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ru
2020-11-12T10:55:00+00:00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这个案件是2009年的,最高法驳回申诉的时间是2018年6月,都是在著名龙哥案,唐雪案,文件出台之前。现在这个新闻爆出来,应该马上会按照最新的法律解释去执行了。
贴一些原文吧,
三、侵害现场的组织者、教唆者也可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 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但是,不能狭隘地将不法侵害人理解为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而是也包括在现场的组织者、教唆者等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别以为你不拿武器就不能防卫你)
6.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那么问题来了,本案防卫人母亲十几天前刚被死者带人殴打致轻伤住院,报警之后警方说死者出差了,找不到。十几天后夜里,死者又纠结了一批人(还带了砍刀)前来踹门,防卫人肯定是非常恐慌、紧张。那么,如何判断不法侵害何时开始?是死者进入他人私人住宅开始,还是突破大门开始?还是拿出凶器威胁开始?还是拿出凶器砍杀开始?。这就是败在我们面前的,按照我们这些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何时才算开始?这个我觉得是此案的核心关键。
对了,标注红字和放大是怕某些傻逼看不见,毕竟字比较多,而红字部分是我认为比较重要的。
这个案件是2009年的,最高法驳回申诉的时间是2018年6月,都是在著名龙哥案,唐雪案,文件出台之前。现在这个新闻爆出来,应该马上会按照最新的法律解释去执行了。
贴一些原文吧,
三、侵害现场的组织者、教唆者也可成为正当防卫的对象。 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但是,不能狭隘地将不法侵害人理解为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而是也包括在现场的组织者、教唆者等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别以为你不拿武器就不能防卫你)
6.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那么问题来了,本案防卫人母亲十几天前刚被死者带人殴打致轻伤住院,报警之后警方说死者出差了,找不到。十几天后夜里,死者又纠结了一批人(还带了砍刀)前来踹门,防卫人肯定是非常恐慌、紧张。那么,如何判断不法侵害何时开始?是死者进入他人私人住宅开始,还是突破大门开始?还是拿出凶器威胁开始?还是拿出凶器砍杀开始?。这就是败在我们面前的,按照我们这些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何时才算开始?这个我觉得是此案的核心关键。
对了,标注红字和放大是怕某些傻逼看不见,毕竟字比较多,而红字部分是我认为比较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