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6857
2020-08-29T08:02:58+00:00
政经 2020/9/4 13:36
大学心理健康教材将同性恋统划为性心理障碍,被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认为,相关表述属于认识性分歧,不属于知识性差错,原告表示将上诉。后续出版的教材已作出修改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怡帆)历时三年,中国首例“恐同”教材质量纠纷案一审落槌。近日,江苏省宿豫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西西(化名)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西西关于同性恋的主张与涉案图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年版)的相关表述是认识性分歧,不属于图书编校文字差错中的知识性差错。图书中涉及的学术观点和认识性分歧不属出版社的审查责任范围。西西告诉财新记者,对判决结果并不意外,将提起上诉。
三年多前的2017年7月,因认为暨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存在污名同性恋内容,当时尚在广州一所211大学读大三的西西以该书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为由,将暨南大学出版社和负责销售的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圆周公司”)与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圆周广州分公司”)告上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工商资料显示,圆周公司是京东集团成员企业,注册地在宿迁市宿豫区。
宿豫区法院随后立案受理,使得该案成为中国首例“恐同”教材产品质量纠纷案。不过,该案进展并不顺利,经历三次延期后于2020年7月28日开庭,开庭当天经法院传唤,被告方未到庭参加诉讼。9月2日,西西收到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此时她已经硕士毕业参加工作。
“整个庭审中,我的律师举证环节多次被打断。而被告无故缺席,因此没机会对他们的证据进行质证。”西西说。
广告
如何定义同性恋
2016年,正在广州读大学二年级的西西购买了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年版)。书中对于性心理障碍的解释是:性心理障碍又称性变态,是指性心理方面的变态和性行为方面的反常活动,在寻求性满足的对象或满足性欲求的方法上与常人不同,并违反社会习俗来获得性满足的行为,而常见的性心理障碍有四种,分别为异装癖,同性恋,恋物癖和窥阴癖。
这本教材对同性恋作出了定义——从操作上定义,同性恋是在相同性别的人之间产生恋情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与人类绝大多数性爱方式相比,可以认为同性恋是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
事实上同性恋早已脱离性变态的范畴。早在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就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这是国际医学专业人士和研究人员用来定义和分类疾病的标准。其中并未将同性恋视为精神障碍。
到了2001年,由中华精神病学会主编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下称“CCMD-3”)中,同性恋不再划归到性变态的范畴,它只是作为性指向障碍,归于性心理障碍一类。这一标准的变化意味着中国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更趋于科学和宽容,也是同性恋在中国去病理化的重要标志。
关于性指向障碍的定义,CCMD-3写道:“性指向障碍起源于各种性定向可伴发心理障碍,从性爱本身来说不一定异常。但某些人的性发育和性定向可伴发心理障碍,如个人不希望如此或犹豫不决,为此感到焦虑,抑郁,及内心痛苦,有的试图寻求治疗加以改变。”
知名性别学者、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方刚在一份专家意见书中写道:“在CCMD-3中,‘同性恋’疾病单位只包含了‘自我不和谐’的同性恋,不包括‘自我和谐’的同性恋。即是说,只有那些自我感觉不好的同性恋者才能继续被视为性心理障碍。如果同性恋者自我感觉良好或者不希望改变性取向,那么她/他就不能被视为性心理障碍。”
“教材是权威的,对学生的影响很大,很少有学生会去质疑教材上的内容。”西西说,她担心教材上对同性恋的定义,会导致性少数群体的学生难以自我接纳,甚至导致出现针对性少数群体的校园霸凌。
根据西西一方的起诉状,除了上述知识性错误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还存在引用不当问题。教材中提到,自我暗示能激励潜意识的力量,使人自我意识发生改变,在此基础上,法国一位名叫鲍德茵的药剂师创立了心里暗示疗法,并列出五大操作原则。这一信息来自2010年第5期的《青年心理》杂志,这是一本由中国青年出版社主办的杂志,而非心理学专业学术性期刊。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张日昇教授表示,心理暗示在日常生活中确实会有意无意使用,其作用也是获得公认的,但是作为独立的疗法则并不成立。“(教材)没有引用到文献本身就是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此外西西一方还认为,该教材内容还存在内容自相矛盾,语句不通,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问题。
西西回忆说,发现教材中的差错后曾多次前往暨南大学出版社沟通,结果让她失望。“我通过微信、电话和编者与出版社联络过。当时编者把我电话拉黑了。而出版社说,因为这本教材是编者编写的,出现错误是编者的责任,但编者一直回避沟通。”
鉴定之困
沟通无果,西西在京东网上买了一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之后委托律师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案由,向暨南大学出版社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难以证明教材直接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法院不予立案。
随后西西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在江苏省宿迁市起诉负责京东网图书销售的圆周公司、圆周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出版方暨南大学出版社,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5.5元并承担诉讼费,2017年7月17日获宿豫区法院立案受理。
如何判定图书质量是否合格?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2004年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下称《图书质量规定》)中明确: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上述四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不合格。
西西一方的说理主要围绕编校质量展开。根据《图书质量规定》,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是指一本图书的编校差错数占全书总字数的比率,用万分比表示,差错率的计算按照《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比如: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标点符号的一般错用、漏用、多用,每处计0.1个差错。
对于图书编校差错率数值的认定,西西和被告方各执一词。
西西找到一位具有专业编校资质的图书编辑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进行校对。据西西一方统计,这本教材中存在72.2个图书编校差错,从而计算出图书编校差错率超过万分之1.9,远超国家标准。不过,根据暨南大学出版社提交的答辩状,其在2013年8月22日对涉案教材进行了检查,显示差错率为万分之0.85。暨南大学出版社据此认为,涉案教材质量合格,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圆周公司、圆周公司广州分公司也书面辩称,作为涉案图书销售者,审核了图书供应商的出版发行资质,尽到了销售商应尽的注意义务。涉案图书内容质量合格,请求驳回起诉。
宿豫区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书的图书质量是否合格。2018年1月11日,被告圆周公司与圆周广州分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图书产品质量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先后委托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江苏省科技咨询中心鉴定,两中心均以不属于其鉴定业务范围为由未接受委托。随后法院委托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涉案教材进行鉴定,该中心也未接受委托。
“有类似案例做过图书质量鉴定,但是不知道为何这个案子委托的鉴定都没法做。”西西的代理律师葛昂感到疑惑。
在缺乏第三方鉴定结果的条件下,宿豫区法院认为,西西一方统计的图书编校差错率是案外人的个人意见,不具有证明力。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将同性恋统划为性心理障碍的表述,法院认为,西西的主张与涉案教材的相关表述是认识性分歧,不属于图书编校文字差错中的知识性差错。暨南大学出版社作为出版发行单位,需要对涉案图书质量履行审查义务,但对于书中涉及的学术观点、认识性分歧不属于暨南大学出版社的审查责任范围。被告暨南大学出版社就涉案图书尽到了审查义务。综上,法院认为西西主张涉案图书质量不合格,证据不足,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西西承担。
根据《图书质量规定》和《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原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本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原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书刊印刷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及产品质量的等级鉴别,受理有关质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测。相应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
作为监管部门的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现为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曾对涉案教材“盖棺定论”。2016年12月5日,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出《关于反映暨南大学出版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存在错误内容相关处理情况的报告》。该文件认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编写内容符合我国的法律和相关标准规定,书中有关对同性恋问题的描述不存在知识性,逻辑性错误”。
“在我看来,这个案子就是给教材纠错,同性恋概念表述问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西西的另一位代理律师于丽颖称。
西西表示,下一步将提起上诉。“如果法官在判决里认定同性恋不是精神障碍的话,那真是具有非常大的意义。但整个诉讼也是一个赋权的过程,同性恋不只是被偏见污名掩盖的一个群体,也可以是对话沟通,尝试为自己正名的。”
财新记者多次联系暨南大学出版社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书编者、暨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张将星,截至发稿均未获回复。财新记者获悉,在后续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书中,同性恋的相关表述有所修改。
[财新与南方周末联合推出“财新南周通”联名卡,一键订阅、双重精彩,为用户提供更丰富、更多元的优质内容。可点此订阅。]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url]http://china.caixin.com/2020-09-04/101601173.html?cxw=IOS&Sfrom=Email&originReferrer=iOSshare[/url]
大学心理健康教材将同性恋统划为性心理障碍,被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认为,相关表述属于认识性分歧,不属于知识性差错,原告表示将上诉。后续出版的教材已作出修改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怡帆)历时三年,中国首例“恐同”教材质量纠纷案一审落槌。近日,江苏省宿豫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西西(化名)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西西关于同性恋的主张与涉案图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年版)的相关表述是认识性分歧,不属于图书编校文字差错中的知识性差错。图书中涉及的学术观点和认识性分歧不属出版社的审查责任范围。西西告诉财新记者,对判决结果并不意外,将提起上诉。
三年多前的2017年7月,因认为暨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存在污名同性恋内容,当时尚在广州一所211大学读大三的西西以该书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为由,将暨南大学出版社和负责销售的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圆周公司”)与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圆周广州分公司”)告上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工商资料显示,圆周公司是京东集团成员企业,注册地在宿迁市宿豫区。
宿豫区法院随后立案受理,使得该案成为中国首例“恐同”教材产品质量纠纷案。不过,该案进展并不顺利,经历三次延期后于2020年7月28日开庭,开庭当天经法院传唤,被告方未到庭参加诉讼。9月2日,西西收到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此时她已经硕士毕业参加工作。
“整个庭审中,我的律师举证环节多次被打断。而被告无故缺席,因此没机会对他们的证据进行质证。”西西说。
广告
如何定义同性恋
2016年,正在广州读大学二年级的西西购买了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年版)。书中对于性心理障碍的解释是:性心理障碍又称性变态,是指性心理方面的变态和性行为方面的反常活动,在寻求性满足的对象或满足性欲求的方法上与常人不同,并违反社会习俗来获得性满足的行为,而常见的性心理障碍有四种,分别为异装癖,同性恋,恋物癖和窥阴癖。
这本教材对同性恋作出了定义——从操作上定义,同性恋是在相同性别的人之间产生恋情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与人类绝大多数性爱方式相比,可以认为同性恋是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
事实上同性恋早已脱离性变态的范畴。早在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就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这是国际医学专业人士和研究人员用来定义和分类疾病的标准。其中并未将同性恋视为精神障碍。
到了2001年,由中华精神病学会主编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下称“CCMD-3”)中,同性恋不再划归到性变态的范畴,它只是作为性指向障碍,归于性心理障碍一类。这一标准的变化意味着中国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更趋于科学和宽容,也是同性恋在中国去病理化的重要标志。
关于性指向障碍的定义,CCMD-3写道:“性指向障碍起源于各种性定向可伴发心理障碍,从性爱本身来说不一定异常。但某些人的性发育和性定向可伴发心理障碍,如个人不希望如此或犹豫不决,为此感到焦虑,抑郁,及内心痛苦,有的试图寻求治疗加以改变。”
知名性别学者、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方刚在一份专家意见书中写道:“在CCMD-3中,‘同性恋’疾病单位只包含了‘自我不和谐’的同性恋,不包括‘自我和谐’的同性恋。即是说,只有那些自我感觉不好的同性恋者才能继续被视为性心理障碍。如果同性恋者自我感觉良好或者不希望改变性取向,那么她/他就不能被视为性心理障碍。”
“教材是权威的,对学生的影响很大,很少有学生会去质疑教材上的内容。”西西说,她担心教材上对同性恋的定义,会导致性少数群体的学生难以自我接纳,甚至导致出现针对性少数群体的校园霸凌。
根据西西一方的起诉状,除了上述知识性错误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还存在引用不当问题。教材中提到,自我暗示能激励潜意识的力量,使人自我意识发生改变,在此基础上,法国一位名叫鲍德茵的药剂师创立了心里暗示疗法,并列出五大操作原则。这一信息来自2010年第5期的《青年心理》杂志,这是一本由中国青年出版社主办的杂志,而非心理学专业学术性期刊。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张日昇教授表示,心理暗示在日常生活中确实会有意无意使用,其作用也是获得公认的,但是作为独立的疗法则并不成立。“(教材)没有引用到文献本身就是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此外西西一方还认为,该教材内容还存在内容自相矛盾,语句不通,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问题。
西西回忆说,发现教材中的差错后曾多次前往暨南大学出版社沟通,结果让她失望。“我通过微信、电话和编者与出版社联络过。当时编者把我电话拉黑了。而出版社说,因为这本教材是编者编写的,出现错误是编者的责任,但编者一直回避沟通。”
鉴定之困
沟通无果,西西在京东网上买了一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之后委托律师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案由,向暨南大学出版社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难以证明教材直接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法院不予立案。
随后西西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在江苏省宿迁市起诉负责京东网图书销售的圆周公司、圆周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出版方暨南大学出版社,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5.5元并承担诉讼费,2017年7月17日获宿豫区法院立案受理。
如何判定图书质量是否合格?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2004年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下称《图书质量规定》)中明确: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上述四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不合格。
西西一方的说理主要围绕编校质量展开。根据《图书质量规定》,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是指一本图书的编校差错数占全书总字数的比率,用万分比表示,差错率的计算按照《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比如: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标点符号的一般错用、漏用、多用,每处计0.1个差错。
对于图书编校差错率数值的认定,西西和被告方各执一词。
西西找到一位具有专业编校资质的图书编辑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进行校对。据西西一方统计,这本教材中存在72.2个图书编校差错,从而计算出图书编校差错率超过万分之1.9,远超国家标准。不过,根据暨南大学出版社提交的答辩状,其在2013年8月22日对涉案教材进行了检查,显示差错率为万分之0.85。暨南大学出版社据此认为,涉案教材质量合格,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圆周公司、圆周公司广州分公司也书面辩称,作为涉案图书销售者,审核了图书供应商的出版发行资质,尽到了销售商应尽的注意义务。涉案图书内容质量合格,请求驳回起诉。
宿豫区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书的图书质量是否合格。2018年1月11日,被告圆周公司与圆周广州分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图书产品质量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先后委托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江苏省科技咨询中心鉴定,两中心均以不属于其鉴定业务范围为由未接受委托。随后法院委托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涉案教材进行鉴定,该中心也未接受委托。
“有类似案例做过图书质量鉴定,但是不知道为何这个案子委托的鉴定都没法做。”西西的代理律师葛昂感到疑惑。
在缺乏第三方鉴定结果的条件下,宿豫区法院认为,西西一方统计的图书编校差错率是案外人的个人意见,不具有证明力。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将同性恋统划为性心理障碍的表述,法院认为,西西的主张与涉案教材的相关表述是认识性分歧,不属于图书编校文字差错中的知识性差错。暨南大学出版社作为出版发行单位,需要对涉案图书质量履行审查义务,但对于书中涉及的学术观点、认识性分歧不属于暨南大学出版社的审查责任范围。被告暨南大学出版社就涉案图书尽到了审查义务。综上,法院认为西西主张涉案图书质量不合格,证据不足,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西西承担。
根据《图书质量规定》和《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原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本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原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书刊印刷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及产品质量的等级鉴别,受理有关质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测。相应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
作为监管部门的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现为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曾对涉案教材“盖棺定论”。2016年12月5日,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出《关于反映暨南大学出版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存在错误内容相关处理情况的报告》。该文件认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编写内容符合我国的法律和相关标准规定,书中有关对同性恋问题的描述不存在知识性,逻辑性错误”。
“在我看来,这个案子就是给教材纠错,同性恋概念表述问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西西的另一位代理律师于丽颖称。
西西表示,下一步将提起上诉。“如果法官在判决里认定同性恋不是精神障碍的话,那真是具有非常大的意义。但整个诉讼也是一个赋权的过程,同性恋不只是被偏见污名掩盖的一个群体,也可以是对话沟通,尝试为自己正名的。”
财新记者多次联系暨南大学出版社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书编者、暨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张将星,截至发稿均未获回复。财新记者获悉,在后续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书中,同性恋的相关表述有所修改。
[财新与南方周末联合推出“财新南周通”联名卡,一键订阅、双重精彩,为用户提供更丰富、更多元的优质内容。可点此订阅。]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url]http://china.caixin.com/2020-09-04/101601173.html?cxw=IOS&Sfrom=Email&originReferrer=iOSshare[/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