Śemaj
2022-05-05T02:13:07+00:00
[男子#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 法院未支持]男子王某在2016年为与女友结婚,出资450万购买了海淀区某房屋,期间其女友赵某要求将房屋的50%份额作为彩礼登记在其名下。事后双方因矛盾分手,王某要求赵某返还产权被拒。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明知赵某仅支付了少数的款项,仍将产权办至其名下,且王某无法拿出房子是彩礼的证据。在此情况下,王某的请求实际是撤销赠与,由于产权赠予发生在2016年,双方分手在2017年,故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请。
当然有用,甚至不用结婚,楼主你要是给我加名,就算有撤销理由,超过了期限也别想要回去
[quote][pid=609463658,31836432,1]Reply[/pid] Post by [uid=60334116]穆里尼奥王者归来[/uid] (2022-05-10 10:24):
没看懂。[/quote]男方全款房,用“加名字”分一半当彩礼,结果没结婚,法院判不退回。
真的有傻逼随便加名,还觉得不会有问题的么[s:ac:哭笑]
因为算赠予啊。你加任何人都有用。
只能说多读书有好处。
这只能说活该了,名字都加上去了如果能随便索回,那加名字还有意义么?
[quote][pid=609464246,31836432,1]Reply[/pid] Post by [uid=60196519]杀戮之毁灭天使[/uid] (2022-05-10 10:26):
真的有傻逼随便加名,还觉得不会有问题的么[s:ac:哭笑][/quote]仙女多少年如一日狂轰滥炸复读:婚前全款房加名没用,小龟龟哪儿遭得住啊
名字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加上去的,没结婚的要加只能算赠与,既然是赠与还要得回来?[s:ac:哭笑]
房子加名本来就是很严肃的行为,这是个物权登记行为,而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你给别人加名了相当于你让渡了所有权,所有权都给了东西就是她的了,怎么会有人不把这种严肃的事情当回事啊[s:ac:哭笑]
难道不是男的自己不留证据?你说是彩礼 那你举证啊 法院判没问题啊
这能要回去你爸妈给你的房子也能要回去了[s:ac:哭笑]
这不废话吗,都加名了肯定分一半啊,跟结不结婚没关系
艹,我在某一时间段集中听过全款房加名没用的信息。
这也太恶毒了吧。
还好我买不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