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给某些人留后门,小心别人直接掀桌子。
未成年畜生保护法同理。
因为这大部分人权重不高[s:ac:茶]
如果是有病史的犯案,理应监护人或者监护单位负责,问题是你追责你配吗?f4都有洗地的了。
精神病杀人免死没毛病,问题是你这种随便杀人的危险精神病不管控起来觉得自己人口太多?[s:ac:茶]
我是精神病患者
精神分裂+反社会人格障碍
如果让我抛开我自己的立场去思考这个问题。
按时间流程来,确诊时医生立即告知我“建议”住院治疗,但是我能拒绝,因为我没有亲属扭送也没有犯罪所以不能强制收治,这个节点不好处理,绝对不可能确诊就直接强制收治,不然就全乱套了。
但是你又不知道我是不是个定时炸弹,也不知道我啥时候会炸,也没法全天候监督,没这个资源也没相关法律支持
我认为比较合适的就是,强制确诊病患定期进行评估,有个直观的动态变化,如果认为是高风险阶段,就行使某些手段(这个方面其实也要新法新规来配合)进行控制一小段时间。
当然这个方法并不是完美,因为除了控制病患稳定社会治安的考虑,还要考虑病患的状态,考虑强制手段(即使是短期强制)会不会给病患带来激进的影响。
立法的基础是不会以“为了整体社会治安而把一个精神病患者当作畜生来控制从而降低风险”来立法的。
这一次的19岁大学生砍人,大概率这个孩子是没有任何显见的精神疾病预兆(并不是他没有精神问题,我认为基本是有问题的,只是没有在社会框架中表现出来),因为某些刺激突然引起的冲动施暴行为。
如果要展开来说,治标的办法就是强制控制所有患者,治本的办法是发展精神疾病治疗方式。
最本质的问题就牵扯到社会问题了,比如“生活压力、家庭教育、基础观念建立”等问题,太广泛了,我也就半罐子水,不说太多了就。
立法司法都在“法律”党掌握之中 群众?一句你不懂法就打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