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lipse
2021-04-16T13:43:38+00:00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104/24/-7Q1ylv-4h1sXoZ6tT3cS240-2tc.jpeg[/img][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104/24/-7Qcn4x-9bj4XuZ8dT3cS240-2tc.jpeg[/img]
爱心专座刷抖音的女孩瞄了几眼站在对面的大肚婆
若无其事[img]http://img4.nga.cn/ngabbs/post/smile/a2_04.png[/img]
坐标杭州
这样的风格到很符合泥潭作风
——————
双标狗是真滴多
前两天有个老哥让别人让座的时候你们可不是这么说的
不是我的座位我当然不会慷他人之慨
但占了这个位置 外表看不出来老弱病残孕的
一律当做脑残
别跟我整什么你怎么不知道她是不是不舒服
说这种话的不过是为了自己自私找个借口
楼主就这么默不作声的偷拍人家,我觉得你素质也就这样
讲真,可以直接上去说的
别光拍照,回头上网bb
当场解决就行了。。
在你评价他人之前,有考虑你自己这种偷拍发论坛想让坛友群起而攻之的行为如何吗?
站在公德的角度考虑,你可以直接上去说一声,提醒一下
而你却选择拍张照,发到论坛上,等着看坛友说什么,就算最后坛友都顺了你的意,骂这个女孩,人家还是不知道,没有座位的老人还是没有座位,除了在某种角度上满足楼主的虚荣心以外有什么用处吗?
[quote][pid=510648428,26468466,1]Reply[/pid] Post by [uid=61595612]天佑中华8[/uid] (2021-04-24 22:37):
现实中我畏畏缩缩
论坛里我强势出击?[/quote]我记得几天前那个上去刚的不是都被泥潭老哥批倒批臭了吗[s:ac:哭笑]
Reply to [pid=510648428,26468466,1]Reply[/pid] Post by [uid=61595612]天佑中华8[/uid] (2021-04-24 22:37)
现实中强势出击的被网络上喷成道德绑架的,就在前几天吧
开地图炮的人真是素质堪忧。
通过开地图炮的方式表达优越感,楼主的素质格外堪忧。
拿个例得出普遍结论? 我国年轻人素质毫无疑问一代比一代强
又看到狗 偷拍别人了 你有本事就去当面bb 别跟个阉人一样偷拍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肖像为肖像权人所专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国立法及实务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构成侵害肖像权责任。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
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即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须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以具备以上三个要件为已足,不得主张营利目的为侵害肖像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此外,偷拍别人的隐私照片,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报案,要求依法处理。
相关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你是准备给钱 还是去派出所转转??别人就是不让座 也顶多道德上谴责 你呢?
你好,是的。
不光地铁,到处都有。
不过也有很多高素质正能量的人。[s:ac: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