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jiMN
2024-11-18T02:32:51+00:00
首先我们法律是完善的、健全的;
但是,普通消费者想要依据实施起来,维权成本又极高;
例如:
1.在东京买了一只电动牙刷,全程开箱录像情况下,牙刷上面沾有毛发和其他人为使用痕迹,明显的二手货、以旧充新;
依据相关法律,以旧充新定义是欺诈行为,要退一赔三的;
结果东京客服不认,非说就是卖给你全新未拆封的商品,不解决不协调,然后消协也是走过场协调不成就终止,只能诉诸官司。
---商品本身就是才一两百块钱,到诉诸官司的流程时,消费者已经付出、消耗了极大的精力和金钱,而最后的结果也不一定满意(即使事实收到手的商品明显就是二手货,但是法庭或许因为各类证据不充分而不予支持)
2.在并夕夕买的东西,因为超过一年了,商品才出现质量问题,寻求质保时官方要求出具发票;因为店家闭店,无法直接联系;
找到并夕夕协助开具发票,结果人家直接以超过时间一年为理由,拒绝开具发票;
但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并未就发票开具时间做出限制,因此这么明显的不合理不合法的拒绝理由,居然还要按照上面东京的流程一模一样走一趟


唉,维权成本这么高,大人们居然还觉得营商环境难
作为消费者,真的只想买的如实描述、质量合格的全新商品罢了。
但是,普通消费者想要依据实施起来,维权成本又极高;
例如:
1.在东京买了一只电动牙刷,全程开箱录像情况下,牙刷上面沾有毛发和其他人为使用痕迹,明显的二手货、以旧充新;
依据相关法律,以旧充新定义是欺诈行为,要退一赔三的;
结果东京客服不认,非说就是卖给你全新未拆封的商品,不解决不协调,然后消协也是走过场协调不成就终止,只能诉诸官司。
---商品本身就是才一两百块钱,到诉诸官司的流程时,消费者已经付出、消耗了极大的精力和金钱,而最后的结果也不一定满意(即使事实收到手的商品明显就是二手货,但是法庭或许因为各类证据不充分而不予支持)
2.在并夕夕买的东西,因为超过一年了,商品才出现质量问题,寻求质保时官方要求出具发票;因为店家闭店,无法直接联系;
找到并夕夕协助开具发票,结果人家直接以超过时间一年为理由,拒绝开具发票;
但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并未就发票开具时间做出限制,因此这么明显的不合理不合法的拒绝理由,居然还要按照上面东京的流程一模一样走一趟



唉,维权成本这么高,大人们居然还觉得营商环境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