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theMan2435
2021-07-29T16:19:58+00:00
牙签涉嫌强奸罪板上钉钉,但是都美竹在这件事里面到底是个什么角色感觉非常有意思。一个自称被强奸的人居然在被强奸后跟加害者成了男女朋友还消费了施暴者几万块不说,分手后还想通过这件事给自己炒热度。至于最后骗子跟牙签要封口费这事,都不也是参与了?
感觉年纪大了之后这三观确实有点转不过来了....... 不知道这事会不会公开审理让大家弄明白到底咋回事
哈哈哈哈,我突然想起那群去郑州蹭热度,还偷走救生艇的直播网红
有什么难理解的,吃瓜都吃这么多天还没不理解吗
吴及其团队,以各种说法诱骗18 19岁的女性来派对,然后灌酒强奸(待定)
事后吴哄骗受害者,类似我太喜欢你了,一见钟情,喝了酒把持不住,以后我会负责...的狗屁话把受害者忽悠住
都女士智商也就那样,所以受骗了,真以为自己和吴是男女朋友,大明星男朋友给几万块清空购物车还算事?
4个月后被甩,都女士不甘心就这么结束,想用自己和吴交往的经历蹭热度,好红起来
一开始没热度...本来吴可以用几十万打发了事,谁知道某刘姓Tony老师出现了
我真是服了……
一个刚成年的姑娘,酒后发现和大明星上床了,被甜言蜜语哄着以为对方要认真和自己谈恋爱就没追究,过了一段时间才反应过来被骗炮了,这件事情是很难理解吗,而且到底有什么很大的道德瑕疵?
非要拿着放大镜看受害者吗?
我感觉都这个人很迷啊,我不知道脑子好使还是不好使。。。
都竹美的事应该没有后续了,上个公告里面把她的事来龙去脉说的都挺清楚的了
别追求完美受害者了[s:ac:喷]就算事后发现都有错那也跟吴也是远远不能比的,炒作跟qj可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东西啊[s:ac:晕]再说了真靠着这个把吴这个人渣扳倒那可真是大功一件
[quote][pid=537311995,27861663,1]Reply[/pid] Post by [uid=61947805]照射量伦琴β[/uid] (2021-08-01 01:18):
别追求完美受害者了[s:ac:喷]就算事后发现都有错那也跟吴也是远远不能比的,炒作跟qj可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东西啊[s:ac:晕]再说了真靠着这个把吴这个人渣扳倒那可真是大功一件[/quote]吴亦凡强奸罪的对象不一定是都美竹呀…… 他这几年可睡过不少。
恶人只有恶人磨,都美竹不是受害者, 她引出了另外的受害者,掀开了这个盖子
我厌恶都美竹,因为她本身也是这个垃圾圈子的一员,只是一个边缘者,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垃圾圈子到处都是,过头了犯罪了应该严惩,但却是这种方式……确实没有正义人,知道的并不会碰触这条线,只会窃窃私语。无知无畏的反而做到了常人做不到的。
我就问你,刘涛或者高圆圆想睡你,你答应还是不答应[s:ac:哭笑]
很简单嘛。分开看就行了。
吴亦凡妥妥犯罪分子,人渣一个,没什么可辩的。
至于都美竹,主观上,她动机不纯,最初以涨粉为目的,这样的做法虽不违法,但却没满足人们的道德需求;客观上,她直截了当揭发了吴亦凡的犯罪事实,在司法程序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避免了未来更多无辜女性落入魔爪。
我反感她的最初的动机,欣赏她挑战邪恶势力的勇气。
希望大家都能学会从多角度辩证地看待问题。
[quote][pid=537313548,27861663,1]Reply[/pid] Post by [uid=41268882]于谦之父老王[/uid] (2021-08-01 01:29):
很简单嘛。分开看就行了。
吴亦凡妥妥犯罪分子,人渣一个,没什么可辩的。
至于都美竹,主观上,她动机不纯,最初以涨粉为目的,这样的做法虽不违法,但却没满足人们的道德需求;客观上,她直截了当揭发了吴亦凡的犯罪事实,在司法程序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避免了未来更多无辜女性落入魔爪。
我反感她的最初的动机,欣赏她挑战邪恶势力的勇气。
希望大家都能学会从多角度辩证地看待问题。[/quote]写手这事呢?
[quote][pid=537313548,27861663,1]Reply[/pid] Post by [uid=41268882]于谦之父老王[/uid] (2021-08-01 01:29):
很简单嘛。分开看就行了。
吴亦凡妥妥犯罪分子,人渣一个,没什么可辩的。
至于都美竹,主观上,她动机不纯,最初以涨粉为目的,这样的做法虽不违法,但却没满足人们的道德需求;客观上,她直截了当揭发了吴亦凡的犯罪事实,在司法程序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避免了未来更多无辜女性落入魔爪。
我反感她的最初的动机,欣赏她挑战邪恶势力的勇气。
希望大家都能学会从多角度辩证地看待问题。[/quote]有一点错误,都某并没有在司法起到关键作用,他不分言论是编的没有证据的,应该是点了火,打响舆论,让真的受害者去报警了。
Reply to [pid=537317787,27861663,1]Reply[/pid] Post by [uid=60265942]化鹤归火箭[/uid] (2021-08-01 02:01)
好吧 zsbd
[quote][pid=537311080,27861663,1]Reply[/pid] Post by [uid=42351992]斋藤泉樱[/uid] (2021-08-01 01:13):
我真是服了……
一个刚成年的姑娘,酒后发现和大明星上床了,被甜言蜜语哄着以为对方要认真和自己谈恋爱就没追究,过了一段时间才反应过来被骗炮了,这件事情是很难理解吗,而且到底有什么很大的道德瑕疵?
非要拿着放大镜看受害者吗?[/quote]那是受害者吗?
[quote][pid=537318744,27861663,1]Reply[/pid] Post by [uid=60867323]衡芜湖路[/uid] (2021-08-01 02:10):
那是受害者吗?[/quote]怎么,被骗了的不是受害者?
强奸不等于暴力胁迫,我国刑法对强奸的定义是:
[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进行性交,或者采用任何手段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的行为]
吴签这个事,先不说有没有定义后半部分的行为,只要他在女方无法反抗的情况下与之发生关系
哪怕不用暴力手段,哪怕女方喝醉无意识甚至女方有意识但是因为身体(醉酒)原因无力反抗
法律上都属于强奸行为
就算当时没有第一时间留取生物证据,只要事后双方在聊天对话中明确了相关事实
那么依照去年5月1日开始生效的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相关规定
经过核实的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法庭证据被采用
Reply to [pid=537313548,27861663,1]Reply[/pid] Post by [uid=41268882]于谦之父老王[/uid] (2021-08-01 01:29)
挑战邪恶的勇气不大对,从第一份警方通告
二、关于都某竹等人发布网络信息情况
2021年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遂由刘某文于6月2日以“刘美丽同学_”微博账号发布都某竹被吴某凡“冷暴力”的博文,7月8日至7月11日,都某竹跟进发布3篇博文。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主动联系都某竹,经商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7月16日起由都某竹通过微博账号陆续发布。
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警方仍在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原文来讲,这个并不是什么挑战邪恶的勇气,不如说孙一宁给她的拉下脸赚钱的勇气。
但是客观结果来讲这件事最终演化成加拿大劣迹艺人要蹲监狱了,仅从这个角度来看结果是极好的。至于其中的各种牛鬼蛇神乱舞,外观攻击,性别对立,站队搅混水,攻击国家机关等等傻逼行为,就没啥好玩意了。我可以现在直接在这个版块里拉出来大量涉及到的负面内容
如果要我总结就是从维护我国法制建设的角度来讲,动机无所谓,勇气谈不上,但是结果非常好。从我国自从拜登上台开始急剧恶化的互联网交流环境来讲,男女对立被继续拉大了
洗完澡想到一个人就是去年美国被跪死的老黑弗洛伊德,他和都美竹现在的情况有相似的地方,都不完美,都被一群浑水摸鱼的当泥塑菩萨捧成圣人了
我希望将来能做到的是我国法制建设,法律教育继续深化完善,让以后每一个受害者都能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希望民智正常一点不能让炒作这种东西有生存空间,我也希望ngo滚出中国还有网民长点脑子少搞纵向切割多搞阶级斗争。“妇女能顶半边天”,十年前看nga还有不少大佬,现在这都是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