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dldles
2022-06-11T06:20:47+00:00
没谁是真的跟酒鬼共情。但,以前我还手的时候你们不是这么说的啊[s:ac:晕]
经历过同性死胖子挑衅(诶你这吉他不错啊给我摸摸 - 诶你他妈不让摸 - 锁喉 - 怼墙角 - 耳光),还手,两人缝针
在医院,我跟学校领导说,他这样欺负人要也不能还手,还有天理吗?
领导跟我说,人家家里做生意的,已经去验伤了,万一是个轻伤,你就毁了。这件事我们知道是他不对,但你就别追究了吧,追究到最后也就是两个人斗殴处分,我们也不想。
所以,这事就很迷,已经30%优待了,你的脸皮比我的高贵,摸你脸你可以上酒瓶子,扇我耳光我不应该还手,那…怎么转到性别议题上去的呢??
我至今还记得那天处理完回宿舍,一个人写来写去也整理不出个头绪。我做错在哪了?被侵犯人身安全我还击怎么就是斗殴呢?这世道怎么黑白不分呢?
想来想去,我查到有个地方说,遇到冲突,不是所有地区都有无限还击的权利。许多地区是强调一个撤退的义务。
换言之,我被锁喉的第一时间,我就应该跑。错在这了。
结果昨天看了看帖子,又说是可以直接轮酒瓶子上,我又懵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quote][pid=617420703,32280406,1]Reply[/pid] Post by [uid=88884]alongstar[/uid] (2022-06-11 15:07):
重来就没有公平[/quote]所以已经有充分的司法上的性别优待了。还要转进性别问议题,就很生硬了啊
尤其第一天明显翻译腔的35条和故意扩大化的单双号
[s:ac:怒]捏麻麻滴,你在说什么,舆论治国,分性而治,这就是最完美的!
[s:a2:doge][s:a2:doge]所以这件事从另一方面说,起了个好头。
以后遇到被欺负还手,硬说斗殴的,就拿这个事情堵他嘴,玛德女人是人男人就不是人,不配反抗了?nnd!
没闹大呗,最有利的情景就是。
楼主娘化>被要求摸吉他>拒绝>被锁喉>用吉他爆了他的狗头>闹挺大>微博热搜>姐姐好飒>处罚不公平不公平>校方电话被干爆>重赛重赛>他处分/开除,你没事/保研。
反之就是你碰到的现实。
个人感觉最关键的是闹挺大,这会让占理的更占理,另一个变量会让你在舆论里的优势更有冲击力。
去年不是还有提案女性-30%还是35%的处罚吗?
常驻性30%多的 buff
因为过于离谱被泥潭喷成沙皮。[s:ac:喘]
把女的换成男的,把所谓骚扰换成你瞅啥瞅你咋地,绝对就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在座几乎所有人都不会知道这事[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1209/14/-47218_5052bc4cc6331.png[/img]
性别优势是有的,但是在刑事案件中没有想象中的大,至于能不能抡酒瓶,其实跟性别没多大关系,正当防卫的标准是从龙哥案开始放宽的。
[quote][pid=617549713,32280406,1]Reply[/pid] Post by [uid=2356682]间桐慎贰[/uid] (2022-06-12 06:21):
性别优势是有的,但是在刑事案件中没有想象中的大,至于能不能抡酒瓶,其实跟性别没多大关系,正当防卫的标准是从龙哥案开始放宽的。[/quote]请问一下刀抹脖子算不算刑事案件?
对于真正想带性别节奏的人来说 她们就是想打拳 和什么事件没关系啊
[quote][pid=617549825,32280406,1]Reply[/pid] Post by [uid=26572209]twinkle star[/uid] (2022-06-12 06:25):
请问一下刀抹脖子算不算刑事案件?[/quote]如果你说的是我印象中的那个案子应该是按刑事案件处理的吧,虽然判的不重但是性别不是起决定作用。真要拿性别说话还得说那个大学女生刀司机掉落1500元才厉害,那才是从人情从法理上来讲都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