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
2025-04-11T02:17:51+00:00
以下内容转发微博伊利达雷之怒
以前我简单提到过南昌锜振东案,也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女上位强奸案”。
男女双方都是南昌某大学学生,锜振东由于家境困难,长期在校兼职手机修理工作,而女方则是男方的顾客。双方因此而相识。彼时的女方还有男友,但双方开始了一段长期的暧昧拉扯过程,互发露骨短信,以“宝”互称。
事发当日,也就是5月7日,女方的手机再次损坏,男方帮其无偿修好手机,并约定好去男方宿舍取手机。在男方的宿舍,两个人发生了关系,随后女方与自己男朋友分手。
次日,女方再次来到男方宿舍,要求建立情侣关系,男方不置可否。随后女方在心理老师的建议下选择报警。
5月9日,警方找到锜振东做笔录,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实施抓捕,一直到后来女方声称自己严重抑郁,生活不能自理,想要跳楼,男方于8月27日被刑拘,10天后被批捕。
庭审过程中,男方拿出双方的聊天记录,显示二人聊天暧昧,互相挑逗,女方还给男方发过大尺度自拍。但女方反驳,这些暧昧言辞并不代表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
男方表示,整个过程中,女方没有呼救,也没有反抗痕迹,他所住宿舍是教师宿舍,隔音一般,如果发生打斗或者呼喊,隔壁一定能听到。但隔壁的邻居表示没有听到任何异样的声音。但女方反驳,当时她处于巨大的恐惧之中,俗称吓傻了,所以全程任其施为;
男方又拿出发生性关系之后自己拍的视频和监控录像片段,事发后女方态度平和,双方共同离开,甚至女方还先走出宿舍,倚靠在栏杆上等待男方出门。视频还显示,事发第二天女方再次来到男方宿舍,喝了一瓶啤酒,酒后与男方牵手散步。但女方表示,自己此时已经处于严重抑郁状态,不能自控。事前、事后同意,不代表事中也同意。
男方的姐姐为了反驳这点,跑去了给女方做抑郁认定的医院,通过刻意言行,取得了一份重度抑郁的病历。
而本案中最大的争议点,随后出现。这个争议点,也将彻底击穿某些人“我一边发生性关系一边录音录像自证清白”的幻想。
出于某些不可描述的原因,男方在和女方发生性关系时进行了录音。这份录音时长21分钟,记录了全过程。
这段录音里,男方说,“我还没动,你就进去了”,随后又表示,“太累了,我困了,想睡觉,等我休息一晚上”。而女方则强势表态,“你不行的话就起来”。之后姿势调整为女上位,轮到男方询问,“你累不累”。女方则嘴硬,“还可以打死你”。
老司机们是不是已经有画面感了?
有聊天记录证明两人关系暧昧,有自拍视频和录音证明女方相当主动,有监控视频证明女方没有任何反抗逃跑呼救意图,有没有用?
事实证明,没有用。一审六年,二审判三缓三。
说句题外话,男方的辩护律师是@何智娟律师 。
何律师还接手了另一个性质差不多的强奸案辩护。以前提过估计大家也有印象,即驻马店魏贤案。
剧情类似。
男方与女方网络相识,之后女方来到男方所在城市即驻马店踢足球比赛,相约开房。进入房间之后,男方此时发现女方系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于是并未发生关系。第二天早上双方离开酒店,女方还要求男方给女方以及其队友带了早餐,中午买了奶茶,期间一切正常,并相约17天后再次见面。
第20天,女方的母亲发现双方的聊天记录,暴怒之下报警。一审,四年。
目前不知道二审流程到了哪一步了。
以前我简单提到过南昌锜振东案,也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女上位强奸案”。
男女双方都是南昌某大学学生,锜振东由于家境困难,长期在校兼职手机修理工作,而女方则是男方的顾客。双方因此而相识。彼时的女方还有男友,但双方开始了一段长期的暧昧拉扯过程,互发露骨短信,以“宝”互称。
事发当日,也就是5月7日,女方的手机再次损坏,男方帮其无偿修好手机,并约定好去男方宿舍取手机。在男方的宿舍,两个人发生了关系,随后女方与自己男朋友分手。
次日,女方再次来到男方宿舍,要求建立情侣关系,男方不置可否。随后女方在心理老师的建议下选择报警。
5月9日,警方找到锜振东做笔录,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实施抓捕,一直到后来女方声称自己严重抑郁,生活不能自理,想要跳楼,男方于8月27日被刑拘,10天后被批捕。
庭审过程中,男方拿出双方的聊天记录,显示二人聊天暧昧,互相挑逗,女方还给男方发过大尺度自拍。但女方反驳,这些暧昧言辞并不代表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
男方表示,整个过程中,女方没有呼救,也没有反抗痕迹,他所住宿舍是教师宿舍,隔音一般,如果发生打斗或者呼喊,隔壁一定能听到。但隔壁的邻居表示没有听到任何异样的声音。但女方反驳,当时她处于巨大的恐惧之中,俗称吓傻了,所以全程任其施为;
男方又拿出发生性关系之后自己拍的视频和监控录像片段,事发后女方态度平和,双方共同离开,甚至女方还先走出宿舍,倚靠在栏杆上等待男方出门。视频还显示,事发第二天女方再次来到男方宿舍,喝了一瓶啤酒,酒后与男方牵手散步。但女方表示,自己此时已经处于严重抑郁状态,不能自控。事前、事后同意,不代表事中也同意。
男方的姐姐为了反驳这点,跑去了给女方做抑郁认定的医院,通过刻意言行,取得了一份重度抑郁的病历。
而本案中最大的争议点,随后出现。这个争议点,也将彻底击穿某些人“我一边发生性关系一边录音录像自证清白”的幻想。
出于某些不可描述的原因,男方在和女方发生性关系时进行了录音。这份录音时长21分钟,记录了全过程。
这段录音里,男方说,“我还没动,你就进去了”,随后又表示,“太累了,我困了,想睡觉,等我休息一晚上”。而女方则强势表态,“你不行的话就起来”。之后姿势调整为女上位,轮到男方询问,“你累不累”。女方则嘴硬,“还可以打死你”。
老司机们是不是已经有画面感了?
有聊天记录证明两人关系暧昧,有自拍视频和录音证明女方相当主动,有监控视频证明女方没有任何反抗逃跑呼救意图,有没有用?
事实证明,没有用。一审六年,二审判三缓三。
说句题外话,男方的辩护律师是@何智娟律师 。
何律师还接手了另一个性质差不多的强奸案辩护。以前提过估计大家也有印象,即驻马店魏贤案。
剧情类似。
男方与女方网络相识,之后女方来到男方所在城市即驻马店踢足球比赛,相约开房。进入房间之后,男方此时发现女方系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于是并未发生关系。第二天早上双方离开酒店,女方还要求男方给女方以及其队友带了早餐,中午买了奶茶,期间一切正常,并相约17天后再次见面。
第20天,女方的母亲发现双方的聊天记录,暴怒之下报警。一审,四年。
目前不知道二审流程到了哪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