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axity
2022-07-03T13:30:01+00:00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207/11/-7Q2q-7vrxK2lT1kShq-ep.jpg[/img]
[quote][pid=624348527,32645339,1]Reply[/pid] Post by [uid=64286961]爱吃冬荫功[/uid] (2022-07-11 21:40):
跟我说的一样。。。 著作权就在电视台手里
没有卖版权,授权是合法合规的
这个事情最大的锅是老谭没拿到授权,这是我自己也费解的地方[s:ac:茶][/quote]他工作单位是交警大队,这算工作产出
[quote][pid=624348527,32645339,1]Reply[/pid] Post by [uid=64286961]爱吃冬荫功[/uid] (2022-07-11 21:40):
跟我说的一样。。。 著作权就在电视台手里
没有卖版权,授权是合法合规的
这个事情最大的锅是老谭没拿到授权,这是我自己也费解的地方[s:ac:茶][/quote]谭sir以为这是公益类节目,没有那个意识
成都电视台是体制官媒,结果现在被“网暴”了。
自己擅长的舆论阵线,却在网上按着摩擦,真是可怜啊
所以谭本人说的话就是在骗啊
包括什么唯一创作者
用什么千万赔款 牢狱之灾来博同情占领舆论高地
不过这个声明主要表达的是
我
电视台
跟谭警官你不是一边儿的[s:ac:哭笑]
这种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合作的公益性质的玩意,怎么还有版权,还能出卖,真是奇了怪了,这玩意所有权不应该归国家吗?
[quote][pid=624348377,32645339,1]Reply[/pid] Post by [uid=60433675]这名字真好听[/uid] (2022-07-11 21:40):
到底是谁传[/quote][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207/11/-7Q2q-hglzZbT1kShs-134.jpg.medium.jpg[/img]
谭sir自己说可能面临千万赔偿的,至于谁跟他说千万赔偿就不清楚了。
纪检检举,永远是最有效的!
如果成都游术的主要运营人员真的是成都相关地区电视台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的话,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六项,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剩下的不用我多说了吧;
二、向成都游术主张谭Sir的表演者权侵权
如果确定谭Sir参演节目不属于职务表演的话,即使是著作权人使用谭Sir表演的《谭谈交通》节目,也应当获得谭Sir的授权,即使谭Sir同意著作权人在CDTV-3上播放他表演的节目,也并不代表着在网络上使用也不需要谭Sir的授权。如果成都游术存在未经谭Sir授权的情况下以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方式使用了《谭谈交通》,谭Sir都是可以起诉成都游术的。
二、向成都游术主张谭Sir的肖像权侵权
如果成都游术超越谭Sir的授权范围使用含有谭Sir肖像的作品,可以考虑研究下当年签署的文件有没有对肖像权的授权进行过约定,然后判断是否可以依据肖像权起诉。
[quote][pid=624358863,32645339,1]Reply[/pid] Post by [uid=63413039]灶门朱朝阳[/uid] (2022-07-11 22:37):
所以谭本人说的话就是在骗啊
包括什么唯一创作者[/quote]主持人,类似何炅和快乐大本营的关系,离职了把快乐大本营全部搬到自己的个人账号,湖南卫视开始了
新闻类节目也可以卖授权吗,那二仙桥大爷是不是可以告成都电视台?
他说没要过就没要过啊,官方春秋笔法辟谣最近太多了。要999万也不算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