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属地管理原则差不多就是这么扯淡[s:ac:茶]
有什么稀奇的?青蛙在外面谁都能捡,跳进你家里了,只有你能捡
参考属地和属人,本意是无论怎么样都有人治你,但是或许会变成谁都不想管踢皮球的借口。
那得看管青蛙有没有钱,能够申请到经费的话,我觉得住建也不是不能管。
黑臭水体整治之生态化建设,引入两栖类动物达到生态平衡,实现基本达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10年前我遇到过一条马路两边分割两个辖区,小偷过马路就是另一个派出所管了,报警过程中小偷跑过了马路,因为跨辖区了,接电话的派出所拒绝出警,我当时就在想,小偷要是来来回回,是不是都不用抓了
我在湖北靠近河南的地方,以前有个经典bug。
湖北的团伙跑到河南作案,河南的团伙跑到湖北作案。
然后双方跨省都需要省里批准,哪怕只隔几条马路。
再后来,jc也卡bug了,湖北抓湖北的,河南抓河南的,然后按犯罪金额等价交换。。。
这是多年前的了,现在不知道。
有好处的时候,恨不得都归我管,出问题或者是出工出力时,那就是不归我管,正常!
是这样的
但是拿青蛙举例不合适
你可以拿其他稀有两栖和爬行类举例
比如一些蝾螈和龟类,保护的真的太差了