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uall
2020-04-22T04:46:07+00:00
比如我和别人欠下字据,友情切磋,后果自负。
但是把他鼻子打折了,他却要我赔钱,那么应该怎么判?
而是不是空手或者带拳套会不会导致判罚的差异。
罗老师教我们, 基本权力是不能自愿放弃的. 如果允许, 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所以我猜合同无效, 老实赔钱.
安乐死都不行,你还想签生死状。
要不要再来个人类清除计划啊?
Reply to [pid=417314285,21507714,1]Reply[/pid] Post by [uid=6684584]solone1020[/uid] (2020-04-28 12:52)
身体健康权可以处分,但有限度
我只能说,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所谓生死状的法律意义并不是帮助任何一方免除法律责任,而是坐实双方行为是事实上的打架斗殴的有力证据......
有一个例外是某些正规体育比赛,可能为了炒作或者其它原因在赛前会搞些生死状之类的东西,事后任何一方也不会被追究打伤他人的法律责任,那是因为体育比赛的特殊性使得,和所谓的生死状没有任何因果逻辑关系。
至于楼主的问题:怎么判?
那还用问么,按打架斗殴处理呗......
完全没用,所有个人合同有效的前提是不能凌驾于法律,和法律有冲突的话合同无效,以法律为准
[quote][pid=417318793,21507714,1]Reply[/pid] Post by [uid=60340698]Charles-Martel[/uid] (2020-04-28 13:07):
前一阵擂台上打死人那个判了么[/quote]同问
[quote][pid=417314285,21507714,1]Reply[/pid] Post by [uid=6684584]solone1020[/uid] (2020-04-28 12:52):
罗老师教我们, 基本权力是不能自愿放弃的. 如果允许, 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所以我猜合同无效, 老实赔钱.[/quote]自甘风险 合同有效 哪怕不签合同参与可以预见风险的竞技比赛依然成立自甘风险
拳击台上一方把另一方打出脑震荡了只要没有违反拳击规则依然免责
搭车求问,格斗这一类的竞技对抗失手了法律上怎么认定?
非格斗类的对抗比如足球失足了法律上又怎么认定?
我国合同,契约之类的有原则的,平等,自愿,合法,三个都满足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