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香果女孩”案明日再审开庭 家属:希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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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smic

2020-12-08T00:53:49+00:00

点评:

自首不应成为减刑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自首了可以或可能被减刑,但绝对不能等于必须减刑,刑法中也是这样规定的,但很多法官都错误地理解了自首减刑的条款。当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时,自首就不在免除死刑的考虑范围内了。因其有自首情节就可以让一个强奸挖眼割喉掐死抛尸水中手段杀害无辜少女的恶魔免于死刑这对于死者还有公平吗?坦白从宽也应该有底线。

有很多理科中说,如果自首不免死,那么罪犯自知必死无疑会扩大化犯罪,“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但这仅仅是一种自以为合理的假设,事实上,连环杀人恶魔是极少数的心理变态,很多杀人都是即时性的非预谋的,这种犯罪从心理上说根本是不可持续的。反过来说,如果是预谋杀人,有了自首不死的免死金牌,杀人者大可杀人后自首,但如果没有这个免死金牌,那么预谋杀人首先就可以减少。

大家玩CCQ时,当在法外之地杀人时,会很自在,但在有强力守卫的中立地方杀人,因为杀人会被守卫追杀制裁,几乎必死,因此杀人时就会有顾忌。这就是法律的威慑力。如果法律连威慑力都没有了,那人性中的恶就会被释放,没有压制的力量了。游戏中的死亡都能给玩家带来一定程度的忌惮或者恐惧,何况对真实生命的恐惧呢?有的人说,游戏中死了可以复活,我不怕,那如果是暗黑破坏神硬核模式死了就是死了不能复活呢?假如在暗黑中也有强力执法守卫,你一身好装备,敢在中立区杀人么?

正文

广西“百香果女孩”案明日再审开庭 家属:希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北青即时

19小时前 · 北京青年报社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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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广西“百香果女孩被奸杀”案被害人家属和代理律师处获悉,广西高院将于2020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再审开庭审理此案。受害女童珍珍(化名)的家属告诉记者,家属的诉求没有变,就是希望法院依法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

10岁女孩遭同村男子杀害
10岁的珍珍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一名小学四年级学生。2018年10月4日,10岁的珍珍被同村29岁村民杨光毅持刀捅伤眼睛及颈部后再强奸,最后抛尸荒野。杨光毅先是守在珍珍回家途中的竹丛伺机作案,当珍珍经过时将其抱走并强行猥亵,珍珍反抗过程中被杨光毅掐住颈部直至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附近山岭。她苏醒后企图爬出口袋,但再次被杨光毅掐住颈部,杨光毅还用刀刺伤了珍珍双眼及颈部,并对其实施奸淫,拿走其身上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钱,而后再次将珍珍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抛尸。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在其父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9年7月12日,广西钦州中院一审认为,杨光毅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大,法院决定判处杨光毅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最高法指令再审
后杨光毅不服上诉。他称自己案发时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病,没有控辩能力,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2020年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杨光毅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重要作用,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判决书显示,广西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因没有考虑到杨光毅自首等情节,因此量刑不当,遂作出上述改判。
二审判决以后,本案引起舆论广泛争议。2020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高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2020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案件明日开庭 家属:如不判死刑不知道怎么面对
12月1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和代理律师处获悉,广西高院将于2020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再审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珍珍的舅舅陈先生告诉记者,珍珍被害之后,整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但是生活还要继续,珍珍的母亲平时就是种百香果供剩下的几个孩子上学,但是家里条件现在真的是非常差。
陈先生说,因为是不公开开庭,他明天没法进去旁听,但是他和其他家属去法院外面等,家属现在的诉求还是没变,希望判处对方死刑立即执行。
在珍珍一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因为救落水儿童,不幸遇难。今年7月,珍珍的母亲向广西灵山县政法委递交了申请确认杨时愔(珍珍父亲)见义勇为的申报材料。陈先生说,申请见义勇为的事情现在还没有回应,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是农村的,这方面的意识淡薄也不知道可以申请见义勇为这个事情,也不知道这个政策,今年二审出来的时候,他们去派出所问了一下,然后就搜集了相关的资料,派出所证明一类的,然后提交给了相关部门,但现在也没有下文。
对于即将到来的开庭,陈先生说,家属们现在心里特别忐忑不安,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结果,如果维持之前的判决,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结果,不知道该怎么办,“二审出来那时候我和我姐真的很崩溃,她差点晕过去,我们现在就是希望判死刑立即执行。”
陈先生说,现在珍珍的遗体还在殡仪馆,到现在都两年了,他们希望能早点结案,让珍珍入土为安。“这两年真的是太难了,后续花了不少的钱,但一分钱的赔偿也没有拿到,我一个男人都觉得要崩溃了,都不敢想象我姐是怎么支撑到现在的,真的谢谢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谢谢你们。”陈先生的声音有些哽咽。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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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

我也希望他早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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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arni(communist)

不希望像变成韩国那样恐慌[s:ac: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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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akyo

我只能说广西高院那群支持废死的sb法官赶紧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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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W

[quote][tid=24649404]Topic[/tid] Post by [uid=6565]omgod[/uid] (2020-12-15 09:02):

点评:

自首不应成为减刑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自首了可以或可能被减刑,但绝对不能等于必须减刑,刑法中也是这样规定的,但很多法官都错误地理解了自首减刑的条款。当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时,自首就不在免除死刑的考虑范围内了。因其有自首情节就可以让一个强奸挖眼割喉掐死抛尸水中手段杀害无辜少女的恶魔免于死刑这对于死者还有公平吗?坦白从宽也应该有底线。

有很多理科中说,如果自首不免死,那么罪犯自知必死无疑会扩大化犯罪,“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但这仅仅是一种自以为合理的假设,事实上,连环杀[/quote]哪怕判了死刑也不能就这样结束吧?至少二审改判死缓的到底是谁,背后是有什么逻辑与理由,难道就不该有个说法和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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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smic

Reply to [pid=476705974,24649404,1]Reply[/pid] Post by [uid=41065425]华生先生[/uid] (2020-12-15 09:16)

二审法官肯定有自己的理由,无理辩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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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sie_Gaming

这玩意儿还有争议本身就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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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A CAT

[quote][pid=476705974,24649404,1]Reply[/pid] Post by [uid=41065425]华生先生[/uid] (2020-12-15 09:16):

哪怕判了死刑也不能就这样结束吧?至少二审改判死缓的到底是谁,背后是有什么逻辑与理由,难道就不该有个说法和处理吗?[/quote]法官不知法不是常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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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Sツ

说句题外话。。。开头那几段是啥意思。。。。感觉说话口气像高院一样,挺奇怪的。。。。自个儿就给法律做解释了[s:ac:喷][s:ac:喷][s:ac:喷]


虽然我也不愿意就这么不立即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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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erDuperNene

我觉得不行,要不先物理阉割了再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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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elmorales

[quote][pid=476705974,24649404,1]Reply[/pid] Post by [uid=41065425]华生先生[/uid] (2020-12-15 09:16):

哪怕判了死刑也不能就这样结束吧?至少二审改判死缓的到底是谁,背后是有什么逻辑与理由,难道就不该有个说法和处理吗?[/quote]估计是又坏又蠢 (废死派+不管是不是冤案只要不判死刑我就不怕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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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in!

Reply to [pid=476705974,24649404,1]Reply[/pid] Post by [uid=41065425]华生先生[/uid] (2020-12-15 09:16)有些地方的某些垃圾法官是废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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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ya.jm

这种追责么?打回来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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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texity

最高法打回重审的意思很明显了
再看不懂就该最高法亲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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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zzy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个人是来顶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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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bert

当时看警方公告是把人抓到审讯室才交待的,后来法院上怎么都成自首了
还有犯案过程明明有抢劫强奸杀人三项,审判时怎么把抢劫省略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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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smic

Reply to [pid=476714411,24649404,1]Reply[/pid] Post by [uid=61939167]国服孙尚香[/uid] (2020-12-15 09:44)

不要误会,不是妄图做司法解释,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自首是可减主义,而不是必减主义,这是法律界共识,不用我这个外行解释。但是有些法官就是犯这种低级错误。

罗翔的一个专业视频:
自首坦白与立功- 2020年厚大法考-刑法-主观题精讲-罗翔
[url]https://v.qq.com/x/page/p0972webevl.html[/url]
7:18开始提到了自首的可减与必减问题。当然从头看更好。首先是自首的认定,有些,根本不能认定做自首。其次,就算被认定是自首了,也不是说所有自首都可以减刑的。这存在两步的问题,第一步,认定自首,第二步,认定这个自首可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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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Sツ

[quote][pid=476721128,24649404,1]Reply[/pid] Post by [uid=6565]omgod[/uid] (2020-12-15 10:05):

不要误会,不是妄图做司法解释,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自首是可减主义,而不是必减主义,这是法律界共识,不用我这个外行解释。但是有些法官就是犯这种低级错误。

罗翔的一个专业视频:
自首坦白与立功- 2020年厚大法考-刑法-主观题精讲-罗翔
[url]https://v.qq.com/x/page/p0972webevl.html[/url]
7:18开始提到了自首的可减与必减问题。当然从头看更好。首先是自首的认定,有些,根本不能认定做自首。其次,就算被认定是自首了,也不是说所有自首都可以减刑的[/quote]罗翔这个和帖子开头是两码事

帖子开头直接说那堆法官是错的,那口气像最高院出的司法解释,。。怪怪的。。。


虽然我也支持立刻死。。。我只是单纯评价说话方式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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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smic

Reply to [pid=476722405,24649404,1]Reply[/pid] Post by [uid=61939167]国服孙尚香[/uid] (2020-12-15 10:09)

我没有那个作出最高法院的口气吧?是不是你自己理解的问题?当然,我是绝对认为二审的判决是错误的。你也可以认为二审的判决是对的。这是你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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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Ugqueen

这种人渣直接斩了吧 浪费司法资源[s:ac: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