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晶案目前的可疑之处汇总和本案“恶劣程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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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xxay Del Rey

2020-07-02T02:09:59+00:00

先贴一张她最早揭露案件的微博原图,所有证据来自其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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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晶的诉求总结一下有如下几点:
1、她的成绩不应该这么低,应该被人动了手脚。
2、老师女儿顶替她的“高分”去北京上了大学。
3、98年以模拟考全区前列的成绩,实际考了500多分中专的成绩,怀疑再次被修改成绩。

那么以上几点再次浓缩,关键词为“高分被改”“被顶替上了好大学”。

第一:"被顶替上学"这一点应该是实锤了,这个毋庸置疑,涉及到改档案的、招生审核的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站好等挨打就好了。
第二:“高考分数被修改,顶替者上了好大学”这一点目前来看没有证据支持。更多的证据倾向于她确实考了500多分。证据按照媒体中她的自述,顶替者上的“隔壁煤炭学校”,现在来看只能是北京煤炭学校(中专),网传的矿大97年没有招生。如果有能力改成绩,顶替者为何不直接改自己成绩?还能省去伪造档案的过程,减少不必要的经办人。

总结:
被顶替证据确凿,涉案人员必须伏法。
事实与苟晶个人描述有偏差,包括“成绩被篡改”和“顶替者上了大学”两个事实。苟晶作为受害者,没有途径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这不怪她。

最重要的一点:影响案件恶劣程度的最重要过程没查清,推测有以下两种:

一、苟晶看不上中专,放弃填报志愿在先,老师冒名顶替在后,此行为违法是肯定的,但是没有恶意剥夺苟晶上学的权利,属于违法的“合理利用资源”。
二、老师完全没有给苟晶填志愿的机会就强行冒名顶替。这个比较恶劣,必须严惩。

所以目前最需要查清的是填报志愿的过程中,老师是否有胁迫或者欺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