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rrae
2021-05-13T01:04:11+00:00
张三偷回去吃了以后死了,李四需要承担什么责任[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
我记得好像有类似的新闻。。
偷了打了农药的菜,然后好像是怎么的了,最后被偷菜的赔钱了,
[quote][pid=517133344,26813043,1]Reply[/pid] Post by [uid=62567062]時代變了丶[/uid] (2021-05-19 09:15):
我记得好像有类似的新闻。。
偷了打了农药的菜,然后好像是怎么的了,最后被偷菜的赔钱了,[/quote]一点都不类似啊,外卖如果有毒那应该是店家的问题吧
我好像看过类似的新闻啊,区别是好像是有个人钓了河豚,在回家的路上被人偷了[s:ac:汗]
李四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仅是依照造成的损害后果而定,同时还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且其行为和该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等。
在本事件中,李四点河豚外卖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该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他人食物中毒的结果。导致食物中毒结果的是张三偷河豚外卖并食用的行为。由此可见,李四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联系,所以李四并无民法上的赔偿责任。张三应该为食物中毒的结果负全部责任。
套用自老奶奶偷隔壁邻居洋水仙包饺子案
啊至于店家有没有责任,你也没问啊,这种做河豚外卖的店家,应该有事先准备吧
让我想到一个死老太 跑别人别墅院子里面割水仙草当韭菜给孙子吃的新闻了
吃没吃死忘了 只记得哭天喊地让别墅房主赔钱
结局忘了 反正就是到现在想到就还是很气
可能是映像中孩子没死 可惜了
平台和店家负责啊,你能在公共平台点到剧毒食品,平台监管问题,商家营业资质都有问题,点外卖的能有啥问题
[quote][pid=517134166,26813043,1]Reply[/pid] Post by [uid=61636706]雨落樱花瑟钰心[/uid] (2021-05-19 09:18):
我好像看过类似的新闻啊,区别是好像是有个人钓了河豚,在回家的路上被人偷了[s:ac:汗][/quote]不一样
活的河豚是100%有毒的
被做成外卖的理论上不能有毒,必须由厨师处理干净才能做成菜
[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a2a2f43.png[/img]
店家责任啊,张三点个外卖又不犯法,店家故意要毒杀张三的就故意杀人未遂+过失致人死亡,定故意杀人未遂?
以前不是有过一个案例,邻居家奶奶误把水仙当成菜(好像是洋葱还是啥)偷走给孩子吃,导致孩子中毒,最后这家被偷的还是赔钱了
张三偷盗小娟的丝袜,套在头上实施了抢劫银行的行为,并患上了脚气,请问小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李四偷取小倩的内裤,在网络上卖给了王五,致使王五患上了梅毒,请问小倩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quote][pid=517133344,26813043,1]Reply[/pid] Post by [uid=62567062]時代變了丶[/uid] (2021-05-19 09:15):
我记得好像有类似的新闻。。
偷了打了农药的菜,然后好像是怎么的了,最后被偷菜的赔钱了,[/quote]两种情况不一样。给菜打了药是有概率危害公共安全,曾经有个果农为了防止自己果子被偷,在果子上涂药。路过有人摘了吃死了,果农被判刑的。外卖有毒又不是李四做的,他只是意外为民除害了而已[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
[quote][pid=517134916,26813043,1]Reply[/pid] Post by [uid=61391852]蔡续鲲[/uid] (2021-05-19 09:20):
不一样
活的河豚是100%有毒的
被做成外卖的理论上不能有毒,必须由厨师处理干净才能做成菜
[img]http://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a2a2f43.png[/img][/quote]我直接???
哪来的土鳖言论,酒店里的养殖河豚基本可视为无毒,直接做刺身的也见过不少,到你这就100%有毒了?
李四违法,现在按规定餐馆不能卖河豚,所以李四一定是通过违法手段买到的。同时把有毒的食物不加警示的放在公共场合本身也是违法的。
[quote][pid=517136182,26813043,1]Reply[/pid] Post by [uid=42765003]渡鸦10284[/uid] (2021-05-19 09:25):
李四违法,现在按规定餐馆不能卖河豚,所以李四一定是通过违法手段买到的。同时把有毒的食物不加警示的放在公共场合本身也是违法的。[/quote]哪家的规定啊?刚过去的五一假期我还去曹妃甸河豚小镇玩了一天呢
看过一个案子,不记得出处了,但可以确定是新闻上看的。
一家子买了一块肉,放冰箱很长时间(很长,超过一年那种),后来看到了,觉得不新鲜丢在垃圾桶了。
邻居一个老头翻垃圾箱拿走吃了,吃死了。
最后法院判扔肉这家赔钱。
说真的,看完我三观都碎了……
你能外卖点的河豚肯定都是养殖的,没毒。你得查是不是有人下毒了[s:ac:哭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