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at on ps5
2021-06-03T05:09:00+00:00
我这次碰到施工队长是个自我感觉良好的笨蛋,真是倒霉。不过他的领导还是讲道理的,所以其实装修公司还行
原计划应该是5.31竣工的,但是6.7的时候,油漆只做到墙衬。然后,施工队长给我来了一张泥木的增项单
我真的是受够了,但我还是不愿意跟他扯皮的,所以我跟他说,变更单里的东西,预算内的超支没问题,预算外的增项做了就做了,竣工的时候一起结算,也就一到两周事情。结果队长不同意,说必须付,不付就停工。好,屌,牛逼,了不起。他显然是不知道我是混泥潭的,不服就杠。有本事,你停工
嘿,还真tm屌,6.8跟6.9停工。好啊,那就tmd别做了
然后我就联系了装修公司工程部的大领导,大领导安排了一个监理来处理我的事情,就约好了6.10下午去他们公司谈一谈
也就是昨天下午了,其实6.7晚上队长电话里跟我说停工的时候,我就已经把剩余没做的项目全部整理了出来,有备而来。所以,坐下第一句,我就说,我们结账,后面就不用你们做了。然后就开始扯淡啊,甚至这施工队长还服软假装道歉。哎,都到了这个地步,我怎么可能你道个歉就全都算了
然后嘛,因为的确工期晚了,而且项目变更单这种东西,合同里写的很清楚,施工前就要双方签字再施工。不可以施工完了再给个变更单给业主,然后来一句打钱,不付不行。所以,监理其实还是基本同意我说的,他也没法不同意。我是有备而来啊,剩余项目清单还是都看的我的。然后,就签了个解约协议,完工。
解约协议还是我写的,都懒得写。那好,我来写,肯定把对我有利的都写出来呗
但是吧,xdm,你们真的不可能想象得到我这个施工队长是个怎么样的奇葩。昨天晚上给我来了条微信,说他下午算错了,少给了他3000。这种奇葩,真的,我说一句奇葩不过分吧
总结一下,其实装修工程中,无论搞什么事情,最后受伤的其实都是业主。像我,能住父母家的还好。如果要在外租房,耽误了工期,入住时间晚了,亏的都是我们自己。所以,真的希望大家都能碰到讲道理有底线有良心的装修公司跟项目经理
再稍微提一些东西
我觉得找装修公司做装潢,最重要的还是合同,什么设计出图,我觉得还得往后靠。我建议大家第一次跟设计师谈的时候,把合同的要求先说好。这里,我提几点我的体会
第一,工期必须写清楚。同时,在补充条款里写上,如施工方一般是乙方晚于约定工期竣工,甲方有权在工期后一天内书面告知乙方取消合同
第二,逾期的罚金必须写得多点,结合实际。比如我这次的固定合同里写的是50块一天,这在魔都是没有任何效力的。比如,三口之家,租个两房,外环内,怎么也要6000了。我最后写的是100一天,但其实是不够的。最好是300,最低我觉得200
第三,增项的东西要写清楚,比如写清楚乙方不得在施工中出现预算外增项。如有预算外增项,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施工。如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任何预算外增项由乙方承担费用。我的格式合同里,只写了甲方要求增项的情况,并没有写乙方。这是我觉得很奇怪的地方,也是我当时疏忽的地方
第四,合同里的取消条款,一般都会写赔偿20%剩余款项之类的内容。但是,我觉得这块也要补充,这点其实我在第一条里写了。简单说,就是要写一条甲方无责取消合同的情况。满足情况,甲方就可以取消合同
我这些想法也许有不切实际的地方,但是我的观点是,这些要求主要起的是约束双方的作用。比如,作为甲方,我们并不想让乙方亏本做或者罚钱什么的,我们只想按期完工
重中之重,一定要在合同写一条 甲方可以取消合同的情况,否则实在是太被动了
其实,我们处在这么一个便利的时代,哪怕自己做队长都是可以的。去实体店买东西,问问老板能不能包安装,我想都是可以的。哪怕我们要上班,不能在现场盯着。但这一点,请装潢公司,也还是一样。并不会因为方式不一样,结果有什么不同。再不行,自己请个监理
最后再提一句,装修公司的质保,就我自己而言,只要水管不爆,还能有啥问题
原计划应该是5.31竣工的,但是6.7的时候,油漆只做到墙衬。然后,施工队长给我来了一张泥木的增项单
我真的是受够了,但我还是不愿意跟他扯皮的,所以我跟他说,变更单里的东西,预算内的超支没问题,预算外的增项做了就做了,竣工的时候一起结算,也就一到两周事情。结果队长不同意,说必须付,不付就停工。好,屌,牛逼,了不起。他显然是不知道我是混泥潭的,不服就杠。有本事,你停工
嘿,还真tm屌,6.8跟6.9停工。好啊,那就tmd别做了
然后我就联系了装修公司工程部的大领导,大领导安排了一个监理来处理我的事情,就约好了6.10下午去他们公司谈一谈
也就是昨天下午了,其实6.7晚上队长电话里跟我说停工的时候,我就已经把剩余没做的项目全部整理了出来,有备而来。所以,坐下第一句,我就说,我们结账,后面就不用你们做了。然后就开始扯淡啊,甚至这施工队长还服软假装道歉。哎,都到了这个地步,我怎么可能你道个歉就全都算了
然后嘛,因为的确工期晚了,而且项目变更单这种东西,合同里写的很清楚,施工前就要双方签字再施工。不可以施工完了再给个变更单给业主,然后来一句打钱,不付不行。所以,监理其实还是基本同意我说的,他也没法不同意。我是有备而来啊,剩余项目清单还是都看的我的。然后,就签了个解约协议,完工。
解约协议还是我写的,都懒得写。那好,我来写,肯定把对我有利的都写出来呗
但是吧,xdm,你们真的不可能想象得到我这个施工队长是个怎么样的奇葩。昨天晚上给我来了条微信,说他下午算错了,少给了他3000。这种奇葩,真的,我说一句奇葩不过分吧
总结一下,其实装修工程中,无论搞什么事情,最后受伤的其实都是业主。像我,能住父母家的还好。如果要在外租房,耽误了工期,入住时间晚了,亏的都是我们自己。所以,真的希望大家都能碰到讲道理有底线有良心的装修公司跟项目经理
再稍微提一些东西
我觉得找装修公司做装潢,最重要的还是合同,什么设计出图,我觉得还得往后靠。我建议大家第一次跟设计师谈的时候,把合同的要求先说好。这里,我提几点我的体会
第一,工期必须写清楚。同时,在补充条款里写上,如施工方一般是乙方晚于约定工期竣工,甲方有权在工期后一天内书面告知乙方取消合同
第二,逾期的罚金必须写得多点,结合实际。比如我这次的固定合同里写的是50块一天,这在魔都是没有任何效力的。比如,三口之家,租个两房,外环内,怎么也要6000了。我最后写的是100一天,但其实是不够的。最好是300,最低我觉得200
第三,增项的东西要写清楚,比如写清楚乙方不得在施工中出现预算外增项。如有预算外增项,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施工。如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任何预算外增项由乙方承担费用。我的格式合同里,只写了甲方要求增项的情况,并没有写乙方。这是我觉得很奇怪的地方,也是我当时疏忽的地方
第四,合同里的取消条款,一般都会写赔偿20%剩余款项之类的内容。但是,我觉得这块也要补充,这点其实我在第一条里写了。简单说,就是要写一条甲方无责取消合同的情况。满足情况,甲方就可以取消合同
我这些想法也许有不切实际的地方,但是我的观点是,这些要求主要起的是约束双方的作用。比如,作为甲方,我们并不想让乙方亏本做或者罚钱什么的,我们只想按期完工
重中之重,一定要在合同写一条 甲方可以取消合同的情况,否则实在是太被动了
其实,我们处在这么一个便利的时代,哪怕自己做队长都是可以的。去实体店买东西,问问老板能不能包安装,我想都是可以的。哪怕我们要上班,不能在现场盯着。但这一点,请装潢公司,也还是一样。并不会因为方式不一样,结果有什么不同。再不行,自己请个监理
最后再提一句,装修公司的质保,就我自己而言,只要水管不爆,还能有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