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ia
2020-09-16T08:59:02+00:00
水区房产大佬们,请教您一个问题:
我有一套清水房要出售,现在有一个买家A要买,但提出以下交易方式,请问里面有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1. 先支付一定比例房款(例如九成),约定过6个月到一年再过户,届时再付尾款给我;
2. 过户时,不是与支付我房款的A办理过户,而是与另一个买家B过户。(我猜测A是以简装后再出售的方式卖给B赚取差价,同时规避短期内交易的高额税费)
我跟A签的合同,与B没有关系,不会体现任何与B有关的内容。
请问我是否可以接受这种交易方式呀?如果接受需要注意些什么?谢谢!
法王就来一篇字吧
[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09/20/-7Q5-9teiZeT3cSsg-lc.jpg.medium.jpg[/img]
我有一套清水房要出售,现在有一个买家A要买,但提出以下交易方式,请问里面有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1. 先支付一定比例房款(例如九成),约定过6个月到一年再过户,届时再付尾款给我;
2. 过户时,不是与支付我房款的A办理过户,而是与另一个买家B过户。(我猜测A是以简装后再出售的方式卖给B赚取差价,同时规避短期内交易的高额税费)
我跟A签的合同,与B没有关系,不会体现任何与B有关的内容。
请问我是否可以接受这种交易方式呀?如果接受需要注意些什么?谢谢!
法王就来一篇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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