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apyCub
2021-02-10T05:55:53+00:00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102/10/-7Qmqs6-jghmK2rT1kShs-12s.jpg.medium.jpg[/img]
昨天正好去他那喝了杯茶,又聊了聊这事,人的意思很简单:你们天天喷这喷那,真正来基层干过没有?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不就在这乱扣帽子?
哈哈
键盘侠
[s:ac:吻][s:ac:吻][s:ac:吻]
删帖正常 这种名单 有 也是内部黑名单 放不了台面上。
[s:ac:哭笑]我只找不签劳动合同的工作,踩准只干一年内,仲裁10个多月的双倍工资,这算吗
[quote][pid=492331873,25497061,1]Reply[/pid] Post by [uid=40531887]凄乃皇[/uid] (2021-02-10 13:59):
[s:ac:哭笑]我只找不签劳动合同的工作,踩准只干一年内,仲裁10个多月的双倍工资,这算吗[/quote]听说过“恶意打假”么?一个性质
嗯嗯,处理不了恶意欠款,还处理不了你们这帮刁民啊。
真正在基层干过的都知道,以这种为业的人多得不得了
然后键盘侠就会说了:资本家自己不守法,活该
可惜的是,资本家可太知道守法了,根本不会给你机会
所以这些人都去找的那种新创业公司,没几个人,管理也比较松散,上几个月班,然后没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经济赔偿拿几大万
大概率直接把这种公司搞垮,其他员工失业
最扯淡的我见过拿恶意拿劳动法搞个体户的
[quote][pid=492331873,25497061,1]Reply[/pid] Post by [uid=40531887]凄乃皇[/uid] (2021-02-10 13:59):
[s:ac:哭笑]我只找不签劳动合同的工作,踩准只干一年内,仲裁10个多月的双倍工资,这算吗[/quote]赞,实际行动普法
[quote][pid=492332736,25497061,1]Reply[/pid] Post by [uid=21119373]diat1561[/uid] (2021-02-10 14:03):
真正在基层干过的都知道,以这种为业的人多得不得了
然后键盘侠就会说了:资本家自己不守法,活该
可惜的是,资本家可太知道守法了,根本不会给你机会
......[/quote]你举错例子了吧[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a2a2f43.png[/img]哪怕是个体工商户也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违法不活该么,不签合同这事有几个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的?个体户有的是确实不了解只有口头协议或者手写个类似的简单合同。故意不签合同的公司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打着小算盘的,省五险一金,恶意辞退,本来就是垃圾公司人员流动大等等。
Reply to [pid=492332736,25497061,1]Reply[/pid] Post by [uid=21119373]diat1561[/uid] (2021-02-10 14:03)
好奇问一句,那为啥不签劳动合同呢?
[quote][pid=492332736,25497061,1]Reply[/pid] Post by [uid=21119373]diat1561[/uid] (2021-02-10 14:03):
真正在基层干过的都知道,以这种为业的人多得不得了
然后键盘侠就会说了:资本家自己不守法,活该
可惜的是,资本家可太知道守法了,根本不会给你机会
所以这些人都去找的那种新创业公司,没几个人,管理也比较松散,上几个月班,然后没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经济赔偿拿几大万
大概率直接把这种公司搞垮,其他员工失业
最扯淡的我见过拿恶意拿劳动法搞个体户的[/quote]???我不守法我合理,你依法搞我你恶意?
[quote][pid=492332736,25497061,1]Reply[/pid] Post by [uid=21119373]diat1561[/uid] (2021-02-10 14:03):
真正在基层干过的都知道,以这种为业的人多得不得了
然后键盘侠就会说了:资本家自己不守法,活该
可惜的是,资本家可太知道守法了,根本不会给你机会
所以这些人都去找的那种新创业公司,没几个人,管理也比较松散,上几个月班,然后没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经济赔偿拿几大万
大概率直接把这种公司搞垮,其他员工失业
最扯淡的我见过拿恶意拿劳动法搞个体户的[/quote]啥意思?不签劳动合同还无辜受害者了??
以讨薪为职业违法吗? 法无禁止即可为。
欠薪可是违法的,先看看因果关系,没有欠薪哪来的讨薪?不主动处理欠薪的,先拘留讨薪的还有的洗?
Reply to [pid=492334219,25497061,1]Reply[/pid] Post by [uid=40634042]秦武王嬴荡[/uid] (2021-02-10 14:10)
说到底就是一句话,法律是“我”统治“你”的工具,“我”拥有法律的最终解释权。
[quote][pid=492334926,25497061,1]Reply[/pid] Post by [uid=62391336]最强之雨[/uid] (2021-02-10 14:13):
以讨薪为职业违法吗? 法无禁止即可为。
欠薪可是违法的,先看看因果关系,没有欠薪哪来的讨薪?不主动处理欠薪的,先拘留讨薪的还有的洗?[/quote]实际上以此为业的劳动者是故意不签合同,或者找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