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rkee
2025-06-18T11:44:25+00:00
真是惭愧,来车版半年不到,已经好几次向大家求教事故方便的问题了。
事故说明:五一期间,在双向两车道,中间有黄虚线的连接村镇的省道上,因为自己这侧路上有清理路边绿化树的四方牌拖拉机停着,家里老人骑电动三轮车跨过中线借道逆行到左侧车道,与对面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我方非机动车受损+轻微腿伤,对方机动车一个车灯外罩破损。
责任划分:交警经过问询,考虑人伤轻微可以走对方机动车的交强险无责赔付,且机动车当时表示车灯他自己出钱修。就定了我方非机动车全责。
农村老人比较老实,又怕当天我们子女要高速开车回老家会担心,出事故的第一时间没告诉我们,我们回到家已经从医院回来了。当时看到事故认定书被判全责的时候,确实有过疑虑,一是可以争取一下对方有没超速、是否仔细观察拿个主次责,二是也可以要把停在路边清障的工程车拉上。但是听老人解释说,交警现场和对方司机都给他说好的,拿全责没关系,治好伤可以无责赔付。当天我也打了对方保险公司的电话,得到的也是肯定的答复,但是两方的车损需要我们自行协商。然后我又打给机动车的司机确认车损,电话中确认了各修各的车。然后腿伤拍了片没伤到骨头就是淤肿,也就不纠结责任了。
等到这个月伤看好,找对方保险公司要赔偿,对方保险公司的人也挺好,除医药费外,还给赔了误工费(老人务农没有正式工作),总计1500,在交强险无责赔付的1800范围内。我接受这个额度后,他去向机动车确认,这时侯问题来了:他对原先说好的车自己修不认帐了,要求我们赔他修车的钱,不然不同意保险公司赔我们钱。保险公司只能再次沟通,给了新方案,把无责赔付1800赔满,多给的300赔给他修车的钱(灯罩据他自己说修了600多)。他依然不同意,态度很差,挂电话拒绝沟通。再然后保险公司接着去跟他沟通也不顺利,他怪保险公司只想着赔人伤,不管他的车损,把交通事故从保险公司撤案了。意思是不赔他车损,他就不同意保险公司赔人伤,让我们去法院起诉他。
网上查了下相关法规:1. **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是法定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只要是非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害,**无论机动车是否有责**,保险公司均应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医疗费1800元、伤残赔偿1.8万元)。 **关键点**:该义务主体是保险公司,机动车方仅有**配合提供保险信息**的义务,无权阻挠赔付。
2. **车损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分离**
- **车损索赔**:是机动车方向非机动车方主张的**民事债权**(因非机动车全责造成财产损失);
- **人伤赔付**:是保险公司依法向非机动车方履行的**强制保险责任**。
**二者性质不同,不可相互抵销**。
法律依据摘要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 《保险法》第65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问题1:看以上法规,保险公司赔偿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但是保险公司的说法是,保险是他买的,他们赔付一定要他同意。打过12378银保监会问询,也不能确定保险公司这个做法对不对?
问题2:现在对方撤消了保险报案,也拒绝我方或者保险公司的沟通,我是否只能去法院起诉了?起诉的话,是单独告对方,还是连保险公司一起告?
要是有类似经历的朋友,肯请分享下起诉的流程。会有多麻烦。胜诉概率多大。如胜诉要赔偿会不会仍被耍无赖。其它我没想到的都需要。
事故说明:五一期间,在双向两车道,中间有黄虚线的连接村镇的省道上,因为自己这侧路上有清理路边绿化树的四方牌拖拉机停着,家里老人骑电动三轮车跨过中线借道逆行到左侧车道,与对面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我方非机动车受损+轻微腿伤,对方机动车一个车灯外罩破损。
责任划分:交警经过问询,考虑人伤轻微可以走对方机动车的交强险无责赔付,且机动车当时表示车灯他自己出钱修。就定了我方非机动车全责。
农村老人比较老实,又怕当天我们子女要高速开车回老家会担心,出事故的第一时间没告诉我们,我们回到家已经从医院回来了。当时看到事故认定书被判全责的时候,确实有过疑虑,一是可以争取一下对方有没超速、是否仔细观察拿个主次责,二是也可以要把停在路边清障的工程车拉上。但是听老人解释说,交警现场和对方司机都给他说好的,拿全责没关系,治好伤可以无责赔付。当天我也打了对方保险公司的电话,得到的也是肯定的答复,但是两方的车损需要我们自行协商。然后我又打给机动车的司机确认车损,电话中确认了各修各的车。然后腿伤拍了片没伤到骨头就是淤肿,也就不纠结责任了。
等到这个月伤看好,找对方保险公司要赔偿,对方保险公司的人也挺好,除医药费外,还给赔了误工费(老人务农没有正式工作),总计1500,在交强险无责赔付的1800范围内。我接受这个额度后,他去向机动车确认,这时侯问题来了:他对原先说好的车自己修不认帐了,要求我们赔他修车的钱,不然不同意保险公司赔我们钱。保险公司只能再次沟通,给了新方案,把无责赔付1800赔满,多给的300赔给他修车的钱(灯罩据他自己说修了600多)。他依然不同意,态度很差,挂电话拒绝沟通。再然后保险公司接着去跟他沟通也不顺利,他怪保险公司只想着赔人伤,不管他的车损,把交通事故从保险公司撤案了。意思是不赔他车损,他就不同意保险公司赔人伤,让我们去法院起诉他。
网上查了下相关法规:1. **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是法定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只要是非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害,**无论机动车是否有责**,保险公司均应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医疗费1800元、伤残赔偿1.8万元)。 **关键点**:该义务主体是保险公司,机动车方仅有**配合提供保险信息**的义务,无权阻挠赔付。
2. **车损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分离**
- **车损索赔**:是机动车方向非机动车方主张的**民事债权**(因非机动车全责造成财产损失);
- **人伤赔付**:是保险公司依法向非机动车方履行的**强制保险责任**。
**二者性质不同,不可相互抵销**。
法律依据摘要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 《保险法》第65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问题1:看以上法规,保险公司赔偿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但是保险公司的说法是,保险是他买的,他们赔付一定要他同意。打过12378银保监会问询,也不能确定保险公司这个做法对不对?
问题2:现在对方撤消了保险报案,也拒绝我方或者保险公司的沟通,我是否只能去法院起诉了?起诉的话,是单独告对方,还是连保险公司一起告?
要是有类似经历的朋友,肯请分享下起诉的流程。会有多麻烦。胜诉概率多大。如胜诉要赔偿会不会仍被耍无赖。其它我没想到的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