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vil.drk
2025-04-14T05:53:55+00:00
就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不包括案件发生后调查中的自认等情况),首先,床上有体液以及体液混合物(这个无法辨认是强迫还是自愿),女方手有淤青。其次也是最关键的证据,这个男的把女的从电梯拖回了房间,还把手机抢走了,这个行为是判决成立的关键证据,这不是一个正常的行为,即使在已经成婚的夫妻中也不属于正常,带有明显的暴力强迫,属实是想透批想疯了
这个行为导致了之前他的一系列行为及证据链条都向着不利于男方的方面发展,不是强迫也变强迫,说不清了。
然后就是既遂的问题,因为上述的证据导致强奸的这罪名基本是没啥好说。是否既遂这涉及一个法律学知识,即我国强奸罪既遂采用“插入说”还是“接触说(性器官接触)”?我国《刑法》并未明确采用哪种学说,只在奸淫幼女罪中明确采用接触即算作既遂,不过大部分案例显示插入算作既遂(只进入一点点,不完全的插入也算呦,不过那种外面蹭蹭的那点负距离不保证能认定的那么清楚)。
最后说一下自认情况,他这个前面模模糊糊的又认(或许被女方诱导录音之类的)后来坚决又不认的。我认为男方在警方那里的叙述也是先后不一的(这个观点属于我的感觉非事实),采信程度太低,不是关键判决成立的证据,但对刑期有影响,为什么法院会说你认了会缓刑,是因为这属于认罪认罚态度的认定,良好的认罪认罚态度是量刑考虑的依据。至于说这是没证据但想办成铁案
这么官方的办法显而易见的会被曝光,属实给自己找麻烦。
我看法院不支持男方诉请“退还彩礼和戒指等物品”的原因,不就是已经交给了法院,男的不来拿,已经退还不能重复退还嘛。
只能说性压抑想透批想疯了的龟男活该,判轻了。

然后就是既遂的问题,因为上述的证据导致强奸的这罪名基本是没啥好说。是否既遂这涉及一个法律学知识,即我国强奸罪既遂采用“插入说”还是“接触说(性器官接触)”?我国《刑法》并未明确采用哪种学说,只在奸淫幼女罪中明确采用接触即算作既遂,不过大部分案例显示插入算作既遂(只进入一点点,不完全的插入也算呦,不过那种外面蹭蹭的那点负距离不保证能认定的那么清楚)。
最后说一下自认情况,他这个前面模模糊糊的又认(或许被女方诱导录音之类的)后来坚决又不认的。我认为男方在警方那里的叙述也是先后不一的(这个观点属于我的感觉非事实),采信程度太低,不是关键判决成立的证据,但对刑期有影响,为什么法院会说你认了会缓刑,是因为这属于认罪认罚态度的认定,良好的认罪认罚态度是量刑考虑的依据。至于说这是没证据但想办成铁案

我看法院不支持男方诉请“退还彩礼和戒指等物品”的原因,不就是已经交给了法院,男的不来拿,已经退还不能重复退还嘛。
只能说性压抑想透批想疯了的龟男活该,判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