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ll
2021-09-24T11:38:08+00:00
前几天看罗翔讲刑法谈到,没有刑法的话其实能更方便的惩戒犯罪
因为刑法很多时候其实是用来约束执法机关的权利的,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
法律惩戒罪大恶极之人除了讲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以外,还遵循一个追诉时效性,否则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时候受到司法机关的任意处罚
感觉最近国内对不良文化娱乐内容的管控就有点“不受任何监督的权利”的倾向
先不说一直以来打击尺度就没有形成清楚的解释和明确的依据标准
现在奥特曼这个90年代的作品在国内都已经正常观看那么多年的情况下都能被问罪,这不就是连追诉时效性的边界都不存在吗?
某种意思上来说不就是无限大的权利么
——————
翻了翻观看历史,罗翔的视频应该是这期:
[url]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741137Hb[/url]
因为刑法很多时候其实是用来约束执法机关的权利的,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
法律惩戒罪大恶极之人除了讲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以外,还遵循一个追诉时效性,否则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时候受到司法机关的任意处罚
感觉最近国内对不良文化娱乐内容的管控就有点“不受任何监督的权利”的倾向
先不说一直以来打击尺度就没有形成清楚的解释和明确的依据标准
现在奥特曼这个90年代的作品在国内都已经正常观看那么多年的情况下都能被问罪,这不就是连追诉时效性的边界都不存在吗?
某种意思上来说不就是无限大的权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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