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老干妈事件中心根本不是“保全制度”而是“将错就错”

bazinguel-avatar

bazinguel

2020-06-25T01:39:00+00:00

如果以现有公开信息来看,整个事件很简单。

从性质上看,贵州公安的通报没有发出之前,纠纷本身是个普通的民事诉讼。
但通报之后,腾讯变成了直接受害人,老干妈变成了第三方,也可以说是间接受害人。
因为,这个关键点就是贵州公安能够及时立案,及时侦查,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并发出通报。


那么,问题另一方面就是,腾讯自身知道不知道受骗?
如果这个问题难以回答,可以问腾讯内部有没有直接经办人知道自己被骗?

这个答案理论上是显然的。事件的缘由就是老干妈没有支付qq飞车的广告费,或者说老干妈拒绝支付“合同”约定的广告费。显然,作为民事案件的双方之间肯定有过接触,老干妈的拒绝支付是明确的意思表示。
从后续老干妈报警、公安机关火速公告可以看出,老干妈企业决策层肯定已经知道这个事件,并且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寻求支持。
而腾讯作为纠纷的另一方已经知道老干妈的理由,并且很可能了解老干妈的后续操作,但只要案件本身没有明确被公安机关定性,仍处于民事案件范畴,那就可以有操作空间。

回到民法领域,什么是表见代理?什么情况下合同视为表见代理而导致的有效合同?
而且,qq飞车已经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元素,老干妈作为直接收益人,是否可以视为受益方作出相应补偿?
只要在民事领域,南山必胜客就可能咬上一口,哪怕真是因为自己员工的工作失误。只可惜,它碰到
老干妈:
第一,老干妈号称“从不做广告”;
第二,老干妈是整个贵州的名片,可以第一时间获得政府支持。

然而老干妈的特点是一般企业不具备的,所以不用怕“保全制度”,而要怕腾讯的“将错就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