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ro
2021-04-28T08:32:32+00:00
2009年6月30日,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至南京江宁区岔路口地区,连撞9人,导致5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孕妇及其腹中七个月的胎儿。经调查,张明宝案发时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 381.5 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状态。
2009年12月18日,法院依法判决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事故发生两年后,醉驾正式入刑。4月27日,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后发现,张明宝从当初被判处无期徒刑,历经三次减刑后,将于 2029年出狱。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醉驾入刑10年来,全国涉酒交通事故以及死亡人数的下降,说明了醉驾入刑的成效。" 醉驾造成的严重后果下降了,而案件量却在不断增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根治醉驾依然任重道远。
额,其实案件量上升是因为查的严了,以前压根没人管这事,也是多起事故发生上面开始重视后才严抓起来,也越来越不留情面,不然各路关系户一通电话直接放回家。
PS:我小舅子就在10年左右醉驾肇事过一次,那时还没重视酒驾醉驾问题,所以受害者伤得不重赔到位了,就直接放人没留案底,现在才犯的话绝对死定。
其实这种情况都是中国人对安全的漠视,各行各业的工作都突出一个莽字,反而那些小心谨慎的被嘲笑,电动车各种什么后视镜转向灯刹车灯头盔都没有,反而很多人洗地说什么底层人民穷啊,再穷十块钱的灯泡换不起?
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减刑的区别:
假设罪犯200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005年被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则刑期从2000年算起,也就是到2018年释放
如果罪犯在2000年被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被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算起,至2025年释放,中间如果再减少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期起点也是裁定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之日
09年犯罪,29年出狱
无期徒刑 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20年也足够毁一个人一生了。这件事死的人固然很可怜,但是也快速推进了醉驾入刑。
Reply to [pid=511732281,26523232,1]Reply[/pid] Post by [uid=40630379]就是要吃肉[/uid] (2021-04-28 16:45)无期
酒驾入刑 恶性案件少了 刑侦手段高了 案件数量上升 这不是很符合逻辑么
为啥总有法学界大佬认为极刑不能减少犯罪呢
[quote][pid=511734784,26523232,1]Reply[/pid] Post by [uid=41751964]利维亚的打桩机[/uid] (2021-04-28 16:53):
20年也足够毁一个人一生了。这件事死的人固然很可怜,但是也快速推进了醉驾入刑。[/quote]这就够了?这不够
[quote][pid=511734108,26523232,1]Reply[/pid] Post by [uid=42733350]EvangelWunder[/uid] (2021-04-28 16:51):
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减刑的区别:
假设罪犯200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005年被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则刑期从2000年算起,也就是到2018年释放
如果罪犯在2000年被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被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算起,至2025年释放,中间如果再减少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期起点也是裁定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之日[/quote]老哥,无期的多次减刑你能给个具体的例子嘛,就比如三次减刑这种[s:ac:晕][s:ac:晕]
个人感觉没什么毛病。于法而言当时醉驾没入刑,于情而言当事人也不是故意致他人死亡。关在里面这么久也肯定反省无数次,痛改前非。逝者安息,活下来的能改错出来对社会作出贡献也不是坏事。2029年出来也有20年了,真的是进去出来2个世界
这狗日的东西
当年那个从孕妇肚子里掉出来的孩子活着都要小学毕业了
[quote][pid=511731815,26523232,1]Reply[/pid] Post by [uid=2084825]好消息[/uid] (2021-04-28 16:44):
额,其实案件量上升是因为查的严了,以前压根没人管这事,也是多起事故发生上面开始重视后才严抓起来,也越来越不留情面,不然各路关系户一通电话直接放回家。
PS:我小舅子就在10年左右醉驾肇事过一次,那时还没重视酒驾醉驾问题,所以受害者伤得不重赔到位了,就直接放人没留案底,现在才犯的话绝对死定。[/quote]酒驾入刑他是第一个
[quote][pid=511734784,26523232,1]Reply[/pid] Post by [uid=41751964]利维亚的打桩机[/uid] (2021-04-28 16:53):
20年也足够毁一个人一生了。这件事死的人固然很可怜,但是也快速推进了醉驾入刑。[/quote]他毁了几个家庭!他罪有应得!
Reply to [pid=511735218,26523232,1]Reply[/pid] Post by [uid=26449435]只爱大木[/uid] (2021-04-28 16:55)
极刑一般是震慑作用,但是一旦犯罪,杀一是死,杀百也是死,,,给你希望,就会少下手一点。
但是我还是希望有死刑存在,特别是碰小孩的。杀到别人想都不敢想才行。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