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sukxshii
2020-12-14T06:28:59+00:00
12月14日,中国足协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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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联赛的简称是: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球队名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名称,也不得使用非汉字。
3-俱乐部名不得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相似汉字或词组也不行。
4-俱乐部名应该健康文明,体现地域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俱乐部理念等等。
5-俱乐部股东如果有非营利性法人教育机构,或其下属同名企业,经过足协批准,可以使用该名称。
6-俱乐部或其股东、投资人出资设立的其他企业,或者俱乐部关联方,未经足协同意,不得使用俱乐部的全部或部分名称。如果已经有的名称,需要在俱乐部完成2021赛季注册备案后六个月内,完成该企业的更名手续。
7-今年12月31日前,要把中性名上报足协竞赛部审核。足协最晚明年1月15日答复意见。符合要求的,去办更名手续。不符合的,1月31日前继续提交新名字,足协5个工作日内反馈。
8-明年2月28日前,各俱乐部要完成2021赛季的注册。
会议还通过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发布2021-23赛季的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
这个限额,其中包括青训和女足费用,但不包括体育场、训练基地建设费用。青训费用不包括独立于俱乐部的、由俱乐部股东或关联方投资管理的足校运营费。
如果俱乐部降级,在其降级至下一级别的第一年,年度总支出可以超出下一级别的单个财政年度总支出限额,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俱乐部的实际总支出金额。
俱乐部财年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限薪限的是合同里的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现金、福利和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不包括比赛奖金。合同里只能规定税前薪水。
3-如果球员要和俱乐部以外的第三方签署有经济价值的合同,应该先在足协审核,否则要算进薪酬总额。
4-如果俱乐部要和球员及其亲属参与或者持股的公司签合同,必须经足协审核,否则要算入薪酬总额。
5-球员每次收取合同之外的、价值超过一万元的现金或物品,应该先向足协申报。
6-俱乐部不得通过关联公司向球员和其直系亲属发放任何现金、福利和有价物品。
7-中超一线队球员国内球员,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500万元。如果俱乐部降级,还在合同期内,薪酬不影响。但如果新签合同,得按照中甲标准。
8-U21单赛季不超过税前30万元,2019年11月20日前备案过的合同不受限制。如果单赛季U21球员在亚冠、中超、足协杯出场累计超过900分钟可以不受限,但必须符合国内球员个人薪酬限额规定。
9-俱乐部一线国内球员,单赛季平均薪酬,不超过每人税前300万元。
10-如果俱乐部降级,一线国内球员平均薪酬仅在降级中甲的第一年可以超过中甲标准,但不得超出俱乐部上一年一线队国内球员实际平均薪酬。
11-外援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降级不影响,但新签合同要按照中甲标准。
12-外援单赛季薪酬总额不超过税前1000万欧。降级第一年可以超过中甲标准,但不得超出上赛季总额。
13-各俱乐部可以自己选择入籍球员薪酬按照国内还是外援标准,在足协备案。
14-国脚薪酬按照上述执行,不再另行上浮。
15-国脚参加国家队集训比赛,足协发津贴和奖金,不计入限薪。
16-2021年1月1日起,各俱乐部需要和球员新签合同。之前合同如果有超出,签补充协议补充差额。[/quote][quote]在中国足协公布的2021-2023赛季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的通知中,对于“阴阳合同”现象,足协规定一旦有违规发放薪酬的行为,该俱乐部将面临降级处罚,同时相关球员将会被禁赛两年。
俱乐部单个财政年度总支出超出限额不高于2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6分;超出限额高于20%但不高于4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12分;以此类推。联赛扣分最多不超过24分,并将在审查报告签发年度的赛季执行。
(二)球员集体薪酬超过限额
如俱乐部国内球员平均薪酬超过限额规定,则该俱乐部将被扣除审查报告签发年度的联赛积分9分;如俱乐部外籍球员薪酬总额超过限额规定,该俱乐部将被扣除审查报告签发年度的联赛积分9分。如同时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将累计合并处罚。
(三)俱乐部违规发放奖金
如俱乐部违规发放奖金,一经查出,每次将被处以扣除审查报告签发年度联赛积分3分的处罚。
(四)球员个人薪酬违规
1.薪酬超过限额的球员或未完成标准制式合同备案的球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的各项足球赛事。
2.如俱乐部采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方式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或违规发放薪酬,一经查出,即剥夺该俱乐部当赛季比赛成绩并在下一年度降级至低一级别联赛;对涉事球员处以禁赛 24 个月的处罚。
3.如球员在赛季中被发现薪酬超过规定限额的,将被处以禁赛 24 个月的处罚。
4.球员未按要求申报额外收入的,一经查出,每次将被处以该项收入1-5 倍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加停赛处罚。
5.俱乐部及其关联公司与球员本人或球员直系亲属参与经营或持股的公司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应当事先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申报。经认定后,方可签署上述合同。否则上述合同金额将计入薪酬总额。
6.球员每次收取任何合同之外的、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金或有价物品,应事先通过其所属的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或授权机构申报,经认定后方可收取。
7.俱乐部不得通过关联公司向球员和球员直系亲属发放任何现金、福利和有价物品,或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待遇,否则俱乐部将被视为违规发放薪酬。[/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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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对于各级联赛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的要求
1-工商注册应该是行政区划+俱乐部名+足球俱乐部+企业组织形式。俱乐部名称不得超过四个汉字。2-参加联赛的简称是: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球队名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名称,也不得使用非汉字。
3-俱乐部名不得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相似汉字或词组也不行。
4-俱乐部名应该健康文明,体现地域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俱乐部理念等等。
5-俱乐部股东如果有非营利性法人教育机构,或其下属同名企业,经过足协批准,可以使用该名称。
6-俱乐部或其股东、投资人出资设立的其他企业,或者俱乐部关联方,未经足协同意,不得使用俱乐部的全部或部分名称。如果已经有的名称,需要在俱乐部完成2021赛季注册备案后六个月内,完成该企业的更名手续。
7-今年12月31日前,要把中性名上报足协竞赛部审核。足协最晚明年1月15日答复意见。符合要求的,去办更名手续。不符合的,1月31日前继续提交新名字,足协5个工作日内反馈。
8-明年2月28日前,各俱乐部要完成2021赛季的注册。
会议还通过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发布2021-23赛季的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
具体指标
其中,中超俱乐部财政年度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中甲不超过2亿元,中乙不超过5000万元。这个限额,其中包括青训和女足费用,但不包括体育场、训练基地建设费用。青训费用不包括独立于俱乐部的、由俱乐部股东或关联方投资管理的足校运营费。
如果俱乐部降级,在其降级至下一级别的第一年,年度总支出可以超出下一级别的单个财政年度总支出限额,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俱乐部的实际总支出金额。
俱乐部财年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中超一线队球员薪酬限额
1-一线队球员不包括预备队或U23联赛的球员。2-限薪限的是合同里的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现金、福利和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不包括比赛奖金。合同里只能规定税前薪水。
3-如果球员要和俱乐部以外的第三方签署有经济价值的合同,应该先在足协审核,否则要算进薪酬总额。
4-如果俱乐部要和球员及其亲属参与或者持股的公司签合同,必须经足协审核,否则要算入薪酬总额。
5-球员每次收取合同之外的、价值超过一万元的现金或物品,应该先向足协申报。
6-俱乐部不得通过关联公司向球员和其直系亲属发放任何现金、福利和有价物品。
7-中超一线队球员国内球员,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500万元。如果俱乐部降级,还在合同期内,薪酬不影响。但如果新签合同,得按照中甲标准。
8-U21单赛季不超过税前30万元,2019年11月20日前备案过的合同不受限制。如果单赛季U21球员在亚冠、中超、足协杯出场累计超过900分钟可以不受限,但必须符合国内球员个人薪酬限额规定。
9-俱乐部一线国内球员,单赛季平均薪酬,不超过每人税前300万元。
10-如果俱乐部降级,一线国内球员平均薪酬仅在降级中甲的第一年可以超过中甲标准,但不得超出俱乐部上一年一线队国内球员实际平均薪酬。
11-外援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降级不影响,但新签合同要按照中甲标准。
12-外援单赛季薪酬总额不超过税前1000万欧。降级第一年可以超过中甲标准,但不得超出上赛季总额。
13-各俱乐部可以自己选择入籍球员薪酬按照国内还是外援标准,在足协备案。
14-国脚薪酬按照上述执行,不再另行上浮。
15-国脚参加国家队集训比赛,足协发津贴和奖金,不计入限薪。
16-2021年1月1日起,各俱乐部需要和球员新签合同。之前合同如果有超出,签补充协议补充差额。[/quote][quote]在中国足协公布的2021-2023赛季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的通知中,对于“阴阳合同”现象,足协规定一旦有违规发放薪酬的行为,该俱乐部将面临降级处罚,同时相关球员将会被禁赛两年。
处罚措施
(一)俱乐部总支出超过限额俱乐部单个财政年度总支出超出限额不高于2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6分;超出限额高于20%但不高于40%的,将被扣除联赛积分12分;以此类推。联赛扣分最多不超过24分,并将在审查报告签发年度的赛季执行。
(二)球员集体薪酬超过限额
如俱乐部国内球员平均薪酬超过限额规定,则该俱乐部将被扣除审查报告签发年度的联赛积分9分;如俱乐部外籍球员薪酬总额超过限额规定,该俱乐部将被扣除审查报告签发年度的联赛积分9分。如同时违反以上两项规定,将累计合并处罚。
(三)俱乐部违规发放奖金
如俱乐部违规发放奖金,一经查出,每次将被处以扣除审查报告签发年度联赛积分3分的处罚。
(四)球员个人薪酬违规
1.薪酬超过限额的球员或未完成标准制式合同备案的球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的各项足球赛事。
2.如俱乐部采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方式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或违规发放薪酬,一经查出,即剥夺该俱乐部当赛季比赛成绩并在下一年度降级至低一级别联赛;对涉事球员处以禁赛 24 个月的处罚。
3.如球员在赛季中被发现薪酬超过规定限额的,将被处以禁赛 24 个月的处罚。
4.球员未按要求申报额外收入的,一经查出,每次将被处以该项收入1-5 倍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加停赛处罚。
5.俱乐部及其关联公司与球员本人或球员直系亲属参与经营或持股的公司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应当事先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申报。经认定后,方可签署上述合同。否则上述合同金额将计入薪酬总额。
6.球员每次收取任何合同之外的、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金或有价物品,应事先通过其所属的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或授权机构申报,经认定后方可收取。
7.俱乐部不得通过关联公司向球员和球员直系亲属发放任何现金、福利和有价物品,或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待遇,否则俱乐部将被视为违规发放薪酬。[/qu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