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侵犯版权,原作者告同人一告一个准
但是原作者懒得管的话写同人只要不是写黄盈利基本没人管
侵权与否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所以必须有实质性的相似。也就是说,如果只是用了一个故事背景,用了几个人物的名字,这是很难认定为侵权的。(不然现在的小说已经没有可以用的名字了。)
但是如果在情节安排上完全和原著一样,或者干脆照抄原文的内容,这就构成侵权了。著作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远没有专利权那么高。
然后这本书在宣传的过程中要避免去碰瓷原作,不然可能会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裁。(比如《此间的少年》,直接在封皮上跳脸嘲讽。)
一个简单的判定标准就是,你这本书的销售会不会影响到原著的销售,会不会让人误解为你才是原著。如果都不会,那就有把握跟对方打官司。不过也不是稳赢的,毕竟是民事纠纷,律师能力的影响很大。
至于盈不盈利,其实从法规的角度看,并不是判定的依据。
著作权或者说版权这一块,因为有两个公约的协调,全球范围内的规定都大体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