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自如违约却让房东倒赔装修损失费,不同意就发律师函

Filipino Kid-avatar

Filipino Kid

2020-11-15T02:10:55+00:00

近日,南京的陈先生反映,2018年,为图省心,他将鼓楼区建设新村的一套两居室委托给南京自如房屋租赁公司。可是,合同还没到期,自如却单方面要求业主降价,如果业主不同意自如就提出解约。

解约的话,陈先生可以获得相应违约金。可按照合同约定,不论是谁提出解约,陈先生都将支付几万元的“装修折旧费”,这让陈先生十分困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损害业主利益。
南京自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自如称受疫情影响

要求房东大幅降租

陈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8月18日,他与南京自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如)签订了一份长达5年的《资产管理服务合同》,也就是托管合同。合同中约定,首年房租为3080元/月,之后每个管理周期递增3%。记者注意到,双方约定的合同中还包括空置期:第一年为60天,从第二年起是每年25天,总共有160天空置期。
南京自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公关部李振华表示,空置期的设置是因为业主的房子在自如接管后会有房屋装修、改造以及租客轮转的时间,“签合同时业主是知道的。”

从2018年9月起,陈先生每月都按时收到了自如支付的房租。可是,10月24日上午,陈先生接到了一位自如工作人员的电话,提出希望陈先生降租金。“工作人员说因为疫情原因,市场行情不好,希望我每月降租900元,”陈先生告诉记者,“可是本来租金就3000块钱一个月,一下子降了900元/月,实在降太多了,我不能接受。”
陈先生和自如签订的托管合同。图/受访者提供

记者看到,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房屋装修标准,只是标注了一些物品的单价。装修完毕后,自如也没有向陈先生提供具体的票据。此外,合同中还特别提到,乙方无法为装修和新配备设施提供额外单独的票据,涉及费用的具体金额由乙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

陈先生说,关于折旧费的具体金额自如工作人员也确实说“以他提供的数据为准。”目前,陈先生还未收到自如工作人员发来的所谓装修折旧费的具体金额。
自如:业主房屋空置太久

希望跟业主友好协商

11月3日,记者多次致电这名要求陈先生降租的自如工作人员,均无人接听。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鼓楼区华侨路56号大地大厦21楼的南京自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对于自如提出给陈先生降房租的原因,南京自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公关部李振华表示,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行情不是很好,“这位业主的房子在市场上空置至少两个月了,甚至更长,站在公司的角度我们也希望友善的经营下去,现在跟业主协商,因为他房子空置太久没有租客租,大家相互让一步,做一个良性的运转。”

陈先生目前这个房子是什么状态,是空置还是已经租出去了?李振华表示,“肯定是空置的。”而据陈先生提供的信息,目前,他的房屋处于出租状态,有两名租客入住。“我们再核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