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e
2020-07-04T15:11:09+00:00
[url=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3ywmPa46DMS]全文[/url]
节选:
[quote]5. 向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动提供数据
警务处处长如合理地相信是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藉向某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或某外国代理人或台湾代理人,送达书面通知,规定该组识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按指定方式向警务处处长提交指明数据(包括在香港的活动及个人资料、资产、收入、收入来源及开支)。此细则参考了现有《社团条例》(第151章),社团事务主任可要求社团提供数据的条文。
为确保上述有关措施能有效实施,《实施细则》亦按需要订定违反规定的相关罚则。举例而言,若无合理辩解,如信息发布人未有遵从警方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要求,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0,000(港币)及监禁一年;如有服务商未有遵从移除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或平台,或提供协助的要求,一经定罪,则可被判罚款100,000(港币)及监禁六个月。此外,若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或外国及台湾代理人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资料,除非可证明已经尽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则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0,000(港币)及监禁六个月;而若涉及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数据,则可被判罚款$100,000及监禁两年,但有理由相信有关资料是真实、正确及完整则属合理辩解。至于其他的各项,有关的罪行及免责辩护(如有订明)与所参考的现有法律条文大致相同。在合适的情况下提供辩解条文,可以为无法遵从要求的人提供合适的辩解理由。上述的实施细则符合《国安法》及《基本法》的规定,包括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quote][img]https://img.nga.178.com/attachments/mon_202007/06/-7Q5-3zh3ZbT1kSgr-sg.jpg.medium.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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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5. 向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动提供数据
警务处处长如合理地相信是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藉向某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或某外国代理人或台湾代理人,送达书面通知,规定该组识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按指定方式向警务处处长提交指明数据(包括在香港的活动及个人资料、资产、收入、收入来源及开支)。此细则参考了现有《社团条例》(第151章),社团事务主任可要求社团提供数据的条文。
为确保上述有关措施能有效实施,《实施细则》亦按需要订定违反规定的相关罚则。举例而言,若无合理辩解,如信息发布人未有遵从警方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要求,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0,000(港币)及监禁一年;如有服务商未有遵从移除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或平台,或提供协助的要求,一经定罪,则可被判罚款100,000(港币)及监禁六个月。此外,若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或外国及台湾代理人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资料,除非可证明已经尽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则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0,000(港币)及监禁六个月;而若涉及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数据,则可被判罚款$100,000及监禁两年,但有理由相信有关资料是真实、正确及完整则属合理辩解。至于其他的各项,有关的罪行及免责辩护(如有订明)与所参考的现有法律条文大致相同。在合适的情况下提供辩解条文,可以为无法遵从要求的人提供合适的辩解理由。上述的实施细则符合《国安法》及《基本法》的规定,包括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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