因为是个黑箱状态,当时具体发生什么,除了当事人我们肯定不知道。我这里就提出一个假设,假如醉酒状态下女方默许或者半推半就,然后你信以为真摸了,事后女方反悔,是否男方无论说什么都是强制猥亵,只要女方清醒后反悔,她在醉酒状态下无论说过什么,警方都可以当作是失去行为能力,说过的话可以不作数。
何止是醉酒情况下,从第二天张某的过程来看,千万不要单独和女性共处一室,特别是没摄像头的,不然对方只要告猥亵就直接抓进去了。
Reply to [pid=541384478,28066747,1]Reply[/pid] Post by [uid=61598975]Zubenelgenubi[/uid] (2021-08-14 21:42)楼主不就是说男人最好管住手吗?但如果本来有奸情,醉酒状态下女的先动手动脚,男的忍不住回应,最后判个猥亵也稍微有点冤
Reply to [pid=541384577,28066747,1]Reply[/pid] Post by [uid=63413039]灶门朱朝阳[/uid] (2021-08-14 21:42)照现在的意思,只要女的醉酒,就是爬到你身上来也除非当场拒绝,不然醒了就是猥亵
我能理解这种立法的初衷,所以还是支持楼主说的,远离醉酒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