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rade kaedehara🍁
2021-02-09T11:51:22+00:00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37号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目前的集资炒房,P2p,等其他各种金融高风险项目,引爆了有了处理依据。
提前戳爆各种风险,应对因为这次疫情灌的泡沫导致以后可能到来的大萧条
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风 险 自 担
这一届的经济政策嘛。
前两年冬天必须烧气。
看着不行了今天改口了,冬天取暖宜X则X,宜X则X...
还有上半年的地摊经济。。
竟然不是“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的集资参与人,处以与损失金额相同的罚款”,天恩浩荡。
[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别说啥下面不听话了,这就是能力问题
Reply to [pid=493511874,25558526,1]Reply[/pid] Post by [uid=61769033]谁赞成谁反对?[/uid] (2021-02-15 21:11) 你是哪个单位的 现在要求你撤回言论
[quote][pid=493502257,25558526,1]Reply[/pid] Post by [uid=42635037]GhostBoy117[/uid] (2021-02-15 20:21):
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风 险 自 担[/quote]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最主要的是这点明确了。什么代言费,广告费啥的都得退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