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byCopeland
2021-03-01T07:24:31+00:00
不是没仔细看,就是按照自己想象在发挥,其实,这是一份非常非常扎实的通告,甚至把检方的公诉逻辑也交代的很清楚。
背景这些不说了,交代的很清楚,排除了故意致人死亡,网传的意欲不轨等传闻,这也算大背景。
首先说明一下,过失致人死亡,意味着嫌疑人的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这个行为不是故意去导致结果;整个通告的逻辑,证据指向紧紧围绕着这个核心问题。
第一点,非常清晰地说明了司机绕路的意图(提前接了一单),这点其实是为过失在做铺垫。
第二点,也就是认定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司机先后四次拒绝了女乘客的要求(解释为何偏离导航走到非常暗的小路上)并恶语相向,并且拒绝了女乘客停车的要求。
整个通告的核心就是这点了,为什么呢?因为这点可以视为女乘客对自认可能导致的状况展开了自我救济,并且是多次的,不同方式的自我救济,包括主动和司机沟通,并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更进一步的手段,要求停车。
但这些自我救济的手段被司机拒绝了,继而引发了更进一步的行为,跳车。
这一段,紧紧地把过失致人死亡的要件链接在了一起,把司机的行为和跳车身亡的结果联系在了一起。
反而,通告上后面一段,女乘客要跳车的时候,司机并没有语言挽回和刹车,我觉得联系性并不强,因为这个状况减速可能是更好的选择。(这里要修改一下,这条可能涉及到预见性的问题,感觉有点模糊-根据网友交流)
第三点,还有个前提很重要,女乘客的怀疑是合理的吗?很不幸,我想任何法庭都会判定,在那个环境下,是很合理的;这个不赘述了,检方这点失手可以辞职了。
我想,检方以后公诉,基本是会围绕这个展开,而司机想要摆脱刑事责任,可能要打破的也是这个链条-司机的行为和跳车的后果的联系。
当然,这个案子很大程度上证据在于司机的口供,这点其实是个弱项(没录音没监控),从通告看,司机很爽快地全部说清楚了,不知道是想争取缓刑还是另有打算。
还有就是货拉拉作为大平台,在背后的身影。
具体法律细节方面可能不是很专业,但逻辑不会错。
背景这些不说了,交代的很清楚,排除了故意致人死亡,网传的意欲不轨等传闻,这也算大背景。
首先说明一下,过失致人死亡,意味着嫌疑人的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这个行为不是故意去导致结果;整个通告的逻辑,证据指向紧紧围绕着这个核心问题。
第一点,非常清晰地说明了司机绕路的意图(提前接了一单),这点其实是为过失在做铺垫。
第二点,也就是认定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司机先后四次拒绝了女乘客的要求(解释为何偏离导航走到非常暗的小路上)并恶语相向,并且拒绝了女乘客停车的要求。
整个通告的核心就是这点了,为什么呢?因为这点可以视为女乘客对自认可能导致的状况展开了自我救济,并且是多次的,不同方式的自我救济,包括主动和司机沟通,并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更进一步的手段,要求停车。
但这些自我救济的手段被司机拒绝了,继而引发了更进一步的行为,跳车。
这一段,紧紧地把过失致人死亡的要件链接在了一起,把司机的行为和跳车身亡的结果联系在了一起。
反而,通告上后面一段,女乘客要跳车的时候,司机并没有语言挽回和刹车,我觉得联系性并不强,因为这个状况减速可能是更好的选择。(这里要修改一下,这条可能涉及到预见性的问题,感觉有点模糊-根据网友交流)
第三点,还有个前提很重要,女乘客的怀疑是合理的吗?很不幸,我想任何法庭都会判定,在那个环境下,是很合理的;这个不赘述了,检方这点失手可以辞职了。
我想,检方以后公诉,基本是会围绕这个展开,而司机想要摆脱刑事责任,可能要打破的也是这个链条-司机的行为和跳车的后果的联系。
当然,这个案子很大程度上证据在于司机的口供,这点其实是个弱项(没录音没监控),从通告看,司机很爽快地全部说清楚了,不知道是想争取缓刑还是另有打算。
还有就是货拉拉作为大平台,在背后的身影。
具体法律细节方面可能不是很专业,但逻辑不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